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不行也──隨意賞罰非好事
【原文】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祿不足勸也﹐刑罰不族恥也。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2)。《康誥》曰﹕‘敬明乃罰(3)’。《甫刑》曰﹕‘播刑之迪(4)’。”
【注釋】
1本節選自《緇衣》。2褻﹕輕慢、3這句話出自《尚書‧康誥》。乃﹕你的。4這句話出自《尚書‧甫刑》。播﹕施行。迪﹕道。
【譯文】
孔子說﹔“政今之所以不能推行﹐教化之所以不能成功﹐是因為靠官位和俸祿不足以勸人向善﹐靠刑罰不足以使人知恥、所以﹐當權者不應當濫用刑罰﹐不能輕易賞賜官位和俸祿。《尚書‧康誥》中說﹕‘施用刑罰時一定要謹慎公平。’《尚書‧甫刑》中說﹕“‘施用刑罰一定要合理。’”
【讀解】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道理隻適用於刺激人去冒險﹐而不適合於激勵手中有權的人盡職。“勇夫”冒險是付出代價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手中有權的人不一定要付出代價就可以獲得官位和俸祿﹐比如可以憑欺上瞞下、巴結奉迎、溜須拍馬來取得自己想要的東西﹐並且用不著去冒險﹐可以舒舒服服地得到。
幸好孔夫子有眼﹐早就看出了隨意賞賜官位和俸祿的弊病﹐從而提出了告誡。那麼﹐是不是就不需要賞賜了呢﹖他老人家沒有這個意思﹐不能因噎廢食嘛。他的意思是﹐食和罰要嚴格﹐賞罰到點子上﹐才可以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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