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Williamxxx:hi~ 雙重標準先生 10/01 13:06
我只能說,注意一下用詞喔!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08)
噓 Jabez:好文, 給你推一個 10/01 13:12
噓 Williamxxx:自己說的是經驗法則 不容質疑 他人說的要嚴格定義 10/01 13:13
→ Williamxxx:我只是善意提醒這是雙重標準 10/01 13:14
我指的很多的確是常理很容易就舉出的東西,就算不同意也不該
針對個人噓文,雖然了不起是不來金庸版發言,但對事不對人很重要。
噓 BRANFORD:文章寫得那麼慢還可以這麼不理性 遣詞用句還可以這麼粗俗 10/01 13:17
請問我用了哪些粗話?
噓 Jabez:開始蓋主堡 ^_< 10/01 13:18
結果事實證明,如我所說,先來噓文的十之八九就是這些常見ID。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20)
噓 BRANFORD:快去提罷免啦 10/01 13:20
→ mother:石頭不足 請給我石頭 礦礦礦礦礦工 伐伐伐伐木工 10/01 13:21
→ no1smkimo:快去申訴啦 10/01 13:21
噓 Jabez:工人剛找齊, 可是系統說蓋主堡要5個小時, 好久喔~ 10/01 13:22
噓 BRANFORD:五小時?那足夠讓水桶發動 一年一個月後見了 10/01 13:23
→ Williamxxx:推/噓 也只是表示贊同與否的一種管道 談不上應不應該 10/01 13:25
噓 BRANFORD:不認同 10/01 13:25
→ floz:你自己的論點都沒證成功,這叫初步方案不成立,可以執判了 10/01 13:26
有阿,而且還依推定證明不存在。 舉證責任現在在對方。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27)
→ floz:依推定證明,是錯到不能再錯的用語,依推定就不用證明 10/01 13:28
噓 no1smkimo:有空回文,沒控去申訴或罷免? 10/01 13:28
噓 GLHF:好文給推 10/01 13:28
→ floz:要證明 就沒有推定, 賈文宇沒有教過你嘛? 10/01 13:28
他不是我的老師,推定沒有,現實上沒有證據,就可證明推定沒有,
是認為"有"的人要舉證。 你們以前華江的楊XX學妹沒交過你?
→ chordate:大家手腳好快.... 10/01 13:29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0)
→ chordate:有時間回為什麼不先把答應寫的作文寫好? 10/01 13:30
→ chordate:認為沒有就不需要證據?? 10/01 13:31
這些相關論點我上上篇就有針對辯論判準發一篇文,請自行去看!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2)
噓 GLHF:重點是你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10/01 13:31
噓 derek0344:請問你的證明在哪邊?現實經驗嗎? 10/01 13:32
上上篇有針對辯論角度說,請自己去看!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3)
→ chordate: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是不能說絕對有或絕對沒有 10/01 13:33
辯論與法庭上會以證據推定有無說過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4)
→ chordate:你現在是說「絕對」沒有 別人只要提出可能有的證據 10/01 13:34
噓 floz:恩,我確實不會教我們家學妹這麼奇怪的東西, 10/01 13:34
問題是他提不出阿。 f你弄錯了,他可能是你學姐,只是對我來說是學妹,
我記得7年前他就已經踏入大學辯論圈了。 之前還是華江的社長。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5)
→ chordate:就好了。 10/01 13:34
→ floz:舉證責任有很多風行的流派,得利者證,先說先證, 10/01 13:35
→ chordate:法庭的無罪推定那是要避免冤獄 10/01 13:35
辯論賽也是一樣,因為辯論賽極端重視證據,辯論賽也是簡化自法庭辯論
是一樣的,所以每年的大法盃比賽,就是法律系的固定比賽,賽制就是奧
瑞岡至。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7)
噓 chinjoo:這篇其實就是用辯術加上我絕對不相信你的證據所構成的... 10/01 13:36
→ chordate:現在是在討論小說內容,不要不相干的東西扯在一起 10/01 13:36
→ floz:唯獨你的流派太過奇怪,我當然不會教別人這東西 10/01 13:36
