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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檢舉人:YanLong 2.被申訴/檢舉人:vmsx 3.事由: (一)不經板友同意,擅自刪除2008年之舊文,未事前公告 導致板友的文章消失,這是美食類板開板之先例 板主非常有心,將一篇篇2008年以前的m文和一般文章一並消除 據了解是因為先前的每篇文章都有分身者的辱罵推文 為了他管理方便,不用請原作者一篇一篇的刪推文 自己全部刪除就好,也幾乎完全沒放進精華區中 完全不尊重板友感受(如附件一) (二)自己常攻擊別人為分身,今卻使用續養已久之分身帳號,污陷其他板友 非正常板主應作為之事(如附件二) 另PTT站規明確表示不歡迎多重身份使用者 V板主自己就是違規使用faine這個帳號,和suchsosweet,事證確鑿 4.說明: 附件一 消失的m文 【板主:ohio731/vmsx】 你有新信件 看板《EatToDie》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05 ● 1 1/01 misery1 □ [食記] 台南大飯店港式飲茶任意點食記 2 1 1/01 misery1 □ [食記] 台南 - 麻辣風暴 3 1/01 misery1 □ [食記] 台南 - 饗宴麻辣火鍋 4 1/01 misery1 □ [食記] 台南 - 阿村餐廳 附件二 迎戰板友的分身文章(為方便閱讀,改列為標題,原文已備份) 作者 faine (faine) 看板 EatToDie 標題 Re: 罷免板主 時間 Sat Jun 26 02:02:06 2010 ─────────────────────────────────────── -- 5.附上與版主溝通的信件或水球,若溝通未果請附上證據 此板主溝通的方式,即是開分身應對所有板友的回應 相關事證如上所述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6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1:34:50 Sat 《上次故鄉》114.136.170.100 《ID暱稱》faine (faine)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80 次 《有效文章》21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1:38:28 Sat 《上次故鄉》219.84.61.219 發文前改IP位置的速度相當快,但以為這樣就可以逃掉了嗎!?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5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5/2010 22:34:03 Fri 《上次故鄉》219.85.29.60 《ID暱稱》faine (faine)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79 次 《有效文章》21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5/2010 21:15:49 Fri 《上次故鄉》219.85.29.60 ┌─────────────────────────────────────┐ │ 文章代碼(AID): #1C8DsM6F (EatToDie) [ptt.cc] [公告] 2010-06-22 板規修正? │ └─────────────────────────────────────┘ 時間 Tue Jun 22 23:58:08 2010 ◆ From: 219.85.29.60 找個懂電腦的人來判斷一下 就知道這IP不是跳板 不要跟我說那麼剛好三天內兩人都用到同一組IP 或者是...哦...是室友?是朋友?還是....? 補上最近的上站記錄 《ID暱稱》faine (faine)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80 次 《有效文章》22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1:38:28 Sat 《上次故鄉》219.84.61.219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6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2:39:56 Sat 《上次故鄉》219.84.61.219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6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11:42:31 Sat 《上次故鄉》219.84.61.219 再補一個先前非常熱門的人士 《ID暱稱》suchsosweet (甜蜜蜜)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155 次 《有效文章》2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18:34:42 Sat 《上次故鄉》219.84.61.219 證明該板主違法亂紀的事實已相當明確 以上如內文所附,若小組長有何疑問 歡迎洽詢,謝謝 另附上PTT站規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四)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過度佔用資源不當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6.22
spafm:前後任版主各自開分身互戰,現在是在演哪齣= =? 06/26 03:48
YanLong:抱歉啊,我不是B板主的分身,是現任的V開分身來戰囉 06/26 03:52
shinjiw:是說站規和組規沒規定板主一定要M文 所以..消失的M是瀆職? 06/26 07:59
shinjiw:第二點還說的過去 不過第一點就..哪來的立論啊..XD 06/26 08:00
YanLong:我再改一下好了= =" 06/26 12:03
※ 編輯: YanLong 來自: 61.57.136.22 (06/27 15:27)
bbbing:板主刪文權是站規有規定的,違法在哪... 06/28 01:14
bbbing:而且站規是有條件允許多重帳號的... 06/28 01:15
YanLong:法條有明示,該上色我也上好色了 06/28 01:51
YanLong:照這樣說,分身王是無辜的囉? 06/28 01:52
YanLong:有條件不代表無條件,那條件可明示一下嗎? 06/28 01:52
YanLong:(四)好像寫的很清楚吧 06/28 01:55
YanLong:站規好像也沒規定若「非」亂板、惡意洗板,其他正常文章的 06/28 01:57
YanLong:刪文權吧,告知板友應該是該盡到的責任,不是先斬後奏 06/28 01:58
YanLong:不然這樣的話,mini158應該不會是因為亂刪文被拔除板職啊 06/28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