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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1/today-work1.htm 如何走過待業陣痛期? 文/邱駿彥 圖/張芸茵 勞資Q&A信箱 寒流來襲中,我的失業期已經邁入第6個月了,到現在還沒找到一個可以餬 口的工作。常常在電視上片片斷斷看到政府釋出什麼利多,但都只是一晃眼 就過去的訊息,貴報能否請邱教授做一個較有系統而全面性的介紹呢(台南 雅萱) 雖然股市好像一直在漲,但台灣的企業並沒有因此而有顯著的景氣復甦。加 上許多雇主都被這一波金融海嘯給嚇到了,因此即使景氣初露曙光,企業在 新聘人力方面也依然採取保留態勢。如此一來,「失業勞工」加上今年畢業 的「社會新鮮人」,要找到一個理想的工作,保守估計可能必須待業至少6~ 9個月。 向政府求助 7措施可尋 失業人口一旦增加,社會治安多少都會受到影響。政府的要務之一就是想盡 辦法解決失業問題,也必須為待業中的國民採取一些足以安身立命的措施。 目前政府提供的較重要措施大約如下: 1.失業保險給付與補助 凡符合就業保險給付資格者,每個人可以申請投保薪資額的60%,共給付6個 月的失業保險津貼。另外對於失業勞工及其眷屬的健保費用,政府也補助6個 月。如果是屬於中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再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至少55%以 上。(詳洽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 2.協助就業服務 勞委會手中擁有「立即上工計畫」,每個月薪資補貼1萬2千元,受聘期間為 6個月。此外,各部會有「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及「促進就業方案」,合計 近3年共有 13萬1千個工作機會。不過,建議政府應該逐月逐週在媒體上公 布剩下多少個工作機會,才是資訊透明化的負責任態度。(詳洽行政院勞 委會職訓局就業服務科技客服專線:0800-777-888) 3.職業訓練推介就業 失業勞工如果想學習其他專長,可以參加勞委會自辦或補助舉辦的職業訓練 ,職業訓練費用由勞委會補助80%以上。對於特定對象者,在訓練期間可以 支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予津貼的額度與失業保險給付一樣,但支領 職訓生活津貼者就不能重複申領失業保險給付。(詳洽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 就業服務科技客服專線:0800-777-888) 4.創業輔導 失業者如果想挑戰自己當老闆,首先可以打專線電話向勞委會諮詢創業輔導 ,依據目的事業不同,各部會都有補助微型企業、婦女、青年、農民、原住 民等的低利創業貸款。(詳洽行政院勞委會創業輔導專線:0800-092-957) 5.補助勞資爭議訴訟 失業者如果是因為雇主的不當解僱,或未給予資遣費、積欠工資等情形時, 勞委會有一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措施。對於經審核符合扶助資格者,由 勞委會補助一定額度的訴訟費用。(詳洽行政院勞委會勞工訴訟扶助專線: 02-85902829) 6.社會救助 對於非勞工而無一定收入的低收入生活扶助戶,內政部有「生活扶助津貼」 `對於非勞工而無一定收入的低收入生活扶助戶,內政部有「生活扶助津貼」 ,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支給每月2,200元~14,152元。若有急難救助之必要者 ,內政部有「馬上關懷專案」,支給緊急救助金1萬~3萬。(詳洽內政部救 助安置專線:1957) 7.住宅協助 對於因失業而在繳交房屋貸款或房租上發生立即問題者,可以打專線電話至 內政部諮詢有關租金補貼、積欠本息寬緩處理、購置住宅優惠貸款等措施。 (詳洽內政部住宅協助專線:02-87712863) 找工作 需要恆心與耐力 儘管政府目前有以上各種關懷措施,但也不盡然每一個失業勞工都符合對象 資格。因此,再就業的機會仍然必須靠自己有恆心與耐力的努力尋找。特別 是從來沒有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應該想辦法先找到一個可以累積經驗值 的工作機會。 筆者雖然對於政府遲遲不制定「勞動派遣法」頗有微詞,但在無法可管中, 企業逐漸意識到使用勞動派遣的好處下,失業者也就不得已必須委屈自己先 尋覓一個勞動派遣的工作,等到累積豐富的工作經驗值後,就比較容易找到 正職的工作。 然而,筆者仍必須警告政府,若再繼續放任勞動派遣的僱用型態,正職的工 作機會肯定越來越少,屆時台灣的失業狀況只有嚴峻一途。 (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曾任勞委會法規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