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看板PttLawSug
標題[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提出規範疑問
時間Fri Dec 2 02:16:54 2011
致 Ptt 法務部,
本人係為生活群組下幸福生活趣小組長與男女大不同代理組長。
近來綜觀組內爭議事件對於某一站規的解釋,
認為相當多使用者在某特定站規規範的執行上有所疑慮。
由於組方的權限有限,對於此一解釋難以周全,
因此希望能請法務部協助提出說明,
以利組方對於看板管理、爭議事項的裁決,
並祈能夠在管理上能有一致的共識與處理方針。
以免因此導致使用者權益受損或者有規定裁決上越權的疑慮。
由於使用者有板務執行上對此一站規的疑慮,
組方認為有討論之必要,故至本板詢問之。
主要爭議點在於看板違規行為檢舉與看板建議,
依照站規現行規範已寫明
至該板發表。(詳閱本文末引用之站規)
唯實務運作上有不得不進行權衡處理之處,欲討論的論點在於:
1.此是否代表板務不得向該建議、檢舉進行管理,
若一建議與檢舉有妨礙正常看板運作情形,
如相似性高之建議、檢舉有重複發表,其建議、檢舉內文有違反版規情形。
使用者若主張其為看板建議、檢舉,而板務不得進行管理,是否合理。
假如長期、短期內有大量建議、檢舉,導致看板出現運作癱瘓情形,
基於維持看板正常運作,板務是否有權規範禁止板務於看板討論板務,
由其他替代管道(板務信箱、板務板)進行討論,是否合於此站規精神。
2.承上開設板務看板並請使用者至板務看板提出討論,
以免過度影響看板運作,是否符合此一站規精神。
此處試舉一使用者爭議與申訴案例,詳見
#1Ephbm2R (L_BoyMeets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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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舉討論案例,
如
#1EruTDWt (L_PTTAvenue) 及
#1Ephbm2R (L_BoyMeetsGi)
此二例是否有違反此一站規精神的疑慮,
板務是否得以在特定情形、考量之下對這類建議、板務文章進行管理,
若是,何者情形是為合理,由何單位進行仲裁。
若否,使用者遭受限制之狀況下,
應向何單位提出申訴以及由何單位進行裁決。
以上,希望法務能提供執行上可供參考之依據,
若有論述未竟之處,還請法務多多包含不吝提醒組方進行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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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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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s a struggle but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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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8.54.37.157
※ 編輯: TonyQ 來自: 208.54.37.157 (12/02 02:17)
※ 編輯: TonyQ 來自: 208.54.37.157 (12/02 02:21)
推 brainfighter:我已和法務longbow2討論完了,longbow2的回文就是法 12/02 02:26
推 brainfighter:務部門對該條站規之解釋。 12/02 02:27
雖尚未看到回文,但相當感謝法務對於此案的迅速回應,
希望這樣的訴求不會造成法務太大的負擔,萬分感謝。:)
※ 編輯: TonyQ 來自: 208.54.37.212 (12/02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