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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oudyriver (子月)》之銘言: : Q2.你以為KMT的重點在健保? : A2.你他媽大錯特錯,KMT這次要通過的方案還偷綁了「中國學生可以轉為居留資格」, : 對,你沒看錯這就是給他們投票權的第一步。 先不就健保費來說,單從這個停留變成居留的問題 就知道政府真的很懂人民。 因為條文真的不是每個人都看,文字解釋大家也不愛 自然而然從ECFA、服貿、貨貿...等等重大議題都是先從法案條文下手 一開始覺得無傷大雅沒太在意,一步一步像溫水煮青蛙一樣 你看英丸在馬習會也沒一看到習近平就馬上跪下幫他解開褲襠口交阿 而是慢慢的來,西施版都有教,前戲要做足,揮揮小手,解解扣子,深情對望表白 最後關起來大幹特幹一翻 從2014年很多人就有在提這個停留→居留的問題 但一直沒有多大迴響和關注 大家覺得還有時間還有機會或是沒什麼大不了,但明天這個事情真的不要太輕忽, 否則只是重蹈上一年的覆轍。 從以前的不讓陸生來台→可以來台不承認陸生學歷→112校(not112)承認陸生學歷 ↓ ↓ 不僅納入健保還享有居留權 ← ←不會納入健保 ↓ 目前看來就算改成居留也不會怎樣對吧 真心不想看密密麻麻的字可直接看紅字結論 ========================================================================= 作者 Okak (Okak)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Re: [重要] 陸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時間 Sat Oct 25 00:50:26 2014 ┌─────────────────────────────────────┐ │ 文章代碼(AID): #1KIeDKty (PublicIssue) [ptt.cc] Re: [重要] 陸生身分由「?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169428.A.DF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10 Ptt幣 │ └─────────────────────────────────────┘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要定居台灣(所謂「定居」其實就 是歸化,只是就本條例而言,兩岸並非兩國關係,所以不能用歸化這個 出入國及移民法中詞彙,故改稱定居),要先取長期居留的資格,並符合 以下之條件: 一、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二、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三、提出喪失原籍證明。 四、符合國家利益。 到這裡都沒什麼大問題,問題在於取得長期居留的資格上。現行兩岸人民 關係條例規定兩種方式取得長期居留資格: 1.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3項所規定的「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 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 2.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4項之規定,由內政部基於政治、經濟、 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經專案許可者 到這裡看似沒有問題,因為學生取得的居留資格依現行規定的確無法取得 長期居留資格,但真正的問題在於: 1. 第17條第4項允許內政部「專案」許可給予長期居留權。既然是專案, 那表示內政部無權廣開大門給予大陸地區居民長期居留權,因為那很明顯 地逾越法律授權。但是,如果加上一些條件呢? 例如,有居留權且已居留 一定年限,技能為台灣勞動市場所需者。這樣看起來很合理吧?! 但實際上 這麼做等於大降陸生取得身分的門檻,因為陸生要符合這樣的資格並不難。 而且更危險的是,修改相關條件不需修法,只要行政院變更規定即可。 2. 就算不走專案許可之路,也不保證未來不會有其他修法導至門戶大開的 情況。要知道,各國的移民法都是透過「居留、永久居留、歸化」三部曲 來管理外國人取得本國國籍。一旦居留的門一開,難保之後不會出現修法 學生居留者取得工作居留、工作居留取得長期居留,或者學生居留期間可 計入取得長期居留資格之依親居留期間的情況。一般人在對於相關詞彙意 義不敏感的情況下,誰也無法保證不會出現偷渡過關的情況。KMT以切香腸 的方式改變兩岸政策並非沒有前例,不能不防。 ========================================================================= 而關於中國人的問題是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非單純的外國人, 但偏偏政府和一堆文盲又特愛把外國人跟中國人的待遇放在一起比較 總之就是好的的時候,中國人就是外國人,大家要一視同仁阿~~~ 遇到不好的時候,他就是兩岸關係條例裡面的人,所以要特別blablabla... 又 陸配跟陸生的情況又不同,所以要去了解這些有的沒的真的是很累人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自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制定公布 ,同年九月十八日施行以來,其後歷經十四次修正。鑒於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來人口 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以其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因此外籍生及僑生均在全 民健康保險之納保範圍內,爰未將來臺就學之大陸學生納入該保險,恐有失公平;且渠等 年輕大陸學生納保後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支出相對較低,對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尚無不利 影響。又大陸學生納保有助於彰顯臺灣人民人道關懷精神,並提供大陸學生在臺友善之生 活與學習環境,增進兩岸青年交流與瞭解,拓展兩岸青年視野及競爭力。