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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0/08/02 裁判案由: [申訴] 不服Examination版sgacy版主之判決 (#1CKvJO-S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申訴人 magma 對於 Examniation 板主 sgacy 對其於7/26在使用者FreeSir文章下 推文之判決不服,在與 sgacy板主 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逕行至組務申訴。 組方在檢驗申訴人所檢附之證據以及板主之說明後, 依據Examniation板板規做出以下判決: ======================================================================== 改判停權14天, 依站方最新制度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1CLXxDNX (SYSOP), 本案不得再上訴。 ========================================================================= 理由: Examination板板規第二點 ◆ 板規 2. 請注重網路禮儀,尊重國考板的每一位板友。切勿引戰或挑釁他人。 註1.板規二採廣義解釋,令人觀感不佳及情緒性字眼是板主考量的重點 且檢舉權人若沒提出檢舉則不告不理。關於檢舉權人的定義可參閱站規。 註2.對 特定/不特定 板友言語攻訐、互相爭吵、挑釁引戰、或其他情節重大者 ,將依裁量權選擇劣退併科水桶14天~終身不等。 申訴人之推文
magma:原po明知資格不符又提罷免 不是給連署版主添124.9.205.233 07/26 23:08
magma:麻煩嗎?分明是亂版還好意思説別人偽善懦弱124.9.205.233 07/26 23:09
經檢視Examniation板板規第二點及申訴人之推文,組方認為申訴人推文內容 在情緒表達上口氣略為不佳,但其內容是在表達本身對該罷免案的否定看法, 並未有挑釁引戰-故意引起爭端之意。而「分明是亂版還好意思説別人偽善懦弱」 一句依板規第二點的廣義解釋之下,對部份使用者而言確實會有「令人觀感不佳」 的感受。 另組方認為,板主在判斷是否有挑釁引戰時應以"原文內容"為準,原文作者是否 有回應不應一併列為判斷準則之一。 依上述理由,組方做出此判決。 因此水桶判決人數眾多,組方在逐一檢視各使用者的推文內容之後,建議板主 重新檢視各使用者之推文並依情節輕重做出更適當之判決。 實習小組長 QQGir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QQGirl 來自: 220.136.231.138 (08/02 12:35) sgacy: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8/02 13:22 HELFEME: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8/03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