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andyMarsh: 我非公告水桶版主,非當事人,請小組長針對我的部分 09/19 19:42
→ RandyMarsh: 不受理 09/19 19:43
你下了一紙「公文」給我,如何不算當事人?
推 RandyMarsh: 我只是基於閒聊性質跟申訴人聊天罷了,沒有任何處分 09/19 19:47
→ RandyMarsh: 行為,乾我闢室 09/19 19:47
你回信叫我直接申訴,即屬處分行為,
你若自認當時是板友身分,為何僭越職權?
→ Y120372767: 你這種閃躲逃避的心態責任感,奉勸你不要當板主比較好 09/19 19:48
→ Y120372767: 非板友與組長之福,大家會很煩很累。 09/19 19:49
推 RandyMarsh: 我現在是請假中好嗎,閃避個屁 09/19 19:53
SORRY我不知道你請假,不過應該也沒多少板友會隨時關注板主們的一舉一動,
→ RandyMarsh: 真是不應該浪費時間跟生命回你信 09/19 19:53
沒錯,你如果願意忠於職權,針對爭點做回應,而不是顧左右而言他,
那才是有意義的時間運用,代表你很有責任心,對你的生命負責。
推 hateOnas: 有版主身分的閒聊回信....還會發生甚麼事 09/19 20:04
推 RandyMarsh: 請假兩個字看不懂喔,檢舉王,嘖嘖 09/19 20:39
推 claymath: 我覺得下臺吧 09/19 22:15
推 XXXXSHIT: 難道樓上這麼想看劉宇席上台 09/19 23:14
→ vicious666: 板主不能閒聊回信?又不是像你被一堆人黑單。 09/20 06:03
推 claymath: 我有不在意八卦版誰上台 我只喜歡叫人下臺 09/20 08:53
推 uka123ily: 回信就代表板務處置了,不會因為請假變成閒聊。 09/20 09:25
推 RandyMarsh: 你說代表就代表,好大的官威啊,套一句樓上的專業跳 09/20 10:58
→ RandyMarsh: 針語句,你是當事人嗎? 09/20 10:58
→ RandyMarsh: 顆顆 09/20 10:58
→ RandyMarsh: 雙重標準不意外 09/20 11:00
推 girl55665566: → uka123ily: 你是事件當事人嗎? 09/20 11:09
→ girl55665566: 不意外+1 09/20 11:09
推 FZ5566: 請假就沒有權力,請假期間處理的事情公告和水桶也不成立 09/20 11:10
→ FZ5566: ,這樣很難懂嗎? 09/20 11:10
請問法源依據?實務案例?當兵不能自願提前銷假,返營精實?
推 jacklyl: 我原先只認為你選了[爆卦]這分類隨手在打心得文 所以濫用 09/20 12:13
板主群為何不肯花點時間把「濫用、嚴重、滋事」等模糊字眼界定清楚?
就算你看不出卦點,那就刪文,為何嚴重到演變成鬧板滋事,不退文桶半年不罷休?
你還是違反組規沒有給出個正當「理由」。
→ jacklyl: 看完第一點,原來你認為你確實有政治爆卦 那應該改造謠 09/20 12:14
指控我虛構而造謠,依板規須負舉證責任,你不知道嗎?板主大人…
→ jacklyl: 兼濫用爆卦 09/20 12:14
推 claymath: 板主現在就是 我請假唷 別吵我 但我可以隨時發公告唷 09/20 12:16
→ claymath: 是這樣的概念?? 09/20 12:17
→ wayne62: 來個類比: 就好像一個閑雜人等偷開版主信箱,偷回申訴信 09/20 15:02
→ wayne62: 申訴人寄信到板主信箱就是想得到板主回應,結果被閑人偷回 09/20 15:03
→ wayne62: 以後收到板主回信,還要先去查板主有無請假,才知道這封 09/20 15:04
→ wayne62: 信是否只是板主請假無聊想尋人開心。 09/20 15:04
你得到它了!