茲為使來臺就學 之大陸學生,得比照在臺居留之外籍生、僑生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爰擬具本條例第二十二 條修正草案,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修正該條第三項有關訂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 來臺就學相關事項辦法之授權內容,將「停留期間」修正為「居留期間」,並增列「撤銷 或廢止許可事由」亦得於該辦法中訂定,以符授權明確性原則。 ============================================================================== 又 *中國人來台到底可不可以投票?* 大陸人民居留/定居相關規定: 可申請之狀況: 1.申請因經濟、社會、政治、教育、科技或文化專案許可留在臺灣 2.基於經濟考量申請在台專案許可長期居留或定居 3.您適合的申請須知為: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經濟考量申請在台專案許可長期居留或定居專 業證明送件說明(經濟部提供) 誰可以辦? 移民署*第四點-(四) 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經濟之考量,經許可在台灣地區長 期居留滿2年者,得申請定居。 //定居是甚麼? 移民署法規 (目前整個移民署法規連結不知為何失效) 第一章第三條之第10點: 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那麼,定居是否算是國民? 看一下國民身分證的相關法規: 戶籍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條-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由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資料列印製發。 也就是說,定居有戶籍,理論上就可以拿到身分證了。 那拿到身分證是否可以投票? 依據憲法第12章第130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 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國民的定義 憲法如何定義國民? 依據憲法第1章第3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所以,根據中華民國的”國民身分證”核發法則,目前看起來是有在”戶籍”資 料的人即可拿到國民身分證,是否拿到「國民身分證」就等同於「中華民國國民」? 如果是,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因經濟因素2年即可申請定居,即可入戶籍, (同時滿20歲)即享有投票權。 文章代碼(AID): #1JD5mVVW (FuMouDiscuss) [ptt.cc] [閒聊] 關於投票權的部分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40383.A.7E0.html 小弟非法律系,資訊有誤還請指出改正 總之不管未來誰執政,只要有關於「歸化」、「定居」、「居留」等條文的刪修, 或是關於外國人和中國人國籍認定取得方式的改變,都請各位務必要注意。 這八年以來,中國人在台灣取得投票權的方式已經越來越容易,也越來越快, DPP就算擋的了四年,不見得四年後又被重新奪回政權,關鍵就在於國會, 1/16還沒到之前,我們都還是在國民黨統治之下。 -- Re: [討論] 國民黨會快速滅亡 #1KUmBFJg (HatePolitics) [ptt.cc]
DongRaeGu:看有沒有人要對賭啊 六都KMT拿四都啦 10000P 原Po敢嗎?
winnerme:1都......這篇版主可以m或是備份了~我想留著以後笑XDDDDD
c1951:國民黨沒拿2都以上算我輸 來賭P幣阿~~~ 敢不敢阿??
Hastings:一都? 賭個一萬新臺幣捐做公益如何
ggnoobs:台北新北kmt選不上 我頭砍下來給原po當椅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70.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8545706.A.6F8.html
uhmeiouramu: 說穿了就是種族歧視 11/26 21:49
好棒棒 花一分鐘就看完全文惹 種你老木種
shauhon: 這跟種族歧視有什麼關係 11/26 21:50
losel: 定居跟入戶籍根本沒關吧 他也沒中華民國國籍啊 11/26 21:50
losel: 如果定居就有中華民國國籍跟可以投票 那之前一票香港人 11/26 21:51
rosemoli: 說種族歧視的去抗議美國不給你們中國免簽 歧視 11/26 21:51
sagakey: 他在說法律用詞『停留』跟『居留』的差別,種族歧視? 11/26 21:51
losel: 定居台灣 開咖啡廳 投資移民的 不就都變台灣人 他弄錯了吧 11/26 21:52
是有的喔...香港人很多成為拿台灣人的例子阿
CherryVoe: 歧視外國人有甚麼錯 我在自己的國家當然優越外國人 11/26 21:52
CherryVoe: 臺灣人到他國去也是看為"低等" 連在自己國家都不能歧視 11/26 21:53
他八成是只准其他國家歧視台灣人,臺灣人都要好棒棒好乖乖這樣的概念 ※ 編輯: m821014 (114.40.170.120), 11/26/2015 21:57:12
savishu: 幹,健保是社會福利,外國人找銀行保險很難嗎? 11/26 21:54
CherryVoe: (差別待遇)那才是踐踏自己尊嚴i.g.把國旗藏起來/去"國" 11/26 21:54
onlyhuman: 11/26 21:59
Lorazin: 推一下 停留改居留 就是想搞鬼 11/26 22:01
recx: 三限六不跟笑話一樣 誰還敢信政府把關XDDDDDDD 11/26 22:01
carters: !推 11/26 22:01
b10012013: 到底要怎麼才能阻止K M T 11/26 22:06
angell543: 推 11/26 22:19
machiusheng: 沒有更重要的法案? 11/26 22:33
kshssoar: 也不是種族歧視拉 基本上我們對豬不會有什麼特殊想法 11/26 22:36
kshssoar: 至少我從來沒聽過對豬好不好會牽涉到種族歧視的問題 11/26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