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論壇 900321
屏東核三廠發生我國核能發展史上最嚴重的意外事故。這場三A級的意外事故
雖然廠方處置得宜,整個危機朝著良性方向落幕,但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通報
系統、應變作為仍然存在相當大的檢討與責任追究空間。
國內反核、擁核陣營為核四續建問題擾攘四個月,好不容易進入降溫階段,此
一重大意外事故,無疑將使國人對核能安全的信賴感又罩上陰影。我們不贊成因
噎廢食,因為此一事故,造成朝野對核四續建立場共識再度鬆動,但我們也堅持
,要祛除反核民眾對核災意外的恐懼陰影,唯有完全落實對核安維護與事故處理
能力。政府既不宜借力使力,意圖藉機為續建核四的決定翻案,也千萬不能有「
事過境遷」的心態,以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而怠忽對整個事故發生原因及處理
環節疏失的檢討工作。 幾個環節,我們要答案。
第一、引發這場意外事故的導火線,初步認定是輸電鐵塔超高壓迴路的「礙子
」受「鹽霧害」,「礙子」絕緣破壞,導致機組停機解聯。但是,所謂「鹽霧」
乃台灣海岸地區幾乎必然會出現的季節現象,「礙子」的定期清洗,乃是迴路安
全維護的基本動作,此一因為「礙子」絕緣破壞所引發的重大意外,究竟是否和
此一清洗維護動作未盡落實有關,必須查明。
第二、正常情況下,每部機組均有兩部緊急發電機,這兩部發電機竟然在同一
時間,因為不同情況而無法啟動,導致核三一號機完全喪失交流電源。如果不是
十多年前「編制外」增設的「備用發電機」順利啟動,此一事故能否如此幸運落
幕,誰敢樂觀?這種買兩套保險的安全設計竟然還不保險,原能會、台電若不充
分落實對系統功能的檢討,一味要反核者相信核能電廠安全性,何異於緣木求魚?
第三、整個事件發生在十八日凌晨零點四十六分。依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廠方
必須立即通報台電總公司裡的「核能電廠緊急計畫執行委員會」,台電並且要在
一小時內通報原子能委員會。不過,實際情況的了解,原能會一直到凌晨二點半
鐘左右才接到通知。距離事故發生已經過了一小時又四十多分鐘。而且,原能會
接獲通報的事故等級還是二A級,而非事態較嚴重的三A級,顯示事故通報的速
度、準度都很有問題。猶記得八掌溪事件發生,整個檢討工作也發現通報失準、
裝備失靈(拋繩槍)的情況,而核電意外的後果較諸八掌溪事件,嚴重何止千倍
?究竟此類事故發生時,通報系統如何運作?此次通報失速、失準,究竟是核三
、台電抑或是原能會駐廠視察的疏失?必須查明。
第四、此次意外事故達到三A等級,雖然距離輻射外洩的四A級還有距離,但
經濟部部長林信義意圖以「電器故障」取代「核安事故」,為此一意外降溫、定
調,亦不可取。蓋三A與四A的間距是依「狀況」區分,沒有明確的標準反應時
間。換言之,三A與四A的時間間距可能很長,也可能很短,在三A級通報工作
完成後,必須啟動的緊急應變計畫裡,就包含了通知地方政府以及相關支援系統
對疏散動作進行準備(尚不必執行)。不過,據報導,不但原能會本身「後知後
覺」,屏東縣政府和當地居民直到核三廠向當地消防單位求援之際,都還對情況
「不知不覺」。當天如果發生輻射外洩事件,當地居民又完全不知應變,後果更
是不堪設想。
此一事件與八掌溪事件的相似之處,除了前述裝備失靈,通報失準、失速之外
,兩樁意外事件都發生在周末,更是充分考驗主管單位緊急應變態度與能力。有
一點非常重要,核三位於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距離恆春市區極近,五星級飯店
群集,周末凌晨的墾丁,正是觀光客人數最多、遊興最瘋狂的時刻,如果通報失
誤、疏散又不及,釀災之後,必然是難以善後的國際事件。
此次三A級意外事故是否有人為疏失,固然以專業單位翔實調查為準,但核三
廠比核一、核二廠晚建,設備較新,安全性理應也較高,但事實上,核三廠出事
比率卻比一、二廠高出許多。核三廠已經有過三次失火紀錄,七十四年的火災,
甚至造成長達十四個月的停機整修。核三是否可能因為「天高皇帝遠」,安檢工
作因此與距離成反比,實在有徹底檢討的必要。
核能安全不分日夜,沒有假期。民眾絕對不能接受以「假期深夜」、「非人為
疏失」做為事故處置得失的背景理解。要讓老百姓信賴核能,法門唯二:一是時
刻補強核能安全防護體系,做到滴水不漏;二是落實核安事故檢討,確實重建事
故現場,讓事故調查公開化、透明化,千萬不可揚長護短,隱惡揚善。
八掌溪事件是運氣不好的意外事件;核三廠事件是運氣好的意外事件。但面對
不確定的意外,民眾的身家性命,不是賭注,絕不能建立在運氣好與不好之上。
我們肯定此一事件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的危機處理能力,但是,處理危機與製
造危機的,是不是同一群科技官僚?我們將此一事故簡單定位在「危機處理成功
」與「核安維護失敗」,對得與失、功與過,我們要求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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