→ chordate:然後你參加過盃賽的證據 10/01 13:36
→ chordate:還有「翻案」獨特的用法,請快點說明好嗎 10/01 13:36
→ chinjoo:也不算跳針...掩飾自己論點的缺失~以及攻擊對手證據合理性 10/01 13:37
→ chordate:已經欠不知道多少篇了 10/01 13:37
→ floz:他現在在成大念研究所,我帶出來的阿XDDDDDD 10/01 13:37
→ chinjoo:就...辯論中的詭辯吧...講到最後只要還能溜走是說不贏他的 10/01 13:37
→ floz:賈文宇我都不用叫他學長了阿XDDDDDD 10/01 13:37
所以,好奇問問你和賈培德、陳思淵的輩份是?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39)
→ floz:政大辯論社版的友校ID對照表,還留有我名字,有興趣可以看看 10/01 13:39
→ floz:您實在是太搞笑了!!!!!!我佩服阿!!! 10/01 13:39
那你是? 如果你也是圈內,那不用說我搞笑,既然是圈內人,那我一定
對你不錯,你暢所欲言不管說的如何,我也不會再跟你爭論。不過敢問你是?
搞不好我聽過也說不定?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41)
推 floz:你先報報自己的門派吧XD 10/01 13:41
那不然你私下丟水球給我好了,我純粹是想看看,離開辯論圈好久了,
該不會因緣巧合,會遇到以前遇過的辯友,那只能說太巧合了,
順便可以私下多聊聊,麻煩丟一下水球認識認識吧。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44)
推 floz:你找到政大社版,就可以找到我名字了阿XDDDD 10/01 13:44
噓 s8911520:世界好小喔 我也華江的耶 ㄎㄎ 但不是辯論 第幾屆阿 搞 10/01 13:44
政大社版應該人名不少,不然你水球給我,難得遇到以前可能遇到的辯友
水球一下啦! 別再賣關子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45)
→ s8911520:不好我認識喔 10/01 13:44
→ s8911520:不用說名字啦 跟我說第幾屆的社長就好 10/01 13:47
吼有,f大真是的,賣關子都不私下水球或寫信來講~~算了!
想說難得遇到一個辯友說。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49)
噓 strray:你還真有空繼續來鬧 10/01 13:48
→ s8911520:你也賣關子不跟我講啊 10/01 13:49
噓 floz:我報那麼多資料,認識的早知道我是誰了阿,不認識又何必多言 10/01 13:51
哪些資料?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52)
→ floz:何況"友校ID對照表"有那麼難找嘛XDDD 10/01 13:52
噓 shotloves:當你個版? 10/01 13:52
→ s8911520:原po大 我是在問你說華江你學妹是第幾屆的喔 10/01 13:52
→ floz:華江到淡江,那個學妹的學長 10/01 13:53
→ floz:我才是華江的啦,原PO不是。 10/01 13:53
原來是淡大的辯士,那我的確比較不熟,但大我只知道一個,8~10年前
有位從基中畢業的高手辯士而已。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55)
→ floz:他說的學妹好像是0字頭的吧...年代有點久了 10/01 13:54
→ heartsmile:無罪推定原則,舉證責任在你,end。 10/01 13:55
→ s8911520:f大 我知道阿 我是在問她提的那個學妹社長是第幾屆的 10/01 13:56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56)
噓 strray:建議大家可以搜尋一下他的id 就知道可以不用浪費時間討論了 10/01 13:56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3:58)
噓 floz:欸....那個"基中畢業的高手"大學幾乎沒打比賽阿... 10/01 13:58
這我是不曉得,但這沒必要噓我吧,我就說我跟淡江不熟了。
不過這樣來看,你是跟東吳的 林金X 同屆? 還是銘傳的 王彥X同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00)
→ floz:所以我從不關心你是誰,只想知道你師承何處。 10/01 13:59
這個要是以後我們聊熟了我一定告訴你,但現在我還不太想說,因為
說了你大概就知道我是誰了。 等私下有互動在看吧!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01)
→ floz:如果是有打的基中,那是十年以上了... 10/01 14:01
→ floz:不,我想我應該不認識你才對 10/01 14:02
沒關係,那之後就水球私下聊,聊熟了我一定告訴你!
