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D0016
【裁判日期】公元2013年二月十七日
【裁判案由】11/20 [申訴] pognini亂劣退~濫權!!
#1GgrYdfd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使用者 RankA56 因劣退及水桶的處分,申訴 Examination 板主 pognini。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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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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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11PhstD5 (PttLaw)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二款第五項「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
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其他違規行為應至 Violation 板
提出檢舉。
本案經板主 pognini 至 Violation 板提出,經法務 longbow2 於
#1GgSOE9z (Violation) 判定,應適用同篇公告第一章第六條第一款
第二項「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
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判定屬「看板違規行為」,
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二、Examination 板的板規。
5.(板務事宜)
其他板規未詳列,但違反法律或站規且情節重大者,予以劣退,並得水桶
3個月。
三、引述法務 longbow2 於 #1G_3DkuA (Violation) 判決文內容。
「參考個資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
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
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被檢舉人與檢舉人對於本案所涉之簽名
檔紛爭,被檢舉人應明確了解檢舉人對於其利用此揭與其本人直接相關之
判決已有不滿、抗議、要求刪除之意,拒不刪除應有不當、違法之嫌疑,此
法條之立法精神,本板亦加以考量。」
「本站系統功能、我國訴願網站功能調查,被檢舉人的確所用之簽名檔與檢舉
人有密切相關。被檢舉人製作此簽名檔之目的明顯非為彰顯其本人之人格,
乃為針對檢舉人而來,藉由簽名檔奚落其過往之訴訟結果。」
「本站應不容許使用者利用各種方式蒐集他人之資料(無論是否構成個資法所稱
之得識別該個人之個資),制作為簽名檔後為針對性之使用、散佈,此並非
本站提供簽名檔服務之本旨,且有造成他人困擾、侵犯他人隱私之重大嫌疑,
無論是否違反個資法,應已為違反本站站規之"不當"行為,應予遏止。」
四、從法務判決,組務判定使用者 RankA56 使用的簽名檔雖無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
電話、住居所的事實,但明顯為「非本人公開的個人資料」,且有「侵犯他人
隱私,造成他人困擾」的情事,板主可引用站規予以處置。
故此案仍維持板主 pognini 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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