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Long (尋夢者)
看板L_FoodAndDri
標題[申訴] Eattodie板板主vmsx違法亂紀、濫權
時間Sat Jun 26 02:40:24 2010
1.申訴/檢舉人:YanLong
2.被申訴/檢舉人:vmsx
3.事由: (一)不經板友同意,擅自刪除2008年之舊文,未事前公告
導致板友的文章消失,這是美食類板開板之先例
板主非常有心,將一篇篇2008年以前的m文和一般文章一並消除
據了解是因為先前的每篇文章都有分身者的辱罵推文
為了他管理方便,不用請原作者一篇一篇的刪推文
自己全部刪除就好,也幾乎完全沒放進精華區中
完全不尊重板友感受(如附件一)
(二)自己常攻擊別人為分身,今卻使用續養已久之分身帳號,污陷其他板友
非正常板主應作為之事(如附件二)
另PTT站規明確表示不歡迎多重身份使用者
V板主自己就是違規使用faine這個帳號,和suchsosweet,事證確鑿
4.說明:
附件一
消失的m文
【板主:ohio731/vmsx】 你有新信件 看板《EatTo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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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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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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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迎戰板友的分身文章(為方便閱讀,改列為標題,原文已備份)
作者 faine (faine) 看板 EatToDie
標題 Re: 罷免板主
時間 Sat Jun 26 02:02:06 2010
───────────────────────────────────────
--
5.附上與版主溝通的信件或水球,若溝通未果請附上證據
此板主溝通的方式,即是開分身應對所有板友的回應
相關事證如上所述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6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1:34:50 Sat 《上次故鄉》
114.136.170.100
《ID暱稱》faine (faine)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80 次 《有效文章》21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1:38:28 Sat 《上次故鄉》
219.84.61.219
發文前改IP位置的速度相當快,但以為這樣就可以逃掉了嗎!?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5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5/2010 22:34:03 Fri 《上次故鄉》
219.85.29.60
《ID暱稱》faine (faine)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79 次 《有效文章》21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5/2010 21:15:49 Fri 《上次故鄉》
219.85.29.60
┌─────────────────────────────────────┐
│ 文章代碼(AID):
#1C8DsM6F (EatToDie) [ptt.cc] [公告] 2010-06-22 板規修正? │
└─────────────────────────────────────┘
時間 Tue Jun 22 23:58:08 2010
◆ From: 219.85.29.60
找個懂電腦的人來判斷一下
就知道這IP不是跳板
不要跟我說那麼剛好三天內兩人都用到同一組IP
或者是...哦...是室友?是朋友?還是....?
補上最近的上站記錄
《ID暱稱》faine (faine)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680 次 《有效文章》22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1:38:28 Sat 《上次故鄉》
219.84.61.219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6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02:39:56 Sat 《上次故鄉》
219.84.61.219
《ID暱稱》vmsx (VMS)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66 次 《有效文章》277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11:42:31 Sat 《上次故鄉》
219.84.61.219
再補一個先前非常熱門的人士
《ID暱稱》
suchsosweet (甜蜜蜜)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155 次 《有效文章》2 篇 (劣:0)
《上次上站》06/26/2010 18:34:42 Sat 《上次故鄉》
219.84.61.219
證明該板主違法亂紀的事實已相當明確
以上如內文所附,若小組長有何疑問
歡迎洽詢,謝謝
另附上PTT站規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
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四)
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
且過度佔用資源
或不當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6.22
推 spafm:前後任版主各自開分身互戰,現在是在演哪齣= =? 06/26 03:48
→ YanLong:抱歉啊,我不是B板主的分身,是現任的V開分身來戰囉 06/26 03:52
→ shinjiw:是說站規和組規沒規定板主一定要M文 所以..消失的M是瀆職? 06/26 07:59
→ shinjiw:第二點還說的過去 不過第一點就..哪來的立論啊..XD 06/26 08:00
→ YanLong:我再改一下好了= =" 06/26 12:03
※ 編輯: YanLong 來自: 61.57.136.22 (06/27 15:27)
→ bbbing:板主刪文權是站規有規定的,違法在哪... 06/28 01:14
→ bbbing:而且站規是有條件允許多重帳號的... 06/28 01:15
→ YanLong:法條有明示,該上色我也上好色了 06/28 01:51
→ YanLong:照這樣說,分身王是無辜的囉? 06/28 01:52
→ YanLong:有條件不代表無條件,那條件可明示一下嗎? 06/28 01:52
→ YanLong:(四)好像寫的很清楚吧 06/28 01:55
→ YanLong:站規好像也沒規定若「非」亂板、惡意洗板,其他正常文章的 06/28 01:57
→ YanLong:刪文權吧,告知板友應該是該盡到的責任,不是先斬後奏 06/28 01:58
→ YanLong:不然這樣的話,mini158應該不會是因為亂刪文被拔除板職啊 06/28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