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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times.com.tw/tomorrow_view/20010117101070.html 五二○號釋憲文,似乎是皆大歡喜,股市漲了,行政院和立法院也都各自找到喜歡的解釋文,大家先過年再說。只是,這種憲法戲法還要再演幾次呢? 核四案,根本不是釋憲的適當課題,五二○號釋憲文也沒有點出什麼新的解決途徑,只是把這些要弄權謀的政治人物,視而不見的政治途徑,再次指明而已。行政院長可以辭職,立法院可以倒閣,只是在野黨沒那個擔當去倒閣,這些事,憲法沒有規定清楚嗎?我們不知道嗎?需要德高望眾的大法官們花二個月的時間,來給我們上這憲法一○一的導讀嗎?這才是這次憲法戲法的最可議之處。 核四問題的根本癥結在於﹕重要的政策,有重大的歧見,憲法有明確但不周延的解套設計,勢均力敵,各擅勝場的對立政治勢力,利用這些不周延的設計來耍弄權謀。而民眾也在一片混亂中,還沒拿定主意來修理誰。於是有人試圖把大法官拉進戰局,大法官也勉為其難的做了他們該做的工作。現在問題又回到這些政治勢力和我們(請別忘記是我們選出這些對立而勢均力敵的政治力量的!)的手上,我們想怎麼做呢? 大家都說尊重大法官釋憲,尊重憲法。聽起來很有政治家風範,但憲法該怎麼尊重呢?盲目的尊重憲法,真是負責任的政治嗎?我們的憲法,在解決朝小野大的設計上,確有不周延之處,有讓政治人物打馬虎眼的空間,修掉這個部份的憲法,比尊重一套設計不良的現有體制,還來得負責。尊重憲法,在這個層次上,只是無奈的等到修憲完畢,尊重一個尚未被取代的遊戲規則而已。我們不希望見到的是,這種尊重憲法的信仰被上綱到不去思考憲法的缺失。 特別是在野的國親新三黨,明明可以倒閣來貫徹現有憲政體制,卻遲遲不敢面對隨之而來的國會改選,深怕選民的重新選擇,利用這憲法漏洞下的立院多數橫行,不執政卻把持政治。 憲法,以及解釋憲法的大法官們,是該得到尊重。大家都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為典範。但美國大法官們也是歷經兩百年的努力,才爭取到現在的認同。他們也曾經在人權(如黑人公民權),及政治議題(如聯邦及地方分權)上,出過很 多事後看來很反動的意見,為當時的既得利益背書。 美國大法官們今日的崇高地位,是他們在一九五零與一九六零年代,以前瞻眼光領導潮流與趨勢,在民權、刑事人權、新聞自由等議題上,創造憲法見解所換來的,不痛不癢的解釋憲法,很難得來人民的尊重,將憲法推到極致,挑戰人民的良知,或許才是贏來尊重的必要之舉。 戲法人人會變,憲法人人會解。如何變,如何解,才能為憲法尊嚴立下典範。依我們看,這次的五二○釋憲文,所欠缺的,正是衝擊當道(朝野把持政治的這一群人)的力道。或許大法官們採取的是委婉的作法,以重述憲法規定,來點醒這些人。但如果能在文字上更明白的指摘這些政客,加上點明修憲的方向來解決這種僵局,或許會更有建設性。 憲法法理,或許會讓許多大法官不願積極的去造法。台灣的成文法傳統,也在習性上限制了大法官的創造性。但是我們的典範,又是以判例來造法的美國大法官們。這樣的兩難,或許是大法官們花了兩個月,十數次審查會;出來個不痛不癢意見的真正考慮。政客們需要智慧而不可得,大法官們需要勇氣,在那裡呢? 國事如麻,執政、在野,樂於政爭而不疲,我們想不想大法官們來醍醐灌頂呢?請大家一人一信告訴大法官們我們的期待。咬文嚼字,不難;石破天驚,要大智大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210.200.15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