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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I3HOIe ] 作者: PTTfaggot (...) 看板: FuMouDiscuss 標題: [分享] 4.11抗爭的重點 還有人搞不清楚狀況嗎? 時間: Sat Apr 12 02:28:37 2014 https://www.facebook.com/ntulaw318 【以集會自由捍衛集會自由----對4.11自主抗爭行動的幾點聲明】 4月9日,中正一分局廢止公投盟合法的集會遊行許可,並在毫無法源依據下,宣告日後皆 不予許可,等於是從此永遠封殺了公投盟合法集會的空間,這是完全違法且違憲的行為! 4月11日清晨,警方先是與公投盟假意達成協議,再於凌晨未舉牌即違法驅離立院前的公 投盟群眾。於是,網友自主性發起路過中正一分局行動,要求還給公投盟集會權利,主管 官員並應對違法之驅離與禁止處分負起責任。 【4.11自主抗爭是合法的緊急、偶發性集會】 有人質疑:「是否有意見就可以聚眾前往政府機關?」答案是肯定的。集會遊行表達意見 是任何人的權利,人民有權前往主管機關前集會表達政治意見,本就是集會自由的主要內 涵!至於4.11的自主抗爭行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8號解釋中已明白表示:因臨時性 、急迫性事由而為集會遊行,不需事前申請許可甚至報備。因為大法官也承認,如4.11般 的偶發、緊急性抗爭,時間上根本來不及,也不存在帶頭的人來申請。雖然大法官給予了 修法的緩衝期,但已被宣告違憲的法條,基於憲法最高性之法理,自不得繼續援引,遑論 拿來對付人民?因此,晚間的自主抗爭完全屬於憲法及集會遊行法所保障集會自由的範疇 。 【司法程序緩不濟急 公民發聲合情合理】 針對集會遊行的處分具有急迫性,冗長的行政救濟程序根本緩不濟急。試想,如果今天警 察不只針對公投盟,而是所有參與過太陽花的成員與組織,都不許可集會遊行,小蜜蜂不 能開講、闌尾也不準割,日後甚至將範圍擴大至NGO或是反對黨。難道大家能夠等到打完 三、五年的行政訴訟,甚至再等待大法官釋憲再來反服貿?司法院釋字第718號解釋從聲 請到解釋文作成花了超過1300天,顯見社運者若僅能將時間與心力虛耗於無意義的司法訴 訟中,這不就正是當權者的願望?更何況,我國的行政訴訟對緊急處分向來核准率極低, 就連聲請停止執行拆屋還地且具有社會知名度的苗栗大埔案,也直接遭到法院以無停止執 行必要而駁回,根本完全無法期待司法能夠帶給集會遊行即時的正義。因此,即便能夠進 行司法訴訟,公民發聲仍然合情合理。畢竟,坐以待斃並非理性,求生才是。 【為什麼是中正一分局?--主管機關帶頭違法違憲 毀棄人權、法治】 對於4月11日清晨完全違法的驅離行動,以及封殺公投盟集會自由的命令,中正一分局分 局長方仰寧在面對市議員之質詢時,竟然明確地表示:「這是我的職責!」並且將負起違 法違憲的責任。我們非常好奇,究竟是誰告訴他,可以超越經過人民同意的法律、違背一 國之本的憲法,完全不受拘束的恣意任行?我們必須提出沉痛的質疑,請問方分局長,您 到底將憲法權利及法治置於何處? 集會遊行法第三條規定集會遊行之主管機關即為「所在地之警察分局」,因此,中正一分 局正是本次廢止許可、黑名單及驅離行為的主管機關。無論是自為處分或上級命令,分局 長方仰寧均有權亦有責對以上違法違憲的行為做出交代。因此,晚間網友自發性的前往中 正一分局,表達不滿且要求中正一分局長給個說法,無論是行動或是訴求對象,均非無的 放矢。 【正視公民訴求 撤銷違法處分 保障集會自由】 今天,人民站出來,不僅是為了今天站不出來的公投盟,更是為了明天自己依然能夠站出 來表達意見而努力。很遺憾的是,就算是和平的集會,仍舊發生了群眾無故遭警察拖入警 局與毆打的事件。今晚由於相信方仰寧分局長的承諾,我們暫且散去。但是,我們相信每 位今晚路過的公民,都會持續睜大雪亮的眼睛,監督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是否確實地受 到保障。