順便可以聊聊辯論圈的事情!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04)
→ chordate:而且你根本是在講張無忌有罪好不好? 10/01 14:03
→ s8911520:0字頭喔? 那應該是第九屆的~~ 10/01 14:03
噓 Jabez:咳, 昨天吃了沒熟的烤肉, 肚子不大舒服 10/01 14:04
→ chordate:不用講啥辯論圈,先把你的「翻案」 參加盃賽的證據 10/01 14:05
你本來就沒立場質疑,因不合經驗法則。 你質疑的是魔王+神童,所以違反經驗
法則你該先舉證你的合理性。
→ Jabez:奉勸各位板友, 沒熟的肉別輕易吃下肚, 會拉肚子的哪 >< 10/01 14:05
→ chordate:還有答應寫的作文完成吧 10/01 14:05
某C的沒立場要求就不用了,之前講過還在跳針。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07)
→ chordate:沒熟的肉小心感染寄生蟲.... 10/01 14:05
→ Jabez:是是, 多謝樓上c大一語中的, 善言勸醒 10/01 14:06
噓 strray:唉 中秋節沒訂到燒肉 只吃了麻辣鍋 也是拉肚子 10/01 14:07
→ rogner7777:去跟你的老闆跟學生辯論呀~反正你只想用這一套... 10/01 14:07
→ rogner7777:白馬非馬的公孫大老爺最後究竟要不要付過路費呢? 10/01 14:08
推 Huangs:看到有點累了~ 10/01 14:10
→ voko:張無忌在胡青牛那邊看多久多少的書 有不識的字那時就學會不少 10/01 14:13
→ chordate:J兄您太客氣了 10/01 14:13
→ chordate:你質疑的是魔王+神童,所以違反經驗法則 這是在搞笑嗎 10/01 14:14
對阿常理經驗法則下不合理阿,所以你先交帶你質疑的合理性吧。
噓 floz:你那個辯論圈,和我待的規矩不太一樣,沒什麼好聊的..... 10/01 14:20
本來便論圈就有不同派系,不同裁判認定標準也不同,你要是不喜歡某些派系
也用不著噓我吧,辯論圈裡辯士相輕的情形本不是沒有,但也不會表現的很明顯。
推 phantasy0511:您真的認識賈文宇兄嗎?那我請他來回文囉XD 10/01 14:22
你請不請他我沒意見,不過有交談過無誤,而且事隔多年,你覺得有人會全部記得
好幾年前和哪些人交談過嗎?
