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ops09: 應該不是全部的人都不想保險吧!保險制度本身不完善 還 09/14 16:21
→ drops09: 限制要五人以上?!請問要怎麼保? 09/14 16:21
我文內不是說了「政府既然要求山友保險,就要立法保證有保可以投」
可是我現在只看到許多人連數百元的保險費都覺得是喂狗
→ shhit: 保險有分成自由險跟強制險,我認為登山風險所生風險遠低於 09/14 16:29
→ shhit: 一般民眾駕駛汽機車,是否能類比,應該很清楚 09/14 16:30
→ shhit: 另外對第三點,有原作者太多個人意見而非事實了,無法苟同 09/14 16:31
→ shhit: 也無法評論了 09/14 16:32
→ ca1123: 保險根本就小事,人命才是重點 09/14 16:36
→ ca1123: 鬼島政府就把人民當小學生管,不要去爬就是最佳解 09/14 16:37
→ ca1123: 除了國家公園有立法規定入山要申請入園證,其餘山區憑什 09/14 16:39
→ ca1123: 麼法令管制? 全台灣山那麼多警察單位有辦法管制嗎? 09/14 16:40
你這樣說駕照也是政府把人民當小學生在管囉?駕照也是限制人民不能開車囉?
現在有全面禁止登山嗎?只是增加限制我想正常的山友沒幾個不符合限制,只是麻煩了點
「全台灣山那麼多警察單位有辦法管制嗎?」就是這樣才要立法,用裁罰遏止投機者
→ deerdriver: 看法不同 現在申請制度有跟沒有一樣 有的人覺得要更嚴 09/14 16:57
→ deerdriver: 格 有的人覺得乾脆取消 其實入山真的就是完全管不到 09/14 16:58
→ deerdriver: 有投件也不一定會出發 甚至重複投件也不會被發現 現階 09/14 16:58
→ deerdriver: 段也沒有足夠的人力來管制 更加嚴格的罰則也只是說出 09/14 16:59
現行制度有跟沒有一樣,所以完善制度有什麼問題?
為什麼我在這裡看到的只有反對增加限制、反對政府干預,充滿了排斥
推 willie60: 關於消防的不滿- 1的話警察的入山許可是戒嚴時代的遺毒 09/14 16:59
→ deerdriver: 給人家笑的而已 反正誰夠倒楣誰就被查到 不會認真看待 09/14 17:00
→ willie60: 警察根本沒能力做審察,這方面就把它當做一件沒用的步驟 09/14 17:00
→ willie60: 如果使用者付費,反過來另一面的角度想,那是否就可以要求 09/14 17:02
→ willie60: 要具有足夠求救援品質? 花錢買到爛東西誰都不會高興 09/14 17:03
推 willie60: 我倒比較期待台灣能有一支商業救難的民間公司,就算要花 09/14 17:09
→ willie60: 錢,那也要找有品質的啊 09/14 17:09
什麼叫好的搜救品質?你以為國家搜救是商品在買賣嗎?
那政府可不可以不要賣?我一律禁止人民登山可不可以?拒絕搜救可不可以?
→ shhit: 山友的反應大都認為草案增加登山限制是不合理的,如果原作 09/14 17:12
→ shhit: 者認為合理,可提出具體事例來討論 09/14 17:13
登山有一定危險性,政府要求從事登山活動的人具有一定能力這沒有什麼不合理
shhit板友拿開車來類比,開車也需要駕照、也需要保險
不能說「你認定登山不比開車來的危險就不須限制」,至於能力的認定可以再討論
→ shhit: 原作者所謂用裁罰遏止投機者指的是什麼,不是很清楚,是指 09/14 17:15
→ shhit: 沒申請入山證的人嗎? 09/14 17:15
現行法令未申請入山只罰600,要求的登山計畫、設備大家也是愛理不理
「反正出了事就打119,會有人來救」這就叫投機者,高額罰款跟費用是用來遏止這些人
至於合法跟有提出申請並有完善規劃、設備的人,則提供一定時間的無償搜救
這樣難道不能鼓勵登山者要有規劃、要申請、要有裝備嗎?
對於劣質的商業團也能給予裁罰,不然現在劣質商業團有任何責任?
推 willie60: 若要用使用者付費的說法,那它確實就變成了個商品 09/14 18:07
→ willie60: 而不是政府提供給人民的保障 09/14 18:07
高速公路過路費也是使用者付費,高速公路是商品?
推 blauii: 我支持保險,並希望讓這些費用回歸到登山維護。 09/14 18:07
你可以要求在法案裡增加條款要求保險公司將山難保險獲利的一部分投入山域維護
推 willie60: 我也支持保險,但無法認同限制5人才能保的理由 09/14 18:10
→ willie60: 使用者付費就是把原本的服務變成商品要別人買單! 09/14 18:13
再講一次,高速公路也是使用者付費,可是高速公路不是商品
→ oodin: 登山險裡面的搜救費用 就是買賣 09/14 18:17
推 willie60: 政府當然也有權利賣服務,這很正常!但相對提供的品質就.. 09/14 18:18
政府無權買賣服務,政府也從來不是商家
→ oodin: 政府可以不要賣 但是無權禁止入山 無權拒絕搜救 09/14 18:18
誰說政府無權禁止入山?我不懂你為什麼可以講得這麼理直氣壯
→ cloudsub: 登山強制保險立法目的是?用汽機車強制險類比根本差很大 09/14 18:33
→ cloudsub: 保險應該有,但是跟旅平險一樣,強制的必要性? 09/14 18:35
山域事故保險的內容可以再討論,強制保險只是把風險轉嫁分攤到所有的登山者身上
→ cloudsub: 其實看看世界各國登山健行制度,再看看台灣的玩法 09/14 18:36
→ cloudsub: 很多疑問都能有所觸類旁通 09/14 18:37
有建議可以提,可是我在這版看到的大多是反對再反對,理由還很可笑
「我不想付錢」「我不想受限制」「人民有登山的權力,也有要求政府救援的權力」
推 willie60: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商品,政府每年出版很多研究報告要付費 09/14 18:39
誰跟你說高速公路是商品,政府出版的研究報告要錢跟高速公路是商品的關係在?
