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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分依據 板規第二條第五項本文 五、發文者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經來信檢舉並查證屬實者處罰之。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  一、違規發文者,禁止發言三日。 試行規定第一條第一項   本板禁止於發表文章後修改文章清空內文,違者以違規發文論處。 二、違規事實 原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idiYgK (LAW) [問題] 民事訴訟三審中,當事人變更戶籍地址 系統備份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j7F7UX (LAW) 轉 [問題] 民事訴訟三審中,當事人變更戶籍地址 三、判決理由 本板作為學術討論性質的看板,看板使用者對於提問者均不吝提供回覆, 惟若提問者於獲得所需建議後刪除文章或清空內文,除使得後進無法瀏覽相 關討論,不同見解的雙方亦無法進一步互相針砭,將使得板面討論風氣受到 影響,故於2021年9月初經板友投票表決,多數贊成禁止刪文。禁止清空內 文因系統限制,僅能由板主以板規限制及處罰之,本板亦於同年11月設立試 行板規。 經審視刪修部分為熱心板友推文回覆內容,並不具個資或敏感內容。行為 人違規刪除他人推文事跡明確,復考量行為人登入次數近三千,縱使每日均 登入亦需八年,不可謂使用時日尚淺而不知應遵循看板板規。故依板規處分 禁止發言三日,自公告發出後即時執行。 -- 如有異議,請私信本人申訴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興創作-醉世夢言、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52.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5994650.A.C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