在召會、職事與工作裡作正確的人
讀經:弗二10,腓二13,弗三17上,四16,太十六24,羅十二4~5
壹 神工作裡的原則是要得著人,並且藉著得著人,就有路往前,以完成神的經綸—徒
九15,十三1~2:
一 正確的優先順序,不是我們先為神作工,乃是先讓神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弗二
10,腓二13。
二 神獨一的工作乃是在基督裡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祂自己與他們成為
一,好產生基督的身體—加四19,弗三17上,四16。
三 不是我們為主作工,而是主在我們身上作工;所以我們不該僅僅是主的工人,乃該
是主的工作—二10。
四 在召會中,最重要的事乃是人;人遠比工作重要—提後二20~22:
1 我們所是的比我們所作的重要。
2 我們不能事奉神超過我們這個人所是的。
3 我們是那一種人,就決定我們結那一種果子—太七17~18。
五 我們這個人若不對,我們可能藉著所作的建立一些事,卻藉著我們所是的拆毀得更
多。
貳 我們若看見身體,就會在召會、職事和工作中有一種行事為人,是沒有野心、不自
誇、不與別人比較、不責備人過錯的—羅十二4~6上,林前十二12~27:
一 我們不該想要炫耀、誇耀自己的工作。
二 我們不該為自己的成功自取功績,也不該不願意放下自己的工作。
三 我們絕不該認為自己所作的比別人更好。
四 我們作主的工時,只知道勞苦、天天經過死和復活,並且在靈裡生活行動—十五
10,31,45下,58,十六10,六17。
參 在召會、職事和工作裡,我們必須提防驕傲—箴十六18,提前三6,六3~4:
一 人一驕傲,就是跟隨撒但,結果就和撒但一同受神為撒但所豫備的審判—三6。
二 在主工作中的爭競,乃是野心和驕傲的表記—腓一15~17,雅三16。
三 只顧自己的威望,而忽略別人的尊嚴,乃是驕傲的表記。
四 題到自己的才能、成功、完全和美德,乃是驕傲的一種形態。
五 我們若要過基督身體的生活,就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
六 驕傲的意思就是瞎眼和黑暗—約九39~41。
七 我們若不與主合作來對付我們的野心、驕傲和自義,我們若不模成基督的死,結果
在我們中間就會有分裂—腓三10。
肆 在主的恢復中,我們必須避免以下分裂的因素:
一 想要在主恢復的惟一工作中,另作特色的工作。
二 認為某個特別地區是自己的地盤,使其與主恢復中為著祂宇宙身體惟一的工作分
開。
三 不叫自己的工作與他人的工作相調—林前一12,參徒十五2,4,二一17~20上。
四 隱藏的盼望在主的工作裡成為特出人物。
五 忽視而不保守主恢復中的同心合意—參一14。
伍 我們必須正確的跟隨人,就是說,我們在跟隨任何我們所欣賞,並叫我們受吸引之
同工的事上,要謹慎—林前四16,十一1,帖前一6,提後三10,來十三7:
一 我們所跟隨的人應當是一個愛主、為主而活,並棄絕己、天然生命、喜好和野心的
人。
二 我們所跟隨的人必須正確持守整本聖經的完整啟示,不加以曲解或使其變形—提後
二15。
陸 在完成神新約職事的事上,我們需要應用主耶穌盡職時所建立的五重標準:
一 不從自己作甚麼—約五19。
二 不作自己的工—四34,十七4。
三 不說自己的話—十四10,24。
四 不憑自己的意思作甚麼—五30。
五 不尋求自己的榮耀—七18。
柒 對於我們,就如對於主耶穌一樣,生活、工作和行動之間不該有區別—可一14~
45:
一 主處處、時時作工,因為祂的生活、工作和行動是一樣的;祂活祂的工作,活祂的
職事。
二 主的生活怎樣就是祂的工作,我們基督徒的生活照樣也該是我們的工作—腓一20~
22上。
捌 攔阻人看見身體的異象並實行身體的,就是己—西一18,二18~ 20,23,三15:
一 身體與己相對,己乃是身體的仇敵。
二 我們若有己,就沒有身體;我們若有身體,就不會有己—太十六18,24。
三 我們應當否認自己,認同身體;我們若這樣作,我們所過的生活就完全是身體的生