推 ioupoiu: 甲甲崩潰 09/20 15:08
→ wayne62: 崩個潰 就能戳死你們也是本事 09/20 15:10
→ wayne62: 老是用罐頭貼文複製貼上,智力會慢慢退化 不可不慎哦! 09/20 15:12
推 XXXXSHIT: 唉 就叫甲甲別吸毒了 樓上說話方式就是典型 09/20 16:44
→ Y120372767: 不要起爭議啦! 09/20 16:53
→ Y120372767: 請假中警察看到通緝犯還不能抓 抓回去反被警長罵一頓 09/20 17:14
→ Y120372767: 頻頻對通緝犯賠不是:抱歉,緝補程序不成立,請回吧! 09/20 17:15
推 RandyMarsh: 你先去搞懂行政處分跟觀念通知的差別吧Zzzz... 09/20 17:30
申請(重審)作成行政處分(准駁)→行政處分
有准駁之意思→行政處分(重審駁回,逕行上訴)
無後續之處置→行政處分(板主層級已無,後續由組務接手)
推 XXXXSHIT: 這被退真的是剛好阿 濫用爆掛加造謠 09/20 17:57
請問是你檢舉的嗎?你知道檢舉造謠須負舉證責任嗎?
推 jacklyl: 對於這種講什麼江湖 什麼東廠雙煞 什麼專門迫害殘害台灣 09/20 18:42
→ jacklyl: 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XD 還在疑惑請人舉證哪裡有問題的 09/20 18:43
那種屬於意見評論,不受刑法誹謗或社維法造謠(事實陳述)之約束。
→ jacklyl: 還看不懂人家理由..從使用者條款來看 真的剛好+1 09/20 18:44
請問使用者條款哪一條?為何扯到這個?
現在不是應該以板規和組規為基準做攻防辯證嗎?
推 XXXXSHIT: 所以你說不是造謠 你有什麼證據 09/20 18:51
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原則,麻煩板規看清楚誰該負舉證責任。
推 jacklyl: 我原先也以為他是在亂發心得文 沒想到他說是真的政治爆卦 09/20 18:56
原先認知為無卦文,屬濫用爆卦,也只是刪文。
→ jacklyl: 因為太過離奇 我剛剛特別去Google了什麼東廠雙煞 09/20 18:57
→ jacklyl: 什麼侯友宜:我還是會給祂來個八仙樂園,怎樣! 09/20 18:58
→ jacklyl: 沒想到什麼都找不到 可能原PO有記者其他的私下錄音檔 09/20 18:58
google找不到就代表不存在?邏輯謬誤。
為何是板主去找證據?板主不是應該行政中立嗎?
不告不理,板規規定舉證責任在於檢舉人。
→ jacklyl: 或是有什麼丁守中專門迫害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的證據吧 09/20 19:00
你怎麼知道沒有證據?板規有規定爆卦須附消息來源嗎?沒有。
丁守中侯友宜屬於公眾、政治人物,依法不予受理。
你想受理,依法也要丁守中侯友宜親自來八檢板提告,當然仍須駁回。
推 XXXXSHIT: 不過現在不好處理 尤其柯粉仗著顏色正確無視板規被水桶 09/20 19:00
→ XXXXSHIT: 還可以吵半天 09/20 19:00
→ XXXXSHIT: 搞不好下一步就是去連署罷免板主 09/20 19:00
→ jacklyl: 你得到它了! 09/20 19:01
推 XXXXSHIT: 你自己也半斤八兩 我講的你兩個月前也做過 09/20 19:05
推 jacklyl: 我看得懂阿 09/20 19:06
推 claymath: 所以你們還是都下臺好了 管的真亂 還不如我家檢舉雞 09/20 19:07
推 jacklyl: QQ 09/20 19:11
推 XXXXSHIT: 不過你去選我們讓你上台好了 09/20 19:17
→ wayne62: 再來一次那 應該是 改編自這篇 09/20 19:31
