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政府 是一個民意為重的政府
以民為優先
並不是一個專制的政府
所以 不存在一個"我說了就算"的人
即使是總統 也要在法律的架構下做事
也並不是說 總統要怎樣 就要怎樣
今天 總統要組一個國家安定聯盟
算什麼 官方的單位 還是總統諮詢的單位
如果是官方的單位 那總統是不行片面地在現有的政府組織下
加上一個國家安定聯盟
萬一真的做了 那這個單位是在行政院之上還是行政院之下
如果是在行政院之上 那總統就違憲
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比最高行政機關的單位算什麼
難道要另立一條憲法條文
"國家安定聯盟為國家更高行政機關"?
這樣 行政院院長就不算什麼了
以後每個人都要當國家安定聯盟的盟主
就跟以前武林盟主一樣 比武 比實力 比財大器粗 比高分貝
如果在行政院之下 就更可笑了
要一個小於行政院的單位 去干涉上級單位的事情
就好像辦公室裡面 總機小姐叫老闆幫他到茶水
這不是很荒謬嗎
那如果是總統的諮詢單位 就又很奇怪了
總統府不是有資政的編制嗎
有給職的不夠還有無給職
這些人不夠總統諮詢嗎
如果不夠 也是總統的不對
因為這些資政都是總統上任時選的
除此之外 還有一個跨黨派小組 現在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所以 我認為總統放出這樣的消息 都算是選舉的技倆
先放一些小恩小惠 給一些不是很忠貞的他黨黨員先靠過來
讓敵軍軍心動搖
如果因此民進黨以及台聯和一些可吸收的他黨黨員可以成為穩定多數
還要這個聯盟做什麼
萬一 假設 國民黨可以在選後成為穩定多數
那國家安定聯盟可以做什麼
總統大可以用諮詢的方式 用協商的方式
來參考國會多數黨的意見
要怎麼做 是選後的事
再者 如果真的有一個國家安定聯盟 也真的做出了什麼結論
如果這個結論 是行政團隊喜歡的 那當然沒問題
因為如果沒做好 就可以說這是國家團結聯盟的決定 跟行政院無關
行政院只是執行的單位
那有可以推卸責任
如果做出來的結論違背行政團隊意見
那要接納嗎
這個沒有法律基礎的單位做出來的結論
行政院採納 是總統賣的面子
不採納 是應該的
要此聯盟有何用
如果有人要說 違背行政團隊意見 就違背主流民意
那這可不一定
現行的政策有多少是多數民眾同意的
要萬眾一心根本不可能
根本的問題 就是總統的誠信問題
現在失業率這麼高 總統有對民眾說過對不起嗎
只是一眛地怪罪在野黨 這也有人信
經濟這麼差 總統有認真思考他的行政院財經團隊是否適任?
如果總統可信 就不會在去年扁連會時
宣佈核四停建
如果總統可信 就不會有前民進黨員出來說阿扁以前是如何的言行不一
如果只是諮詢單位 何必在選前大張旗鼓
還不承認是選舉的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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