因此在此要再次重申,請台北市政府嚴肅正視廢止集會遊行許可、創造黑名單的 違法違憲,立即撤銷對公投盟被廢止的集會許可處分,以維護每位公民的集會遊行自由! 維護每位公民的言論以及集會遊行自由,那就是我們每個人今晚站出來的唯一理由! 台大法律學生挺318 製作 聲明聯絡人:0988129198 賴同學 0939282218 鍾同學 PDF檔下載網址: https://www.dropbox.com/s/qt6pmryqskdash6/以集會自由捍衛集會自 由.pdf 歡迎不修改任意下載散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82.1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40920.A.4A8.html
cc88:推 04/12 02:29
PTTfaggot:誰來幫轉八卦 04/12 02:29
amtbcoffee:大力推 04/12 02:29
mimi1020b:文革 04/12 02:30
CharleneTsai:推 04/12 02:30
johnny12728:推 04/12 02:30
goplayer:推! 04/12 02:30
jujustine83:幫你轉 04/12 02:30
MirageAngel:敬禮(  ̄□ ̄)/ <( ̄皿 ̄ ) <( ̄ㄧ ̄ ) <( ̄曰 ̄ )\# 04/12 02: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ujustine83 (140.112.24.145), 04/12/2014 02:31:08
Stacyyyyy:CD 推 04/12 02:31
superzenki:敬禮(  ̄□ ̄)/ <( ̄皿 ̄ ) <( ̄ㄧ ̄ ) <( ̄曰 ̄ )\# 04/12 02:31
hohaiyanyan: 04/12 02:31
pamu:推 04/12 02:32
iris0304:推 04/12 02:32
melody628:四萬讚還不快收回來超無言 04/12 02:33
gn02384419:期中考聽說開始了呦^.< 04/12 02:34
tyk8004:文革 04/12 02:34
m16a218:補血 04/12 02:35
kinki999:這篇談公投盟情緒言論好多了~~ 小孬孬問題先解決吧~~~ 04/12 02:35
kinki999: ^比 04/12 02:35
sssss:ptt可悲的淪為609網軍的基地 可悲阿 04/12 02:35
z739:警察被你們操這麼多天,你們都不體諒他們一下嗎 04/12 02:35
APC:推 04/12 02:36
sssss:局長已經說了 路權早已取消 申覆的尚未核可 04/12 02:36
chiangwei:幫縮址http://tinyurl.com/mq56bmw 04/12 02:36
z739:白狼來的時候,請警察幫忙。現在我只看到你們忘恩負義 04/12 02:37
kuma0326:法治無用,鄉民公審。明天去圍總統府讓馬英九下台吧 04/12 02:37
sssss:到底跟著網軍瞎起哄是什麼鬼?一點智商跟判斷力都沒了嘛? 04/12 02:37
aclisd:上面說路權的...先去查查路權是誰當主管機關好嗎? 04/12 02:38
sssss:效忠609網軍,居然比對父母還孝順 04/12 02:38
aclisd:路權跟集會遊行許可是兩碼子事,分不同機關管 04/12 02:38
coolron:推,切莫模糊焦點 04/12 02:38
Stanislaus:推,清楚的法律論述 04/12 02:38
shuiwuhen:開記者會說明不好嗎?可以一千人開啊!直接去圍就比較 04/12 02:40
shuiwuhen:對?神邏輯 04/12 02:40
shuiwuhen:反應無效調查清楚再來嘛 04/12 02:40
ysanderl:今天沒人去圍的話 記者根本不會理你路過的人要講什麼的 04/12 02:43