→ wayne62: ...侯友宜:依法行事,再來一次還是要執行 09/20 19:31
推 jacklyl: 所以是 改編型爆卦 不是 造謠型爆卦 嗎? 09/20 19:36
KUSO型爆卦,屬於 事實陳述 兼 意見評論 並行法。
→ wayne62: 我也不喜歡這種行文風格,但其實 現八卦板超多這種 09/20 19:41
→ wayne62: 比方intrepidsage大 就超愛用這招 09/20 19:43
→ wayne62: 把別人的原話 加油添醋改頭換面 再拿來批鬥 09/20 19:45
→ wayne62: 我身份非板主,是真的只能閒聊,我也不知此案該怎判, 09/20 19:48
→ wayne62: 只是看到再來一次那,想補充證據。 09/20 19:49
推 jacklyl: 感謝補充 我只覺得這篇離intrepidsage水準差蠻多的 09/20 19:56
→ wayne62: 然後隔2天 龍安國小萌家長才真去檢舉"穿裙子的男孩"一書 09/20 20:16
→ wayne62: 事後證實那書根本不是在談跨性別 09/20 20:18
→ jacklyl: 對阿 水準高多了 有照片 有文字 有檔案 有個人解讀 09/20 20:24
→ jacklyl: 有沒有違規還得事後一個一個花功夫看到底是有沒有違規 09/20 20:27
→ jacklyl: 這種跟很低端的直接發一篇爆卦xxx是東廠雙煞 殺人為樂 09/20 20:27
水準良窳、高級低端、見解評價,皆不屬於板主判斷違規與否之依據。
→ jacklyl: 還惡意編造一查就知道本人不可能有說的話 水準差太多了吧 09/20 20:29
請問你,或是你所查詢的「谷歌」團隊,有時時刻刻跟在丁守中侯友宜身邊,
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全都瞭若指掌?不然你確信編造的自信哪裡來的?
再說一次,查不到不等於不存在,完全沒有邏輯關聯性。惡意又要如何證明?
且也非板主去查,是檢舉人查有虛構證據方得檢舉,否則不合程序直接駁回。
→ jacklyl: 但判斷要不要桶的時候後者容易多了就是 減輕許多判斷麻煩 09/20 20:30
判斷要不要桶的依據,是板規,不是你心之所欲、為所欲為。
本案判斷程序範例:
(1)檢視內容涉及公眾人物疑受誹謗侵權 → 板規不保護 → 駁回
(2)濫用爆卦 → 確有卦點,心得評論風格皆無相關規範 → 不違規
(3)造謠 → 檢舉人必須舉證確為虛構 → 無證據 → 駁回
→ wayne62: 所以是指 包裝謊言的水準 較高嗎? 09/20 20:59
→ wayne62: Y大似沒寫殺人為樂,是寫 09/20 21:03
→ wayne62: 東廠乃專事「偵查異見人士,鎮壓反對力量」 09/20 21:03
推 jacklyl: 我也沒說他有寫 不是嗎? 09/20 21:07
→ wayne62: "發一篇爆卦xxx是東廠雙煞 殺人為樂" 09/20 21:09
推 jacklyl: 沒指名吧? 這就是我說的 我的文字留下解讀空間 他有留嗎? 09/20 21:10
你要解讀什麼?爆卦者文責自負,需要板主違規為公眾人物設想什麼嗎?
板主只須解讀好板規和組規,我覺得你們滿陌生的。
→ jacklyl: 合作無間!以專門迫害殘害台灣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 09/20 21:13
意見評論,受憲法保障,需要我找大法官言論自由釋憲案給你看嗎?
→ wayne62: 以我的甲觀點,我們每次被in大類似這樣的造謠抹黑,都沒人 09/20 21:19
→ wayne62: 出來幫我們伸冤。 09/20 21:20
→ jacklyl: 發文時敢寫得明明白白 被捅了才來說沒那麼嚴重 刪除就好 09/20 21:21
夢境型爆卦,寫得明明白白「我做了一個夢」,虛實夢幻要如何解讀?需要解讀?