噓 BRANFORD:有這樣跟人討個資的嗎? 10.1了唷 10/01 14:25
噓 BRANFORD:不要侮辱公孫龍 10/01 14:27
我明明是說可以私下聊聊。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32)
噓 BRANFORD:你竟敢質疑賈文宇的記憶力?你要舉證賈文宇記不得你 10/01 14:34
請不要曲解我的意思,不一定記得和哪些人交談過,這是人之常情吧。
就算他忘了,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何況事隔超過6年以上。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36)
噓 BRANFORD:總之 先打預防針是沒有用的 我們先等文宇的回文吧~~~~ 10/01 14:39
噓 eternityring:板主講的檢舉是請你去信給更高階級的小組長 10/01 14:44
→ eternityring:我們一開始就講過了,請不要一直講板主=法院機器等等 10/01 14:44
噓 BRANFORD:版主前一篇也講啦 那麼愛講法律 真的去興訟啊~~~ 10/01 14:45
他又沒講清楚e大你噓我幹麻? 何況我剛剛去看申訴程序,最先兩個步驟還得先和
版主協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46)
→ eternityring:的言論。你可以去查查看有多少板主是因為不適任惡搞 10/01 14:45
→ eternityring:被鄉民搞下台的?你有信心且握有實際證據的話不用怕 10/01 14:46
→ BRANFORD:你們充分協過了 這麼多篇還不協嗎? 科科 10/01 14:47
→ eternityring:問題是你們雙方協商破裂啊,幹嘛還要浪費板上資源? 10/01 14:48
事還沒寫信針對判決協商,不過我想後來也的確會協商破裂!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48)
噓 BRANFORD:快把這程序跑一遍啊 啊又不去發動罷免 10/01 14:49
噓 eternityring:你有資格可以發動罷免,請直接去BM板提出罷免申請 10/01 14:51
噓 BRANFORD:只要你提罷免 我一定把文章數弄足去投票 投贊成或反對你 10/01 14:52
→ BRANFORD:再走著瞧 這是我給你的承諾 ~~~~~~(噁) 10/01 14:52
噓 eternityring:光看你跟板主在板上的言論就請直接跳過寫信協調這段 10/01 14:55
→ eternityring:還有他沒有講清楚嗎?他一直都在講請你去檢舉申訴耶 10/01 14:56
→ eternityring:你要提申訴罷免本來就要自己去查詢相關規則,丟一句 10/01 14:57
有判決文出來,然後決定要申訴才需要協調阿,框且我也是剛剛去看申訴規則才知道的。
我也是後來才知道申訴管道的。 誰知道他講的來申訴,是不是只寫信給他自己申訴。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4:58)
→ eternityring:沒講清楚有失你身為法律人的格局 10/01 14:58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1.250.163.219 (10/01 15:00)
→ eternityring:再講一次要提申訴本來就要自己去查詢的,你一直講後 10/01 15:06
→ phantasy0511:神童大既然只跟人家講過一次話,又不確定人家是否記得 10/01 15:07
→ eternityring:來才知道真讓人啼笑皆非。難道你進來ptt前都不看新手 10/01 15:07
→ phantasy0511:您,那怎麼能斷言您與人家認識呢 10/01 15:07
→ eternityring:指南嗎?難道你現實跟控告對方後可以跟法官丟一句我後 10/01 15:08
→ eternityring:來才知道有某某資訊嗎? 10/01 15:08
噓 XJapanX:"得"=必須? 10/01 15:08
他得為這件事負責。 語意上不就是他"必須"為這件事負責嗎?
→ eternityring:你不服他本來就要自力救濟去找更高階層申訴,而不是 10/01 15:09
→ eternityring:在板上一直指摘板主是法院機器等等的不當言論 10/01 15:10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5:45)
→ phantasy0511:沒想到神童大不回答我的問題,那我要再問一次了喔XD 10/01 15:48
我有回答阿@@。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5:49)
噓 XJapanX:你口口聲聲一堆辯論、法律用語 你怎麼會這樣解釋板規???? 10/01 15:51
→ phantasy0511:我的問題是:如果神童大只跟人家講過一次話,又不確定 10/01 15:51
→ phantasy0511:人家是否記得您,那您怎麼能斷言和人家認識呢 10/01 15:52
噓 s8911520:我當年當台北市學生代表跟馬先生一起吃過飯 我認識他喔 10/01 15:52
→ s8911520:可惜他不記得我 這樣算認識嗎? XDD 10/01 15:52
這我就不知道了,不過我認識他是無誤沒錯,至於他現在既不記得我我也沒興趣
,因為那不是我在意的地方,畢竟前面只是在證明對辯論圈的熟晰度而以。其它
你要如何認為我也沒意見。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5:55)
噓 XJapanX:你真的知道條文裡"得"跟"應"的差別嗎 10/01 15:53
噓 eternityring:我印象中的認識是雙方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且對彼此有 10/01 15:54
噓 strray:我跟巴拿馬總統也有點交情 10/01 15:54
→ eternityring:一定程度的了解。你那個嚴格來說叫點頭之交而已吧 10/01 15:54
那個不重要阿,重要的是證明出誰外行誰內行才是重點。
→ mother:我也有跟馬蓋先一起吃過飯(誤 10/01 15:55
→ Jabez:樓上老皮 wwwwwwww 10/01 15:56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5:57)
噓 s8911520:這樣不就只能證明只是拿幾個名字出來而已?大家都拿得出 10/01 15:57
→ s8911520:幾個名人的名字啊 ㄏㄏ 10/01 15:57
問題是我不只拿明字也講的出八卦,你卻不能,你從上面推文
中看我和某辯論圈的人的對談,還看不出我對辯論圈的熟晰度?
