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triot (滿腔熱血好青年)》之銘言:
: ※ 引述《toorger (修身養性)》之銘言:
: : 可是大法官釋憲明明有三種解決途徑啊
: : 要用哪一種途徑應該由立法院自己運作
: : 沒有非要怎樣不可的道理
: : 雖然我也很贊成倒閣
: 我想請問一下..
: 倒閣接下來是不是就解散國會了?
就陳水扁的個性,我想是的,而這也是總統的權力之一.
總統有權力解散國會,但他也有義務聽從新選出來的國會.
(並不是說舊國會總統就不必聽,問題是在,不敢倒閣的國會,誰會聽你的)
(而新國會則是一定敢倒閣的)
而國會的權力就是倒閣.
義務是面對民意.
現在台灣的政局是,國會不敢倒閣.
於是陳水扁有恃無恐,以此為由,不理國會.
這樣的亂象,可能會拖到國會改選.由人民做仲裁.
也就是說,從2000/5/20~2001/12 ,一年半的時間都浪費了.
這樣的浪費,要怪誰,見人見智.
我怪國會.尤其當連戰,施明德...等等以法國的例子為由要求總統妥協時.
政治人物,總是把憲法解釋成對自己有利的,欺騙大眾不懂憲法.
連戰說:"國會總統不同黨時,總統應該遵守法國左右共至的精神,
尊重國會任命其支持的人選......"
in fact,法國三次左右共治,都是新國會vs.就總統.,於台灣現今情形不同.
施明德說:"法國憲法並沒有規定總統必須任命國會領袖,人家還不是遵守..."
in fact,法國總統會遵守是因為國會勇於使用倒閣權.那個總統能不遵守
任用國會領袖的慣例.而台灣現今,國會一天不敢倒閣,那總統就一天不理你.
不要去要求總統當聖人,自動下放權力,沒有人會這樣傻的.
不要用一些高帽子,什麼全民總統啦,為國為民啦! all bullshit !
我從來就不認為陳水扁或是任何一個總統會因為在野黨這樣嚷嚷就妥協的.
要逼迫他妥協,憲法上只有兩個辦法,罷免,and 倒閣.
在罷免不會成功的前提下,既然國民黨有過半的國會議員,可以輕易推倒政府時,
迫使總統接受國會認可的人選,當然總統可能因此解散國會.
國會,沒有躲避民意的權力.
國會,沒有躲避民意的權力.
國會,沒有躲避民意的權力.
既然張俊雄被國會定位為"最不受歡迎的人物",那早就該倒閣.
不喜歡他,那還讓他繼續執政.
這樣的國會,不是逃避民意是什麼?!!?
: 我認為整個事件無關違憲不違憲..
: 因為憲政體制有缺陷..
: 說要依此解決的..只不過是想保有自己舊政府時期的立場..
: 新政府上台..國會也該改選..
: 舊政府的措施不當..新政府有責任導正方向..
: 而停工..是最適當的做法..
: 未來的國會..勢必要解決這樣的問題..
: 三民主義..吾黨所宗..
: 五權憲法..從沒想到吾黨有一天會下台吧..
: 修憲..將是為來國會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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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是人類最偉大的建築:羅馬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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