是「夢」欸!現在Google先進到可以上傳夢境到互聯網或雲端硬碟讓板主去查嗎?
板規寫得明明白白,你們根本連板規都沒看就盲判,
被申訴才來說……,不對啊,重要的爭點都沒說啊!
一再牽扯無關緊要的事,組規規定的理由何時才寫?
→ wayne62: 有人能出來幫忙主持公道也是好事 09/20 21:22
→ jacklyl: 然後再來發信說希望板主不要政治立場心證介入 09/20 21:23
沒嗎?丁守中侯友宜政治人物跟板主有何關係?
板規明明排除他們,你偏偏沒事找事就我有事?
推 XXXXSHIT: 光炫兄 你好意思說冤 我們貼的文章都是有所本的 09/20 22:12
→ XXXXSHIT: 你都不知道被打臉N次了 09/20 22:12
推 RandyMarsh: 樓上跟"光"真有緣 09/20 23:11
推 jacklyl: 第一封回信不就寫理由了還在跳 要當沒看到我能怎樣 你去 09/21 09:29
→ jacklyl: 翻組規板規哪條寫我回的不是理由 請詳述 09/21 09:29
→ Y120372767: 你只回「濫用爆卦」,「嚴重、鬧板、滋事」你們都不回 09/21 16:22
→ Y120372767: 後者是退文加水桶半年的重罪 最該回的才這個 很難懂? 09/21 16:25
推 XXXXSHIT: 不難懂阿 這換成是任一個板主都會這樣做 09/21 16:27
→ Y120372767: 板友權益為何要平白讓板主拗走?只因言論思想審查不過? 09/21 16:27
→ XXXXSHIT: 濫用爆掛本來就可以桶了 你還有臉申訴取消水桶喔 09/21 16:27
→ XXXXSHIT: 這跟思想審查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是你爆的料根本不是料 09/21 16:28
→ Y120372767: 你不用來攪局 任何稍學習研究過法律的都知我才是有理 09/21 16:28
→ Y120372767: 怎不是料 板主連侯友宜說過再來一次還是會逼死鄭南榕 09/21 16:29
→ Y120372767: 都不知道 很多人也不知 如此喪心病狂不該讓大家知道嗎 09/21 16:30
→ Y120372767: 那個申訴也是我有理啊 你不要讓別板板主難堪好不好? 09/21 16:33
→ Y120372767: 那退文該組組長幫我取消了 希望本組組長也能主持公道 09/21 16:35
推 jacklyl: XDD 持續造謠中 我什麼時候說我沒看過那新聞 但我是真的 09/21 16:43
→ jacklyl: 沒看到新聞裡什麼時候侯有說要八仙樂園 麻煩你快拿出來 09/21 16:44
→ jacklyl: 然後上面那篇取消退文 是因為8-5該條沒有退文 水桶還是在 09/21 16:45
推 jacklyl: 我們這裡用的是第九條 第九條裡有寫有退文ㄛ 有憑有據ㄉ 09/21 16:48
→ Y120372767: 哪條板規規定我要拿出來?請舉證。 09/21 16:52
→ Y120372767: 我就是聽到侯友宜這樣講,不行嗎?跟你有關係嗎? 09/21 16:54
→ Y120372767: 侯友宜不爽來告我啊,請問你是在不高興什麼? 09/21 16:54
推 jacklyl: 那哪條組規還是板規規定板主要詳述的 快翻出來呀 09/21 16:55
→ Y120372767: 站規寫退文要「詳細」條件,嚴重鬧板滋事根本語焉不詳 09/21 16:56
→ jacklyl: 第九條寫很清楚,滋事之判定由板主判定。 也給你理由了 09/21 16:56
→ Y120372767: 又來了 法官能這樣寫判決書嗎?去查「得心證之理由」 09/21 17:00
推 jacklyl: 貼這幹嘛XD 所以上面8-5沒規範會被放 但這第九條有寫ㄛ 09/21 17:01
→ jacklyl: 請詳述為什麼板主是法官 要考試ㄇ? 09/21 17:02
→ jacklyl: 法官會被水桶能當法官嗎? 請詳述 09/21 17:03
→ Y120372767: 麻煩板主群提出「得判定(板被鬧翻、事遭滋擾)之理由」 09/21 17:03
→ Y120372767: 你問RandyMarsh啊 扯啥行政法 結果被我打臉… 09/21 17:04
→ jacklyl: 又扯別人 你開口閉口法官 大法官 所以快詳述阿 請詳述 09/21 17:05
