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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ECHOpretty (蛤??????????)》之銘言: : 請問 某顧問公司派遣出去的員工(短期) : 是否享有甚麼法規上應該有的福利呢? : 謝謝! 針對您的疑問 日前我才和勞工局、派遣公司等單位討論過 因我們公司有一位派遣人員 之前我也在派遣公司服務過 本來在我的認知 這應該是派遣公司負責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勞工體檢項目定期施行體檢 謎之音:當然~~在以前我在派遣公司時 是…沒有主動幫員工體檢過的! (噓) 直到我擔任企業人資一職之後 理所當然的請我們公司配合的派遣公司要幫派遣員工體檢 對方公司在打電話與勞工局確認之後 告知 因為他們企業不符合 勞安法第二條的:"本法所稱事業單位,謂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登楞…我也和他們確認,他們怎確認何謂適用與不適用。 經對方告知,其為是看該派遣公司在主計處事業單位之編碼來判定是否適用該法。 我這才知道,原來呀,不是我單純的想法而已。 後來我也向勞工局、勞動檢查科洽詢。 基本上,這二個單位給我的答覆重點如下: a.員工一定要健檢,不分為是否為派遣公司之派遣人員。 b.因該派遣人員是服務於我們公司,若來作勞動檢查我們仍需提出符合勞安法一定時間之 健檢證明。 所以我的結論如下→ 派遣公司端:仍需確認該公司在主計處之編號再行向勞工局確認該公司成立於勞安法。 用人企業端:若派遣公司依法可不提供,則還是請該公司自行花錢給該員工健檢。 依此,我們公司的派遣員工,後來我是以最基本的健檢項目提供予他為健檢。 並且該金額列作予他的補貼為他的收入。 如果有其他先進的意見、補充或指正,還請告知。謝謝。^^ -- 在人資的世界裡,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呀...orz -- -- ▄▄▄▄▄▄▄▄▄▄▄▄▄▄▄▄▄▄▄▄▄▄▄▄▄▄▄▄▄▄▄▄▄▄▄▄ ▄▄▄▄▄▄▄▄▄▄▄▄▄▄▄▄▄▄▄▄▄▄▄▄▄▄▄▄▄▄ ▄▄▄▄▄▄▄▄▄▄▄▄▄▄▄▄▄▄▄▄▄▄▄▄▄▄▄▄▄ ▄▄▄▄▄▄▄▄▄▄▄▄▄▄▄▄▄▄▄▄▄▄▄▄▄ ▄▄▄▄▄▄▄▄▄▄▄▄▄▄▄▄▄▄▄▄▄▄▄▄ @Mroac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