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訴案件: 文章代碼(AID): #1GJOZ9zD (HateP_Picket) 推 amperp:不到引戰、挑釁程度,不構成違規 09/24 23:42 二、申訴事由: 舊版板規二-16規定: 禁止使用 試圖引戰 挑釁 他人之簽名檔 新版版規二-16規定: 禁止使用試圖引戰、挑釁、使用他人ID之簽名檔 中文很清楚, 舊版規定是禁止引戰(或是挑釁)他人的簽名檔, 但新版規定,禁止使用的簽名檔有三: 1.試圖引戰之簽名檔、 2.試圖挑釁之簽名檔、 3.使用他人ID之簽名檔。 換言之,只要使用他人ID的簽名檔,即是違規,不論 是否有引戰或是挑釁的行為,否則新版規何須加註"ID" 二字? 新版規還特地舉出VOLATION版的判例, 經查判例有:(受害者都是本版的德州哥) #1FuDF-83 (Violation)#1G1HjNkt (Violation), violation板 法官longbow2在判決說明提到, 1.只引用部分ID也不行, 2.未經同意,引用就不行。 因此新版的二-16才會依據Violation的相關判例, 修改成禁止使用使用他人ID之簽名檔,且加註以L****B*C 加上星號無法免責(否則連打使用使用他人ID,不會是繞口令吧?)。 本人猜測該條板規是lovebbcc前版主所修訂的,amperp版主若有 疑問,可諮詢lovebbcc版主的意見。 因此,在簽名檔使用他人ID,不論是否有引戰或是挑釁,只要 沒有經過他人的同意,不但違反版規二-16,還違反站規,需處 以罰單(當然這是要有人去站方檢舉)。 故請amperp版主重新審議此次判決,謝謝。 三、依據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6.禁止使用試圖引戰、挑釁、使用他人ID之簽名檔,此處ID只要能從推文反推特定對象 即成立,以L****B*C加上星號無法免責,這在VOLATION版已經是開立罰單的違規事項 (是否引戰、挑釁以及使用他人ID推文由版主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1.38
amperp:這判決是有su板主的意見,他也認為"跟挑釁或引戰無關" 09/25 23:38
ask1234: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9/27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