活,主也會得著祂身體的彰顯—24節,林前十二27,西一18,三15。
玖 一個摸著神的心,並在神眼中是得勝者的人,乃是活在身體裡並實行身體生活的
人—羅十二4~5:
一 這樣一個人不是個人屬靈,也不是個人得勝;反之,他清楚明白自己乃是身體的一
個肢體—5節,林前十二12,15,20,25。
二 最重要的乃是我們是否活在身體裡。
三 我們在身體裡,這在神眼中有永遠的價值。
拾 職事信息摘錄:
人就是神的方法,神的路
李常受弟兄答:長老的服事是一個人的問題,這不在乎方法,乃在乎人。新約裡
很難找出事奉主的方法或方式,有的地方好像有,但實際上所注重的還是人。人
就是方法,人就是主的工作。神如果得不著人,神就沒有作為,也就沒有方法。
方法就是路,神如果得不著人,神就沒有路。人以為所需要的乃是找好方法,但
神的工作,不是賜下方法,乃是得著人。假若神在這裡能得著兩三個弟兄姊妹,
神就有出路了。即使把最好的作長老的方法擺在這裡,人不對,也沒有用處。我
們這個人該給神得著;我們要學習作對的人,過於學習作對的事。事作對了而人
不對,一點價值也沒有。你所是的,就是你所作的;你不能事奉神超過你所是的
。戴德生在講雅歌的『聯合與交通』(Union and Communion)一書中說,『你所
是的比你所作的更重要。』這話給我深刻的印象。
神看重人過於看重事
在召會裡,人比甚麼都要緊。人的重要遠勝過事情。世人剛好相反,他們是事比
人重要。但我們說人比事重要。時間乃是在兩個永恆之間;創造與救贖都是在時
間裡。在時間裡神作了許多事,但作事不是神主要的目的,神乃是要藉著事得著
人。神不是為作事而作事,乃是要在作事中得著人;神不單要成功一個事業,乃
是要藉此得著人。故此,我們的眼光要改換。
心對,人纔對
一個人心對,人就對;就是事情錯了,也不會錯到那裡。就是錯了,也不會一下
錯很多。你能否成為別人的祝福,要看你的心。你這人對,到了任何地方,就都
會成為當地的祝福。一個人的心不對,就是作了天大的事,別人也不會得到祝福
。有些人成為我們的難處,不是因為他們作的事,而是因為他們那個人。良心是
義與不義的問題;心卻不然,心只有對神與不對神的問題。心只應對準神,而不
對準工作。召會中的許多人、事、物,就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對召會的愛、對
弟兄姊妹的愛,也會叫人的心偏離。(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信息記錄上冊,五
三至五四、一八九、一九二頁。)
要提防驕傲
初信的不可作召會的監督,恐怕他為高傲所蒙蔽,
就落在為魔鬼所豫備的審判裡
使徒保羅教導說,初信的不可作召會的監督,恐怕他為高傲所蒙蔽,就落在為魔
鬼所豫備的審判裡。(提前三6。)這裡『初信的』原文直譯是『新植者』,指初
得主的生命,還沒有在主的生命裡發展長大的人。『為高傲所蒙蔽』直譯是『為
煙霧所遮蔽』,指高傲如同煙霧,遮蔽人的心思,將其弄瞎。這是一件嚴重的事
。人一驕傲,就是跟隨撒但,結果就和撒但一同受神為撒但所豫備的審判。
一直要記住,謙卑要救你免去各種的毀壞,而邀來神的恩典
驕傲是毀壞。你一驕傲,就把你的家庭毀壞了;你一驕傲,就把你的婚姻生活毀
壞了;你一驕傲,也把你的職業毀壞了。一直要記住,謙卑要救你免去各種的毀
壞,而為你邀來神的恩典。(雅四6。)神敵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你若
謙卑,恩典就來了。你若驕傲,恩典就走了;你就阻擋了恩典。
驕傲使你成為一個絕頂愚昧的人
驕傲使你成為一個絕頂愚昧的人。這是我自己對驕傲的認識。最愚昧的人就是驕
傲的人,最有智慧的人就是謙卑的人。驕傲是絕頂愚昧的。
在主工作中的爭競,不僅是雄心的表記,也是驕傲的表記
我們常在主的工作中和人爭競。譬如,某地三十人開始聚會,現在達到一百三十
人了;而你那裡原來四十人開始聚會,現在卻只有六十人。於是你裡面就喫不消
,受不了,而起了爭競的心。在世界裡,競爭是叫人進步,但在主的工作中不能