何況我又不只舉出他一人。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5:58)
→ s8911520:我跟馬先生一起出過國 難道我就跟政治圈很熟? 10/01 15:58
噓 Jabez:.......(ㄏ ̄▽ ̄)ㄏ 10/01 15:59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5:59)
→ s8911520:老實說 不知道耶 因為真的假的也只有你說的算 前面感 10/01 15:59
→ s8911520:感覺跟人家很熟 現在又說她認不認識你不是重點 ㄎㄎ 10/01 16:00
辯論圈中也有熟人和不熟的,但看這篇前面的推文自然不用懷疑我的內行度了。
→ lijay:從認識賈文宇變成有講過話 等下會不會變成見過面 看過照片? 10/01 16:00
我認識他沒錯啊,不過樓這位似乎.................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01)
→ strray:你跟他的對談只看得出來他對你的不屑跟質疑吧@@ 10/01 16:00
→ strray:何況重點不是你認識幾個辯論圈的 是你的邏輯清不清楚 10/01 16:01
很清楚阿,前兩篇也說明規則了。 是你一直搞不清正式辯論的標準而已。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02)
→ s8911520:我不內行 所以我不知道你說的事不是唬爛的 不予置評 10/01 16:02
→ strray:正式辯論乾我屁事 乾金庸屁事 10/01 16:03
→ s8911520:針對認識名人這點 我倒是覺得你在裝熟而已 10/01 16:03
裝熟或者沒有參予過盃賽講不出這些許多內容喔。 從上面我和辯論圈人士的對談
相信一清二楚。 我要是不熟為何能講出許多他也知道的圈內事? 甚至是他的學妹?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05)
→ phantasy0511:那待會賈兄出來說不認識您,您也還是堅持你們認識? 10/01 16:04
他如何講從來就不是重點,只能說個人對認識的認知,重點只在證明誰內行
誰外行而已,你也可以認定是我認識他,但他未必記得我,但是那都無關主
題與我要證明辯論專業的重點。
→ lijay:錯! 那要請賈文宇先論證他們確實不認識 否則失格! 10/01 16:04
噓 eternityring:從金庸武俠跳針到建中15級分再跳針到辯論規則.... 10/01 16:04
→ s8911520:我只認識賈修~~~ 10/01 16:05
→ eternityring:哪天不就從金庸跳到張無忌為何不變成超級賽亞人了 10/01 16:05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07)
→ lijay:其實他真的去龍珠板戰過特南克斯喔XD 10/01 16:06
噓 strray:所以說 正式辯論乾我屁事 乾金庸屁事 乾批踢踢屁事 10/01 16:06
→ s8911520:人家不認識你 你卻說得很像很熟 不是裝熟識啥? 10/01 16:07
喔不,只能說他忘記我,不能說不認識我,因為確實我們有談論裁判時的論點。
→ strray:你要用一點皮毛來批踢踢練習你的辯論技巧是你家的事 10/01 16:07
→ strray:被戳穿了還死撐浪費版面不噓你噓誰 10/01 16:08
事實就事如此,還戳穿,事實就是你舉不出證前,都是推定不合理,既然要來
辯論,當然就來按正式辯論的比法來比才有公信力。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10)
噓 s8911520:跟那些人講過話 有錄音或錄影嗎?或當事人出面作證? 沒有 10/01 16:10
→ s8911520:失格~~~~ 不採信~~~ 10/01 16:10
我早就說過了,擬採不採信我無所謂阿,當初是你要我講八卦的,
重點只在證明我對於辯論是圈內人且很熟西即可,上面推文的某位
辯論圈人士從對談中已經幫我證明了。至於你相不相信其他故事
我一點都沒意見,也與結論毫無關西。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12)
噓 strray:沒有人要跟你辯論 我只是要噓你 10/01 16:11
噓 eternityring:問題是對方確實不認識你吧?那我跟馬英九討論他治國的 10/01 16:12
應該說忘掉我。而且這點完全不影響我要證明的辯論圈熟西與專業度。
