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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標題: Re: 不服 gossiping 回文新聞超貼判決
時間: Fri Jan 6 21:24:32 2017
我講的很清楚了
總額沒變過 一篇就是一篇 不然板規一擺好玩的嗎?
不管你多久 超過三日的就是附20字評論
不要在那邊一下子不算 一下子算 一下子新聞 一下子舊聞
新聞 一天板規規定就是一篇
哪條現行板規寫過期新聞不算在新聞額度裡面了
你提出來 我就改判 沒有 老話一句
不要拿你不知道哪裡來的標準套到現在的板主身上
申訴也已經駁回 不服該怎麼做不用我教 你熟門熟路
※ 引述《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之銘言:
: 板主你好
: 對於你第三點 我要說 不是已經作廢的規定喔
: 根據
: ┌─────────────────────────────────────┐
: │ 文章代碼(AID): #1Nd0LJXU (GossipPicket) [ptt.cc] [草稿] 八卦版版規修改(?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69842771.A.85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80 m 4 7/30 Bignana □ [草稿] 八卦版版規修改(歡迎各位討論)
: 版規3-2
: 原:
: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或者新聞連結)
: 必須加上至少二十字評論或分析,違者將視為張貼過期新聞刪除或超貼新聞水桶。
: (公式:同一篇文章內張貼過期新聞的數量 * 20字 = 評論or分析的總字數)
: 修改後:
: 回文或新聞備註內張貼三天內新聞或超過三天之新聞(新聞連結、標題、內容),
: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 簡略說明:回文或新聞備註內張貼三天內或超過三天新聞,
: 不管幾篇,只要加上二十字評論即可,公式刪除。
: 這是去年最新板規修改前 前板主 bignana 說明的標準
: 還是請你改判吧
: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 一、按八卦板板規第一章第一條第三款第二項
: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
: : 其中:2.新聞不得超過一篇,說明了八卦板新聞總額
: : 限度一日就是一篇;
: : 第三條第一款後段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
: : 額度,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
: : 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水桶處分。本款規定亦
: : 概括(等字)涵蓋了過期新聞,並非過期新聞不受規
: : 範。
: : 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
: : 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必須加上二十
: : 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 : 。並沒有規定過期新聞不算在新聞配額裡,而是給予
: : 板主裁量空間可算可不算,所以文章是可以採刪除或
: : 論新聞超貼,並非你所說不採計為新聞配額,不採計
: : 為配額是過往已廢止之標準,並不足採。
: : 二、
: : 在3號已經有一篇以新聞為分類內容卻偷渡問卦的文章
: : ,被我以分類錯誤刪除,4號的新聞超貼你兩篇新聞裡
: : 第一篇直接回文偷渡,連結都沒附上,本來就該刪了,
: : 我從寬認定留著,你還補第二篇,我也沒辦法,而且從
: : 這裡觀察跟裡過往的發言紀錄,我認定你是蓄意違規的。
: : 三、
: : 我還是那句老話法院都廢判例了,過往只能參考,不要老
: : 想拿這些過往已經作廢的標準硬套到現在板主身上,我不
: : 吃這套,新聞規定一篇就是一篇,規定很清楚也很明白,
: : 板規本來就沒講過期新聞不算配額,你就是超貼,你也很
: : 會抓超貼,還有小程式可以偵測,自己卻無法遵守,對於
: : 你善於檢舉的行為、曾任板主的裁判標準就會比別人高,
: : 所以難以僅以過期新聞只刪第二篇不處罰。
: : 四、
: : 將就kkabcd與hateonas報請組務送帳號部做分身確認,
: : 以玆佐證板主裁量無誤,你的申訴駁回,請於時效內逕向
: : 有關單位作權益救濟,不再逐一贅述,文章會另外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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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kabcd (114.136.40.109), 01/07/2017 2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