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smarcp:ask1234 違反板規2-7 加前科一次 合併水桶20日 01/20 00:38
┌─────────────────────────────────────┐
│ 文章代碼(AID): #1GzbIVXU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Gy0ICm8 lovebb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58320799.A.85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53 ! 2 1/16 ask1234 □ [檢舉] #1Gy0ICm8 lovebbcc 本版板規二-14
推 bismarcp:不違規 01/17 23:49
┌─────────────────────────────────────┐
│ 文章代碼(AID): #1G-bILVs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G-EGoEz lovebb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58582933.A.7F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56 ! 1 1/19 ask1234 □ [檢舉] #1G-EGoEz lovebbcc 板規二-14
推 bismarcp:討論分身與跳板跟板務有關,不違規 01/19 18:22
根據本版2-7
7.為防止板友惡意或濫用檢舉,檢舉人10天內若有兩篇以上(含兩篇)檢舉文由板主判決
被檢舉人不違規,則該檢舉人即視為濫用檢舉,累犯者則加倍處罰。
此兩篇間隔僅四日,是否違反2-7 請版主判決了喔,啾咪*^_^*
--
不 嗎 ▲ ◤ ˋ ◤ ˋ ▎ φhacoolman
不 在這邊簽個名, 嗎 / ● ● \ ▲ 不簽嗎不簽嗎
不 就能實現願望喔! 嗎 ▊/ ◣ ◤ ◣ ◤ \ ▏ 簽嗎不簽嗎
不 嗎 │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嗎▊ \ │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2.47
※ 編輯: HelloLadies 來自: 218.35.12.47 (01/20 00:18)
※ 編輯: HelloLadies 來自: 218.35.12.47 (01/20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