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ngya: 剛不是po一篇了幹嘛刪掉重po? 05/04 17:23
我文末有說是被板主刪的,讓我除了標題複製貼上其它內文全部更新重打,
我真用心....XD (其實是沒得把舊文Ctrl C + Ctrl V
推 lic0420: 前一篇標題錯誤被砍吧,高調推,不懂為什麼要抄襲食記 05/04 17:25
為寫而寫?
推 doghouse: 直接抄這個版上面的文會不會太懶 XD 05/04 17:26
把大學時代的招數拿來用XD
推 leo0988: 卡位 老闆雞排要切不要辣 05/04 17:27
不吃辣的只能卡三樓外太空座位區喔!
推 longya: 喔 沒注意是被刪XD 之前好像也有個抄襲狂被抓到 後來也沒 05/04 17:30
→ longya: 下文了 05/04 17:31
重點是現在應該有一些板上的食神看到這篇後心裡OS是:
世風日下,連這種不懂吃的喀小寫的廢文也有人要抄~~
※ 編輯: BOBO88888 (36.231.43.244), 05/04/2016 17:35:19
推 MrFatUncle: 碰過幾次類似狀況,三月份的剛處理完,簡單提供你參考 05/04 17:53
→ MrFatUncle: 1) 雙方網頁文章列印備份 2) 私下寄信和解 3) 提告 05/04 17:54
→ MrFatUncle: 抄襲文章/盜圖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且資料收集齊全, 05/04 17:54
→ MrFatUncle: 這種小額訴訟幾乎都能成立。 05/04 17:54
→ MrFatUncle: 刑事會留案底,如果被告在乎徵信,多數會選擇和解。 05/04 17:55
→ MrFatUncle: 走到法院階段,判決的賠償金額,是以文章價值為依據, 05/04 17:55
→ MrFatUncle: 可用 "稿費x被告發布文章的平台數量" 做估價。 05/04 17:55
→ MrFatUncle: 或任何可佐證文章價值的方法做估價。 05/04 17:56
→ MrFatUncle: 不過依你的狀況,因為對方是正妹,又有上過電視, 05/04 17:56
→ MrFatUncle: 我會用陪吃個下午茶+合照+打卡,做和解方案。 05/04 17:57
推 Zawar379: 版主似乎把這個版當食記版 只要不是食記的文就只有刪 05/04 17:59
→ Zawar379: 你剛那篇被丟到◆ 問路、無關看板主題、幻想搞笑文 05/04 18:00
→ Zawar379: 我想說不定待會還會被版主再丟一次 05/04 18:00
推 thirtynm: 寫食記有稿費喔? 05/04 18:05
推 QQminiai: 好OVER喔.... 05/04 18:18
推 KKyosuke: 食記有時候不只是食記而是…你懂的 05/04 18:39
推 busters0: 快備份對方的文章以免刪除證據 05/04 18:56
→ lundic: 看到板主置底文的解釋,原文被刪也是剛好。直接告吧~ 05/04 19:44
推 archer646: 最討厭單純地複製貼上 05/04 20:08
推 heygirl5566: 卡位等雞排 05/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