ysanderl:就算記者真的肯停下來聽民眾訴求 警察沒被圍自然不會反應 04/12 02:43
j547:幹怎麼那麼多9.2%還不睡啊,媽呀可以調高權限阻止廢物推文嗎 04/12 02:43
coolron:嘿對,調查清楚。慢慢等所謂的行政程序吧 04/12 02:44
shuiwuhen:先做再說啊!衝動什麼?都還沒做就先下定論,也蠻神的 04/12 02:44
ysanderl:早上就說過啦 結果沒反應 所以才會有晚上一堆人去衝咩 04/12 02:45
ulido:要暗殺了嗎? 04/12 02:46
ysanderl:暗殺那句真的是敗筆 主講人不該講些有的沒的易被挑離核心 04/12 02:47
shuiwuhen:蠻建議組黨,改變社會的。看是不是黑暗面會少一點 04/12 02:48
shuiwuhen:我會去投票的,國會需要制衡的力量 04/12 02:49
carib:推 但有心人故意針對失言打分明是模糊焦點 04/12 02:49
catv:PDF打不開?? 點了顯示找不到網頁@@ 04/12 02:50
nnnn7615:現場都是大法官可以釋憲 現場都是監察委員可以彈劾 04/12 02:51
ysanderl:期待囉 但若民眾自覺的量不夠多 就還是無力回天 最怕這點 04/12 02:51
yikao1126:沒人去圍的話等到訴願訴訟勝利都被統一了啦 04/12 02:52
nashno1:推 04/12 02:52
n51222002:nnnn大,你好像完全沒看懂。如果這個行為合法又合憲 04/12 02:57
n51222002:酸抗議群眾沒有去找大法官或監察委員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04/12 02:57
yikao1126:打不開的可以在推文中找短網址 04/12 02:59
charlieZ:推 04/12 03:01
feliz5566:支持理念 但不認為有急迫性 04/12 03:03
qw12320:推 04/12 03:07
leafageya:我有搞清楚重點 但 警察很辛苦! 為什麼要噴漆灑冥紙 04/12 03:10
xc2v:推 04/12 03:10
WiiSports:可是718裡面有說是104年1月1日才失效啊! 04/12 03:11
n51222002:樓上,文中沒有忽略這一點喔! 04/12 03:11
yikao1126:就算104年才失效,已經被宣告違憲的法律還硬要適用,是想 04/12 03:13
indpa5553:支持理念 但不認為有急迫性+1 04/12 03:13
yikao1126:製造更多違憲的結果嗎 04/12 03:13
WiiSports:所以在未修正期間,這法條還是有效,警方不準也沒什麼不 04/12 03:14
WiiSports:對。但有失公允。 04/12 03:14
yikao1126:警察很辛苦所以我們不應該爭權利嗎???????? 04/12 03:15
WiiSports:違憲是沒錯,但還是一定要看失效日期吧? 04/12 03:16
WiiSports:不然718,寫失效是在寫屁嗎? 04/12 03:17
n51222002:一個小想法是急迫性並非行使基本權利的前提限制 04/12 03:17
n51222002:換個角度,明明違憲卻還有法律效力這點才比較荒唐吧@@ 04/12 03:18
yikao1126:違憲了還要適用豈不是要惹議嗎 怪了 04/12 03:19
WiiSports:那之前社維法罰娼嫖怎麼說,釋字出來還是有緩衝期,到修法 04/12 03:21
WiiSports:前警察也沒罰嫖啊。 04/12 03:21
n51222002:這不妨礙國家機關有依據最新的憲法意旨解讀法律的義務 04/12 03:21
n51222002:不過W大,這確實是我國法體系一個奇怪的漏洞 04/12 03:22
yikao1126:失效期間不過是給立法者一個方便而已,行政機關當然有優 04/12 03:22
t72312:說出法律行動緩不濟急就表示不相信司法了 所以接下來要怎麼 04/12 03:23
n51222002:我覺得我們可以想想的是,到底是因為還沒失效所以放任 04/12 03:23
