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torro (What dreams may come)》之銘言:
: 大家忘了他很想盡早脫離第一家庭嗎...
: 這也算是公眾人物的一種悲哀吧....
: 其親人被強迫成為公眾人物....
對呀
子女無法選擇父母
要子女去承擔父母在世間的名聲
是不是件不公平的事呢?
但這又似乎是件沒辦法的事
雖然陳幸妤不生氣的時候是個美女
但籠罩在總統女兒的光環下
想必得承受一些特別的眼光吧
如果想當明星 那還算自己的選擇
做總統的女兒 她沒有選擇自由吧
我覺得把她列入公眾人物是件不公平的事
但話又說回來 名門之後 又是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孩
很難不讓一般人不好奇吧
但我覺得 社會上還是要分的清誰是公眾人物 該報導的公眾事務又是哪些
好奇也要尊重人
我寧願看不到陳小姐 也希望每個人在社會上受到合理的對待
--
趁機再說一點題外話
施明德嫁女兒時 很窮沒有嫁妝
他說 身為一個父親 我很慚愧 女兒出嫁時的嫁妝都拿不出來
我所能給妳的 只有台灣人的尊嚴 (我不記得原文了 有錯請糾正 多謝)
我看到最後一句 眼淚都流出來了
我想 一個人能給子女的最好的遺產就是一己之正直吧
這是題外話 扯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0.19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