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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iter337 (soup)》之銘言: : 有些人上班常常是拖到上班時間 : 那如果我設定 : 只要在開工前5分鐘內(含剛好到)的時後打卡紀錄 : 每日多給4塊錢 : 一個月25天,若完全準時的人,錢就會多出100 : 遲到的人當然會有遲到幾分鐘扣多少錢的制度 : 各位看官意下如何,當然對於不削這100塊的人不會造成影響 : 存脆砸小錢換獎勵,這樣看似如何? 要小心一點,那就是如果把早到和遲到量化成獎金和罰金的話 早到的人就不會覺得準時上班是美德,會認為準時上班是為了有錢領 遲到的人就不會覺得遲到有罪惡感,因為花一點錢就可以買到遲到的權利 這個制度破壞了早到的人的道德感,把他們的道德約束力轉化成金錢誘因 假如有一天,公司沒錢支付了或不想支付了,或每個人都早到時,請問是不是 要停發,一旦停發以後,會不會造成員工不滿或大家拼命遲到? 而且這個設計還給了遲到的人一種贖罪券,現在他們頂多是覺得不好意思 要付錢之後,他們就不會不好意思,而會覺得反正我有被扣錢,遲到就算了 如果不在意這些錢的人,可能更是大量遲到.除非你的罰金會多到他無法 容忍,好比薪水的一半,但顯然這種高額發金的方法會被告上勞委會. 不要隨意把金錢誘因放入制度設計裡,很容易讓人產生更錯誤的行為模式 我的建議是: 準時到是應該的,所以不給予獎勵 遲到是不應該的,可以直接反應在考績上,例如累積多少次,考績就會直接 扣分,連帶影響升遷,甚至是否繼續聘用. ※ 編輯: wellwilling 來自: 59.115.150.135 (02/28 10:43)
waiter337:感謝建議 02/28 16:06
smap0327:準時是應該的...遲到本來就不對... 02/28 16:09
kamr:Good point 03/01 10:10
kaihua:在人資制度上,滿多制度可以連結考績,會有立竿見影效果喔y 03/01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