→ Y120372767: 教育部國語詞典–滋事:鬧事、惹禍。 我才貼一篇文欸! 09/21 17:05
→ jacklyl: 為何貼一篇文不算滋事 請詳述 09/21 17:06
→ jacklyl: 跟為什麼板主是法官 煩請逐項詳細解釋 09/21 17:06
→ Y120372767: 滋事用在 多人鬧事 或 一人惹很多禍 誣我不會太浮誇嗎 09/21 17:08
推 jacklyl: 我已經回答完畢了 不改判 留給組務判定 服從小組長判決 09/21 17:09
→ jacklyl: 一句推文回應? 不夠詳述 煩請詳述。 09/21 17:10
推 XXXXSHIT: 爆料不舉證就是造謠阿 不然咧 09/21 17:10
→ Y120372767: 別躲啊:公眾人物為何受理?檢舉造謠未舉證為何受理? 09/21 17:11
→ Y120372767: 程序正義優先於實質正義,你們根本兩者都罔顧。 09/21 17:11
推 XXXXSHIT: 是爆料的要舉證自己的是真 而不是檢舉的要舉證爆料非真 09/21 17:12
推 jacklyl: 請詳述。 09/21 17:12
→ jacklyl: 沒躲阿 我只是怕被當筆戰被這裡水桶 我會擔心你不會擔心 09/21 17:14
→ jacklyl: 所以你被退文 我沒被退文XD 09/21 17:14
→ jacklyl: 還修改推文 第二次了 是在幹嘛... 09/21 18:33
推 L1ON: 奇怪 你扯一堆根板規無關的東西是要做什麼? 09/21 18:53
→ Y120372767: 不要這樣奚落數落板主啦 他們也無計可施啊又不肯認錯… 09/21 19:05
→ lwt501cx: 你聽到沒用,要有證據,誰知你是不是聽錯?我不覺得板主 09/21 20:17
→ lwt501cx: 有冤枉到你 09/21 20:17
→ Y120372767: 那叫侯友宜來檢舉我吧!誰有權利能為他主張? 09/21 20:52
→ Y120372767: 奇怪那些做夢的怎從來沒見過他們拿證據出來過?公平? 09/21 20:57
推 lwt501cx: 爆料的人要舉證自己說的是事實,沒證據說難聽一點就是造 09/21 20:58
→ lwt501cx: 謠,板主沒直接這樣說你真的是太客氣了 09/21 20:58
→ Y120372767: 那先去修改板規吧!不過記得,法不溯及既往。 09/21 20:59
→ lwt501cx: 你就被檢舉了,那些做夢的剛好被檢舉的話也有機會 09/21 20:59
→ lwt501cx: 爆卦造謠是可以直接桶的耶!不覺得有修的必要 09/21 21:00
→ Y120372767: 造誰的謠? 09/21 21:05
→ Y120372767: 覺不覺得是「情」範疇,這裡應該討論「法」「理」。 09/21 21:07
推 jacklyl: 有什麼好修的XD 滋事之判定由板主判定。 看得懂嗎 09/21 21:13
→ jacklyl: 看不懂的話煩請詳述。 09/21 21:13
推 XXXXSHIT: 叫你拿證據又不拿 被桶又該一直盧 你甲甲喔 09/21 21:41
→ Y120372767: 叫你拿板規證明是我要拿證據,你又不拿,來亂的嗎? 09/21 21:43
→ Y120372767: 那「嚴重」呢?看不到寫誰判定啊!這總要有理由了吧? 09/21 21:42
→ Y120372767: 「先來」嚴重程度,才有「後到」的視同鬧板,懂嗎? 09/21 21:45
→ Y120372767: 這不廢言贅語 所有板規當然全由板主判定 這也能當理由 09/21 21:47
→ Y120372767: 而且造謠也只是刪文欸!須達「惡意」才視同鬧板,請舉證 09/21 22:03
推 jacklyl: 提不出證據即指控我國政府首長及市長參選人以專門迫害殘 09/21 22:10
→ jacklyl: 害台灣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甚至堅稱自己並非造謠,足 09/21 22:10
你若認為雙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丁守中受到造謠抹黑侵權,
請他們依法來八卦檢舉板提出檢舉,身為板主連板規都不知道,適任嗎?