有爭競,爭競會殺死生命。我們應當謙卑的向主說,『主阿,我是無用的僕人,
即使我這裡聚會的人比另一位弟兄那裡聚會的人多,我還是無用的僕人。』在路
加福音裡,主對我們說,作主僕役的人,在白天作了很多事之後,晚上回家,還
要對主人說,我是無用的奴僕。(十七10。)我們都得承認,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我們和人沒有比較,沒有爭競。今天我們所服事的召會,人數能增長,全是主
的憐憫。
在禱告中,我最喜歡讚美主那豐厚的憐憫。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
就恩待誰。你那裡人數多,是主憐憫你;我這裡人數少,可能是我在主面前有驕
傲,所以我需要主的憐憫。要一直記住祂的憐憫和祂的祝福。倪柝聲弟兄說,不
怕作錯事,就怕沒有主的祝福。若是有了祝福,即使錯了,也都蒙福。
只顧自己的威望,而忽略別人的尊嚴,乃是狡猾驕傲的表記
只顧自己的威望,而忽略別人的尊嚴,乃是狡猾驕傲的表記。年歲稍長一點的同
工或長老,常會犯這個太有威望的毛病。這樣的人常會說,他為主工作了多少年
,甚麼地方召會是他設立的,甚麼地方是他餧養的。他總是顧及自己的威望,而
忽略別人的尊嚴。我們不該隨便責備人,責備人就是不顧人的尊嚴。每個人都有
各自的尊嚴,你不能隨便責備。你若隨便責備,就是顯出你的威望,而不顧到對
方的尊嚴,這也是一種狡猾驕傲的表記。
題到自己的才能、成功、完全和美德,乃是驕傲的一種輕率形態
題到自己的才能、成功、完全和美德,乃是驕傲的一種輕率形態。不要隨便說到
你的成功、你的才能、你的完全、你的美德;乃要常常對主說,『主阿,我沒有
甚麼才能,我在你的工作上也沒有甚麼成功。我更沒有完全,我只有不完全;我
也沒有美德,我只有失敗。』這會保守你不至驕傲。
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是驕傲的另一種形態
保羅說,你要過基督身體的生活,就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總
不要把自己量得太高,量得低纔是穩妥。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是驕傲的另一
種形態。(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並如何履行同工與長老的義務,六九至七二頁。)
身體的生活
神要的是身體,不是個人
現在,我們就來看身體的生活。身體一面是作基督的彰顯,一面是對基督團體的
事奉。就彰顯一面來說,重在生命,而生命就需要有一種生活。我們需要清楚看
見,不僅我們的事奉是身體的,連我們的生活也該是身體的。但按照我們實際的
情形,我們並不習慣過身體的生活。這件事在於我們的認識有多少。嚴格的說,
照新約聖經的啟示看,一個真正摸著神心坎,作神眼中得勝者的,乃是活在身體
裡,過身體生活的人。他不是個人屬靈,也不是個人得勝,而是清楚的領會他是
身體裡的一個肢體。
沒有一個肢體可以脫開身體而生活。但是,我們幾乎都過著反常的生活。我們認
為只要自己不愛世界,不貪戀罪惡,就很可以交待了。但事實上這還不彀,最要
緊的是我們有沒有活在身體裡。我們的愛主、屬靈、成聖、得勝,是在我們自己
裡面,還是在身體裡面?若是在我們自己裡面,那並沒有多少價值。只不過從人
這面來說,屬靈總比不屬靈好,不犯罪總比犯罪好。但從神永遠經綸的眼光來看
,若不在身體裡,屬靈和不屬靈,犯罪和不犯罪都沒有多少價值。神不是要得著
一群屬靈、不犯罪的人,乃是要得著一個身體。只有在身體裡,在神看來纔有永
遠的價值。(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三六至三七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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