→ willie60: 商品不一定指實體的東西,付費的服務本身也是一種商品 09/14 18:40
政府也提供緊急救護服務,而且可以收費,你覺得緊急救護也是商品?
如果是請你找個根據好嗎?這樣你一句我一句不會有結論
→ oodin: 我一律禁止人民登山可不可以? 那你為何可以講的理直氣壯? 09/14 18:41
因為政府就是有權力,依據憲法第二十三條限制人民自由
→ willie60: 像電信執照,電信公司付了超高的標金去買頻道使用權 09/14 18:42
→ willie60: 政府就是一個國家裡最大咖的商家,人民繳稅買服務 09/14 18:43
推 andy90019: 板上風氣就是如此,大家都覺得政府要管登山依法何在? 09/14 18:44
→ andy90019: 但實際上,發生山難後大家都只會覺得不可能發生在我 09/14 18:46
→ andy90019: 問題是搞不好下一次就是你啊?!這都不能接受? 09/14 18:47
→ andy90019: 現在只是跟大家溝通該如何立法,怎麼立法。 09/14 18:47
→ andy90019: 就一堆板上大大跳出來說,政府憑什麼管。 09/14 18:48
→ andy90019: 難道都沒有人想過這個議題是怎麼開始的嗎? 09/14 18:48
→ andy90019: 獨攀GG?受困叫直升機??山老鼠叫直升機?高山症放棄隊友? 09/14 18:49
→ andy90019: 要不是有這種老鼠屎,誰會想立法?誰會想管理。 09/14 18:49
→ andy90019: 重點就是我們台灣從小就教育失敗阿。才會有很多天真 09/14 18:49
→ andy90019: 奇妙且還讓大家認同的想法。不是嗎? 09/14 18:50
推 willie60: 是的,如果緊急救護變成要付費,那它邏輯上就變是服務買賣 09/14 18:50
緊急救護法第20條,現在是縣市政府不收費而已
使用者付費、社會福利、國家救助跟買賣商品是兩回事
→ oodin: 憲法第二十三條這麼厲害 你怎不叫政府現在直接禁止人民登山 09/14 18:51
→ oodin: 你們也比較涼 09/14 18:51
你要用這種無助於討論的態度也是可以,到時候我們開會就是提議全面禁止
→ andy90019: 使用者付費,要不然就是風險平均分擔(保險)。 09/14 18:52
→ oodin: 講白一點 你們就是在買賣 只是錢透過保險公司轉手而已 09/14 18:52
oodin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造成今天要立法管制登山
然後你可以繼續把所有人都推到登山者的對立面
推 icandoit: 看到第一線消防弟兄的建議是滿中肯的,分析的也相當有條 09/14 18:52
推 icandoit: 理。是可以好好參考。不過憲法23條我的理解有點不同 09/14 18:53
我的立場只是希望透過法案來限制不負責任的登山客,雖然會對一般山友造成不便
但是我認為這樣可以改善整個登山環境以及搜救資源的利用
而不是現在民眾跟政府認為「山友就是個麻煩」,至於憲法第23條我只是拿來反駁oodin
我也知道實務上不會用這條來全面禁止登山
推 willie60: 國外搜救要付費也是同概念政府提供有償服務而非無償義務 09/14 18:53
政府提供有償服務是為了避免民眾濫用服務,就像現在叫直昇機像在叫救護車
→ oodin: 我不否定登山險 但也不用把自己想的太清風亮節 吸空氣就會 09/14 18:53
→ oodin: 飽 09/14 18:53
推 andy90019: 到底誰在高風亮節?我實在覺得傷眼? 09/14 18:54
推 willie60: 無償的才叫義務,有償的就不叫義務了! 就像很多社服志工 09/14 18:57
噓 s813141: 那你就全面禁止吧 看你這種回文 才不是討論的態度 09/14 18:57
貴板板友那種一來就嗆「你憑什麼」的態度就叫要討論?
→ willie60: 提供義務幫忙,他們叫志工如果幫忙後要收錢那就不叫志工 09/14 18:58
糾結這個無意義,可以中止這個話題嗎?
※ 編輯: eliokky (125.227.125.150), 09/14/2016 19:02:22
推 willie60: 對人民來說我就會把他視為你要賣我服務啊,即然要賣服務 09/14 19:04
→ willie60: 我當然可以要求品質啊! (更何況還是獨家沒得換別家) 09/14 19:04
→ willie60: 人家國外收錢,因為人家提供夠專業的服務 09/14 19:06
→ willie60: 更何況現在政府提供的服務裡面還有是民搜無償提供的呢 09/14 19:09
→ willie60: 你變收費後,你們要付錢給民搜嗎? (一樣使用者付費啊) 09/14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