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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Hometeach版碰到問題 問題是      1.版主將文章劣退後是否須經公告才有效力?    2.若問題1.的答案是肯定的,那版主過去未經公告的劣退是應全數撤回? 還是補上公告即可? 該版的版規定有一些相關的劣文規定(例如補習班PO文沒立案,徵師文有性別限制等等) 按往常版主的習慣 在某篇文犯規受劣退處分後 不會將劣退處分註明在公告中 但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11條:   處分須經公告後才生效力 因此由這規定看來版主在2012/12/06之前所有未經公告的劣退都是無效的 經我提醒後版主承認他的執行並不完善 並表示會補上過去應該公告的劣退公告(因此過去未補上的劣退公告現已補上) 但卻又產生另一問題:版主過去未經公告的劣退是應全數撤回?還是補上公告即可? 而後又有版友表示現在劣退是否要公告是一個PTT的法規瑕疵與矛盾之處 版友表示處罰須公告的規定是在1995年創站時就規定的 而劣退功能是在2004年才新增的 因劣退會主動寄信通知被罰者 所以不須再公告 因此劣退不應在「處分須經公告後才生效力」的範圍內 況且也有某些站務人員認為如此  相關討論文章在Hometeach 12/05 ff7forever □ [其他] 有一些關於版主執行版規及版務的問題 #1GliB40q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54678980.A.034.html #1GlsSZjk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54721059.A.B6E.html #1GlsnXLU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54722401.A.55E.html #1GltVJIL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54725331.A.495.html #1Gm37eSG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54772968.A.710.html #1Gm48ICJ http://www.ptt.cc/bbs/HomeTeach/M.1354777106.A.313.html 因此來組務版尋求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f7forever (1.162.85.123), 時間: 12/06/2012 22:33:42 ※ 編輯: ff7forever 來自: 1.162.85.123 (12/06 22:34) ※ 編輯: ff7forever 來自: 1.162.85.123 (12/06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