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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y (心蕪)》之銘言: : ※ 引述《PiLiPig (流金歲月)》之銘言: : : 抗議!對第三點有意見^^ : : 1.為何不能要求道歉?為何不能要求他們辭職? : 呵呵~~~~P網友 你知道問題在哪嗎?? : 因為 : 1.就算辭職了 : 金小姐也不見得會認為自己任中華民國國策顧問卻不承認中華民國有什麼不對 :p 我個人認為辭職不能單用她認不認為自己有什麼不對來看 也有可能是一個示範的問題 她有她言論的自由 發表的自由 長老會不也常常發表文章在報章雜誌上 這是個人立場 但是金小姐的事件包括了之前的事件的延續 以及國策顧問身份地位的利用 比起來我覺得就算所謂童子軍 親信等等 既然這麼倚重他們 需要他們 將他們安排上國策顧問著力點都沒那麼大 當然可能像胡忠信說的 他們不是政務幕僚 又或是可以看成沒那麼大是和現在的結果比出來的後見之明, 在野黨不會放過, 之前都沒出事是因為這些位置的人的言論沒冒出來 不見得就一定會出事...等等 然而她的記者會的公開和炒作 以及不管是媒體或是類似言論以此轉移了原本的問題 以偏概全等等的指責和站不住腳的立場等等因素 個人認為都不適合再當國策顧問 辭職可以使她以個人身份到處宣揚 而不會傷害政府 同樣的想法可能導致許多不同的行為導致不同的結果 同樣的一個結果也可能有許多理由 選擇的時候是很難去避免放棄其他選擇的好處的責任的 : 2.就算道歉了 : 小林也不見得看得清自己的盲點在哪 :p : 3.所以囉 批評歸批評 道歉歸道歉 : 遮住自己眼睛的人 永遠打不開自己的眼睛的 : 所以你只要舉出例子 說服別人相信你的論點 你就成功了 : 至於當事人要不要道歉?那是他自己的事, : 道歉了不會改變事實,不道歉了也不會改變事實, : 改變了"事實"的是自己看事實的"角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252.s38.ts32.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