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Girl (領養代替購買)
看板L_LifePlan
標題[判決] MrE 申訴 Insurance板板主 junshen/blulue54一案
時間Tue Jun 8 12:31:29 2010
裁判日期: 2010/06/08
裁判案由: [申訴] 保險版版主junshen/blulue54 不實指控之判決
#1C383v_I (L_LifePlan) [ptt.cc]
裁判全文:
申訴人 MrE 對於 Insurance 板主 blulue54
有關 MrE 於 使用者 AROOBA 5/28 在 Insurance板 的文章下之推文
違反板規之判決不服,因與junshen板主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逕行申訴至組務。
組方在檢驗申訴人所檢附之證據以及板主之說明後,
依據 Insurance板板規做出以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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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警告。
本案可再上訴至 About_Lif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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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人身保險的核保標準各家保險公司均不相同,而拙者在寫此判決時乃是依據
拙者保險系畢業之所學與多年產、壽險公司內外勤之實務經驗做為判決考量
之一。業務員在招攬保險件時對有意投保的民眾做出專業說明,而最終是否
投保仍是由要保人做出選擇,要保人是否相信投保後「有機會取消除外」可
以自己判斷;同樣地,要保人是否相信在B肝帶原及相關體檢指數正常之情況
下會不會被除外亦可自己判斷。
申訴人之論點
→ MrE:每一家的加費跟除外都有可能取消的機制,問題是原po的B肝帶原 05/28 22:23
→ MrE:現在算是好的狀態(指數都正常),都不能不除外了,期待之後保險 05/28 22:24
→ MrE:公司會願意給你除外,有點太奢求。 05/28 22:24
→ MrE:上面那行是「取消除外」,少了「取消」 05/28 22:25
以及申訴人所回應之推文
→ loveistoofar:應該有機會只是暫時被除外而不被加費,不知道其他家05/28 21:44
→ loveistoofar:就是...05/28 21:44
均為核保實務上可能有的結果。以同樣標準來看,不論是否會被「暫時除外」
或是「除外不保」或「加費承保」,保戶是否採信都可以自行判斷。
若「有機會只是暫時除外而不被加費」板主認為保戶是可以自行判斷,那麼組方
認為應以相同標準來檢視保戶可否自行判斷申訴人之論點。
2. 組方檢視板主判決引用的條款為
A-5、不實說明、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推銷方法:
不實說明的"不實"二字之意為"不正確、與事實不符"
申訴人所提出之論點在實務上亦為可能並確實且經常發生過之情況
並非與事實不符或不正確的說法。
3. Insurance板是一個公開的討論板面,拙者認為每一位使用者提出的論點可信與否
不應受其身份或職業所影響。不論身份是否為保險相關行業,板主對於每一位使用
者的發言內容都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
基於上述理由,組方做出此判決。
實習小組長 QQ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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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lue54:轉錄至看板 Insurance 06/08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