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五日講於廣東汕頭,一四四至一四六頁
中國基督教會的三個時期-約從一八五○年至一九五○年的一段百年歷史
一 『福音時期…
二 復興時期…
三 生命時期』
『今天在第三個時期裡,神不要屬靈大漢,祂乃是要身體的見證。今天弟兄姊妹只能作肢體;小肢體也是肢體,大肢體也不過是肢體,沒有一個肢體能彀作全體。當全教會起來傳福音的時候,人就只能說是教會帶他得救,不能說是某博士帶他得救。今天無論是福音、復興、或生命,都是為著這個目標。今天不是同工單獨事奉主的時候,乃是教會起來事奉主的時候。
十五日下午自由交通-四種的工人
今天的工人分四種:頭一種是應付神今日時代職事需要的同工;這班人是同心合意,經神對付過的少數人。第二種是後進的同工,他們願意順服年長同工的引導、支配,並願意謙卑跟隨學習。第三種是不肯服從前面先進的同工,又不屬於公會,卻又喜歡與我們交通的人。第四種是在公會中的傳道人、自由佈道家等。我們今天需要的,乃是頭一種與第二種的同工。
同工在一地作工,需要與當地教會合作,工作與教會不能分開。一位同工在一地工作時,也是當地的一位弟兄。教會分配工作時,同工與弟兄們需站在同樣的地位上,一樣接受分配。
關於第三和第四種同工,我們只能讓他們揀選他們自己的道路。有些人,神沒有豫備安排他們與我們走一樣的路,我們對他們不敢有怎樣的表示。無論如何,我們在此乃是作神所託付我們的一分工作。至於別人的工作如何,我們不能干涉,我們在此並不破壞別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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