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rose (嗯,咳咳)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Fw: [申訴] #1Z-1iTx5 判決
時間Mon Mar 6 13:11:18 2023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Z_glRD4 ]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Z-1iTx5 判決
時間: Wed Mar 1 09:35:19 2023
一、申請人ID:icros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Z-1iTx5
三、要求重審理由
1.版主已然允許檢舉者援引法律判決和萌典,“爛人”“蠢”都是萌典條目
又引入自由心証條款隨意推翻,那就直接完全心証就完了,何必增加檢舉者無效工作量
使用者(人)爛就是人格全面否定性的攻擊,蠢就是個人生理缺陷性攻擊。在華人語境
兩岸四地必然認爲是言論上的人身攻擊
以下為心証條款
(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2.z版主的言論,其實是根本不想管理第三章,只想推給法庭,那就請三位版主達成共識,要不要刪除
第三章,何必增加檢舉者煩惱
→ zeuswell: 上任前我都有說,除了一般版規外我給板友很大的推發文 02/28 23:24
→ zeuswell: 自由,但不代表板友不用替自己的內容負責。辱人者,在政 02/28 23:24
→ zeuswell: 黑判未達不代表到真實法院就沒事,而覺得受辱的一方真 02/28 23:24
→ zeuswell: 的無法忍受,那就建議走法律途徑。不會因為你不是中華 02/28 23:24
3.
#1ZyuRjhw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6904173.A.AFA.html
一案中,“神經病”可以被水桶,本人實難理解罵我蠢,爲何卻不能水桶,言語惡毒程度難分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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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2.214.198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7634523.A.344.html
※ 編輯: icrose (123.52.214.198 中國), 03/01/2023 09:37:16
→ zeuswell: 萌典,蠢:愚笨。爛:形容人不好、差勁。 03/01 10:35
→ zeuswell: 雖然帶有貶義,個人不認為有嚴重到攻擊程度 03/01 10:35
推 zeuswell: 如果照前一版的規定,「爛」判決水桶,那麽「不好」「差 03/01 10:37
推 zeuswell: 勁」也會被判決水桶,3-3-2就是為了預防如此 03/01 10:37
→ zeuswell: 神經病:罵人精神不正常。說人有病,怎樣也是違規吧 03/01 10:38
→ zeuswell: 蠢也是,聽起來不好聽,但我就認為沒那麼嚴重 03/01 10:39
→ icrose: 神經病可以治,蠢無藥可醫,我覺得蠢還更嚴重 03/01 10:39
→ icrose: 你對神經病和蠢的標準太浮動了。難以苟同 03/01 10:40
→ icrose: 我覺得心証條款可以區分技能文章貶損和人格貶損兩種 03/01 10:41
→ icrose: 你們給予總控最大心証權,讓人難以適從,雖然你勤勉 03/01 10:41
→ zeuswell: 不是這樣解釋的吧…反正我還是原判 03/01 10:42
→ icrose: , 但是因此全盤推翻以前的所有默契和案例,此後全你説了算 03/01 10:42
→ icrose: 太托大了。 03/01 10:42
→ zeuswell: 我之前說過。各自板主對自己的判決負責,反正都是合議 03/01 10:44
→ zeuswell: 制,你跟我講這麼多我也不過是3票中的一票。只要我在我 03/01 10:44
→ zeuswell: 任內我判的標準不要太過不同即可 03/01 10:44
推 Rrrxddd: 同意 ze板主 皆未達 未到攻擊程度 03/03 10: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crose (123.52.214.56 中國), 03/06/2023 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