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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小弟重新整理了板規, 其中納入公投方式,兌現當初競選政見之一, 交易文規定調整較大,使用者請多留意。 新板規試行一個月順便debug,八月起正式施行。 再來,調整部分內容,精華區的功能性會比過往更為重要(架構研擬中), 有興趣來當精華區小板主的人,可站內信聯絡,我會儘量幫忙爭取福利。 ---以下是板規本文--- 0.使用前須知 A.發文與推文限制:登入次數 100 次以上,退文篇數 2 篇以下,部分文另有限制。 B.供發表宜蘭相關之文章,相關性有限之文章可妥善利用各專板(詳見z-1) C.推文者請至少看完板規1,發文者請看完板規全文。 D.若找不到適當分類,請先站內信諮詢板主,以免觸犯板規。 E.如發現有違規事由,歡迎站內信通知板主,先在此感謝!! F.除板規0之外皆有罰則,基本原則為刪文、水桶14日。 G.各項後方的{}符號為額外特別處置,範例:{退.1m}為退回文章及水桶一個月。 H.板主得視情節輕重議處,水桶最低 3日。 1.通則 A.文章/簽名檔/推文當中禁止出現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退.1m} B.文章作者不得刪除/修改推文,除非板主/推文作者授權。{退.2m} C.禁止出現注音文、火星文或其他難以閱讀之內容。 D.禁止連續無意義的推/噓文。 E.針對公共性議題/人物之言論須秉持客觀理性,禁止主觀性之激進評論。 F.禁止張貼不雅圖文或具資安風險之連結。 G.不得使用[公告]發/回文,除非板主以上階層授權。 H.發表文章未正確分類。 I.發文內容未滿30字。 J.發文明顯未先爬文、做足功課。(發動條件:推文數達X2) K.非重大災害時期不得發文問天氣/路況。(請至置底專用文) L.除非作者同意,禁止噓自介文。(除外事由:文章未合乎板規6規範) ** X.本板規未列入事項,但有影響本板運作之事實,經板主公告禁止仍違反規範。 Y.使用看板時禁止違反現行法律/站方規範/群組規定。 Z.三個月內違反三次板規視為鬧板。{退.1y} 2.時事/問卷/連署與推投文 A.轉貼時事須附上出處及網址連結,每人每日2則為限(留點機會給別人)。 B.禁止時事OP(over post)。 C.問卷須經板主審核同意始得發表,文內註明授權板主ID D.本板推文公投流程規範如下: 發起人須先以[連署]方式發文,7日內取得50位板友推文贊同, 發起人整理ID名冊以站內信方式聯絡板主商討投票細節, 由板主發表[推投]文,投票時間原則7日。 違反流程者,效力自始無效,板主得刪除文章。 E.推文公投不適用於板主選舉。 F.板主若認推文公投選項窒礙難行,得於選項旁加註"不信任選項", 若"不信任選項"勝出,板主得自行請辭擱置此議題,由新任板主接手處理。 3.交易/徵求/代買/合購/出租/贈送/徵才/求職文 A.資格要求:發文前一日起算一年內於本板有 2日發表非此類之有效文章。 B.此類文章七日內不得多於一篇(刪文亦計入)。 C.交易要能夠以"宜蘭縣境內面交"為主。 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交者不在此限。 D.徵才求職文需先至job或part-time板發文後,始可"轉錄"文章至本板, 仍需符合本板相關發文規範。原文章如違規被刪除,本板亦會刪除轉錄之文章。 E.票券類交易暫不開放電影票、車票、童玩節門票、綠博門票。(請至置底專用文) 小叮嚀: 置底交易文不受3-A.3-B規範 一篇文章交易項目不限,儘量集中在一次發 4.揪團/活動宣傳/廣告邀約文 A.揪團同時期一團為限,再開團須在前一團出團結束 2日後。 B.揪團團主得酌收活動必要費用,但須出團前妥善告知團員。 C.此類文章七日內不得多於一篇(刪文亦計入)。 提供明確優惠予板友之縣內店家或具公益慈善意義者不受此限制。 D.此類文章若無正當且具公評之理由, 不得以種族/語言/思想/性別/性傾向/年齡/容貌/身心障礙等因素拒絕板友參與, 違者視為歧視行為。{退.1m} E.揪團活動任何風險團主一律注意,不得因故/過失造成團員傷害。{退.10y} F.不得號召前往治安防治熱點範圍(ex:聲色場所)。 5.食記/遊記/住宿介紹文 A.非本板原創文章(他板/站外),需載明出處/連結,且每日限發一篇。 B.須依照本板發文格式進行版面編排 6.自介文 A.發文應照範文指示詳實填寫,並合乎網路禮儀。 B.再次發自介文須滿10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3.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98760338.A.D1A.html
BlueGoust: 新聞王要重出江湖了~如果自介來亂的也不能噓?! 06/30 08:34
B大提兩個都是具建設性的問題, 轉貼新聞很好洗文章數,的確可能吸引新聞王出沒,再研議每日分享上限, 自介文亂介紹的除外原則我再想看看。
qaz7788123: 揪團沒限制性別了,我要揪女森去喝喝906/30 08:37
嗯...我再想看看要不要補回來。
ccshih5566: 壓力測試 06/30 09:01
jac19860114: ...你加油 06/30 09:33
努力debug,日後好管理 ※ 編輯: drhkc (1.160.89.107), 06/30/2017 10:48:50
YuGar: 建議:3-A 的資格要求,採用站內有效文章數30以上如何呢? 06/30 11:41
YuGar: 這樣立刻可以查詢出來作者是否通過門檻,不用再查舊文吧? 06/30 11:43
3-A之所以這樣定,是因為真要洗到站內有效文章數20(原定)太簡單, 我比較重視"對宜蘭板的貢獻度",所以才會要求於本板一年內有兩天有發文, 在抓資格認定的方面,其實 a 作者ID馬上就能知道他一年內寫了哪些東西, 並不會比較不方便,不過感謝您提出的意見!! 修 1-L 增訂除外事項 修 2-A 增訂轉貼上限 增 4-D 歧視禁止原則 4-E 團主風險自留 4-F 活動禁止場域 增 板規6 自介文相關 ※ 編輯: drhkc (1.160.89.107), 06/30/2017 12:54:33
YuGar: 用採用原資格要求,在下如果都只推文,不發文不回文,有可 06/30 11:45
YuGar: 能一段時間過去後,竟然資格不符,但推文確實無法直接查詢 06/30 11:46
YuGar: 如果要嚴格限制,提高站內有效文章數門檻是最容易執行的 06/30 11:48
jac19860114: 記得公告要收精華整理 06/30 13:39
drhkc: OK,這幾天內處理 06/30 13:45
forevergood: 推用心 也推公民表決 06/30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