yikao1126:先遵照憲法意旨適用法律的義務啊 04/12 03:23
t72312:辦? 04/12 03:23
n51222002:國家繼續很形式的運用違憲的法律比較好,還是至少要求 04/12 03:24
yikao1126:不相信司法可以是不相信司法會獨立公正啊,為什麼覺得緩 04/12 03:24
marauder1104:有興趣可以查查看「定期失效」制度的問題~ 04/12 03:24
yikao1126:不濟急救一定是不相信司法呢? 04/12 03:24
n51222002:他們在沒有修法前至少依據大法官意旨解讀法律比較好 04/12 03:24
chewei1226:趕快散會吧…… 04/12 03:26
t72312:所以你們去告他了嗎? 沒有 直接走上街頭 04/12 03:28
yikao1126:公投盟的律師有提出申復喔 不是只有走上街頭而已 04/12 03:28
n51222002:拜託...上街頭跟採取法律途徑根本不互斥好不好... 04/12 03:29
t72312:問題是一堆人講方違法 可是又不告 04/12 03:29
t72312:所以妳們是想體制內體制外都走就對了 04/12 03:30
t72312:那好 誰可以說接下來要怎麼辦嗎 04/12 03:30
yikao1126:內文不是有寫說這是合法的集會嗎?哪來體制外啊 04/12 03:30
t72312: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明天如果想去哪裡路過都不用申請? 04/12 03:31
winnergame:推 04/12 03:32
yikao1126:…請把內文看完 04/12 03:32
winnergame:推樓上,可以閱讀完嗎?你問的問題內文都有啊 04/12 03:32
norchen:我不覺得是唯一理由 04/12 03:33
t72312:看完了啊 你們認為現在集會遊行不用申請啊 04/12 03:33
yikao1126:偶發性集會也是有要件的,不是任何一個集會遊行都可以符 04/12 03:34
yikao1126:合啊 04/12 03:34
t72312:好 我尊重你的看法 請你告訴我接下來有什麼想法 04/12 03:35
t72312:會去提告還是上街頭? 兩者都做? 04/12 03:36
yikao1126:就我個人而言當然是申復程序繼續跑,同時看能不能讓指示 04/12 03:37
yikao1126:方仰寧的高層負起責任 04/12 03:38
mayasky:幹~上期的樂透可以在這期對嗎? 04/12 03:38
t72312:那今天方請辭 胖虎遲遲不准他辭 到時候又該怎麼辦? 04/12 03:38
t72312:我只是想說 請想好接下來要怎麼辦 去做沙盤推演 04/12 03:39
t72312:要怎麼跟社會大眾說明讓民眾支持你們 04/12 03:40
t72312:這是另一場硬仗 請考慮清楚 04/12 03:40
kiritaniayum:推 04/12 03:55
pcwu:我也認為體制內體制外都可以走,也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在行動 04/12 04:15
pcwu:前,有先盤算好民眾的反應並依照可能的反應算好接下來的步驟? 04/12 04:17
bookticket:推! 04/12 04:22
biglarge:去睡覺吧 04/12 06:08
treiss:說忘恩負義的是認真的嗎?我們給警察執法權利和薪水就是要 04/12 06:32
treiss:他們保護人民,白狼來他們職責就是要維持秩序,不用學生要 04/12 06:32
treiss:求,他們本來就該做。你會覺得老闆付錢給你叫你打為他工作 04/12 06:32
treiss:,你對老闆就有恩嗎?你應該不是認真的吧!? 04/12 06:32
samuraibin: 04/12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