所以我無所謂阿,你要在這作文章不但沒意義,又改變不了我是圈內人的事實。
我認識他這是千真萬確。 其他一堆圈內人我也認識。問題是你不認識。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14)
→ eternityring:方針就算認識喔?他頂多是把我當做點頭之交的討論者 10/01 16:13
噓 s8911520:誰要你講八卦? 不是我喔 不要誣賴我~~ 這樣算抹黑嗎? 10/01 16:13
不是你阿,我上面的你是借代某些版友。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15)
→ eternityring:還有你要按正式比賽規則那請問裁判在哪裡?我看你的文 10/01 16:15
→ s8911520:我不懂辯論規則 所以我不會裝懂加入你們那串討論辯論的 10/01 16:15
→ eternityring:章好像沒有裁判出來判決耶?正式比賽規則有這麼鬆散? 10/01 16:15
練習賽的確會有沒有裁判判定的狀況。不過通常愈到這狀況,都是以辯論的判準
直接來判準論點的成立度與OK度。 而我判準前面已經告訴你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17)
噓 strray:裁判就是他自己阿XDDDDD 10/01 16:16
→ eternityring:你是不是圈內人關我啥事?我對辯論又不懂。我只知道你 10/01 16:16
→ s8911520:原PO就是裁判阿 你看他判了這麼多別人失格~~自己有效 10/01 16:17
→ eternityring:跳針跳很大。 10/01 16:17
我可沒跳針,該回的我都回過了。 反而最關鍵的就是舉證,但我強調很多次,
但現在還是沒人舉的出半根毛。 這才是最大問題。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18)
→ eternityring:一下講要按正式辯論流程,一下講這是練習賽不需要裁 10/01 16:18
我沒說這是練習賽不用裁判這句話喔。 請勿斷章取義。我是說如果
像練習賽時遇到裁判問題時何解? 解法可以是那樣而已。
而且我是說按照正式比賽的判准、標準來比,沒說流程阿,不然你們是有
一辯2辯3辯 嗎?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21)
噓 s8911520:別人要你舉證就說這不重要 你要別人舉證 別人也可以說 10/01 16:19
因為你要我舉的東西,完全不影響論點阿,誰有沒有忘記我,
根本不足以影響我是圈內人的事實,從上面推文我和辯論圈人
士的對談,不難看出我的圈內熟晰度。
→ eternityring:判。這算啥? 10/01 16:19
→ s8911520:這不重要不用舉阿 ㄎㄎ 10/01 16:19
→ eternityring:坦白說你那堆吵辯論的我連看都沒有看= =不懂的東西我 10/01 16:20
→ s8911520:球員兼裁判兼規則制定者 強說得過你啊 10/01 16:20
→ s8911520: 誰說得過你 10/01 16:21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22)
→ eternityring:不會自取其辱跳進去外行充當內行 10/01 16:21
那既然沒看,當然會有很多疑問啦,但那也不重要,重點是老實說之前覺得
你人還不錯,你就算要給我申訴的建議,你也用不著跟我說這些或噓我吧。
→ s8911520:我猜有人會說你的說法確有一變 二變 三變 ㄎㄎ 10/01 16:22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24)
噓 strray:你是不是圈內人也不影響你的論點被戰翻了還只會叫人提證據 10/01 16:23
→ s8911520:可是我覺得好難啊 我是門外漢 你就要多清楚一點的事證 10/01 16:23
→ s8911520:我才懂阿~~ 10/01 16:23
→ s8911520:光那樣講一講 我哪知道阿~~~ 10/01 16:23
→ eternityring:問題是PTT的使用者有幾個人懂你們辯論圈的規則? 10/01 16:24
→ s8911520:我也可以亂講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你就一定覺得是真的嗎? 10/01 16:24
我要是講的是錯的,上面推文那位淡江的辯士早就吐我槽不知到幾次了,
但我很多說的他不是也都認證了?
→ eternityring:討論跟筆戰動不動就用專業術語不會顯得你多麼厲害, 10/01 16:24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26)
→ eternityring:只是會讓人覺得你不過是在賣弄專業技巧罷了 10/01 16:25
噓 strray:但是繼續浪費時間跟他討論只會讓我覺得上班時間如此漫長 10/01 16:26
→ s8911520:最簡單的舉證就是 那些人真的跟你討論過 那就不會錯啦 ㄎ 10/01 16:26
→ strray:不如討論一下晚餐要吃什麼比較有意義 10/01 16:26
→ eternityring:噓你是不認同你的言論。請不要無限上綱 10/01 16:26
→ s8911520:內容你講那些 我不知道是否唬爛 我就不知你是否內行 10/01 16:26
從上面那位淡江辯論圈的資深辯士和我的對談,不就可以輕易推論出了,
我要是講的是錯的,上面推文那位淡江的辯士早就吐我槽不知到幾次了。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27)
→ s8911520:那位淡江辯士 我也不知道他講的是真是假 現在你要自己證 10/01 16:27
→ s8911520:明囉~~ 10/01 16:27
→ s8911520:我沒有判斷 "專業"內容正確性的能力 謝謝 10/01 16:27
他喔我剛剛去查,確實是淡江的辯士沒錯,政大的版中確實有寫。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28)
→ eternityring:你可以不認同我的說話,但請撼衛我的言論自由,謝謝 10/01 16:27
→ eternityring:所以你為何不花費心思去想想要怎麼申訴罷免F板主卻一 10/01 16:29
→ eternityring:直在這邊跟大家筆戰呢?如果你不回文了相信大家也不會 10/01 16:30
啊版主自己都一直回我文了,它下面那篇,也有人在推文中建議版主不要帶頭
再浪費版的資源了。版主自己都不以身作則了,我還想這麼多幹麻?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32)
→ eternityring:一直跟你戰下去。去想想申訴文要怎麼寫才是真的吧 10/01 16:31
→ eternityring:你認為板主不適任可以利用這點拉他下台啊~王牌都在你 10/01 16:33
→ eternityring:手上了還不打出去?難道你怕full house打不過同花嗎? 10/01 16:33
謝謝你的建議,已寄信請版主提供爭議信件。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35)
噓 BRANFORD:推你的身體力行 10/01 16:37
噓 gundammkiv:越來越覺得其實是在解成就了... 10/01 16:39
※ 編輯: sleveldeity 來自: 118.160.158.48 (10/01 16:44)
推 BRANFORD: 10/01 16:45
→ BRANFORD:對不起我按錯了 10/01 16:46
→ bearhwa:嗯 多回點 時間不多了 越危急時越能看出人的本性 10/01 16:52
→ bearhwa:多留點紀錄給將來準備GOOGLE的人參考 10/01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