我現在有點懷疑那個非法匿名檢舉者會不會是你啊?
到底你和侯副丁委什麼交情這麼熱心熱情?
→ jacklyl: 以造成雙北市民不安,還不叫滋事、不夠惡意嗎XD 09/21 22:10
→ jacklyl: 請詳述為什麼不是滋事為什麼不是惡意 請詳述ㄛ 09/21 22:11
→ jacklyl: 拜託開一篇詳述 不要再回個兩三句推文 09/21 22:11
→ jacklyl: 不好好詳述到底是來聊天還是申訴,煩-請-詳-述 09/21 22:12
→ Y120372767: 你慌了,你的氣在亂!09/21 17:09
推 jacklyl: 其實我覺得那句話好宅 不知道你幹嘛一直講XD 09/21 22:17
→ jacklyl: 又逃避又閃躲 那我不要理你了 等你詳述ㄛ 09/21 22:17
推 ocean5566: 吃飽太閒 09/21 23:22
推 jacklyl: 侯跟丁要不要檢舉你或在現實告你或你會不會被關被罰 跟 09/22 12:34
→ jacklyl: 你提不出證據即在八卦板違反板規滋事且內容足以造成雙北 09/22 12:34
→ jacklyl: 民眾不安 這兩個之間有衝突嗎XD 幹嘛混在一起講 09/22 12:34
為何是我提證據?板規哪一條要被檢舉人提證據?「造成雙北民眾不安」的證據呢?
板主身兼檢察官和法官角色,當然是板主要提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到底有沒有常識?
→ jacklyl: 拜託煩請詳述 為什麼一直不詳述?? 09/22 12:35
→ jacklyl: 海洋安安 吃飽太閒 09/22 12:36
→ lwt501cx: 原po有擔當一點,不要偷改自己的推文 09/22 13:42
→ XXXXSHIT: 我真的很想知道丁守中哪裡是特務了 侯友宜都只能勉強算 09/22 13:48
→ XXXXSHIT: 是 09/22 13:48
推 XXXXSHIT: 所以你就是造謠 不然你拿得出證據 申訴還有理由 09/22 13:50
曹長青:侯友宜是國民黨司法打手,丁守中是校園特務
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18/201807010053271409.htm
《金恆煒專欄》侯友宜「威權履歷」的一生
https://www.taiwanenews.com/doc/kim20180628
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執行白色恐怖作為與納粹蓋世太保有何兩樣?
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是校園特務核心刊物《波士頓通訊》的總編。
丁丁侯侯這樣的貨色,在轉型正義的台灣也敢丟人現眼地出來亮相?
※ 編輯: Y120372767 (111.248.144.78), 09/23/2018 23:47:29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標題: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jacklylRandyMarsh判決
時間: Wed Sep 19 19:38:49 2018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不 受 理 ]--------------------------#
申訴人 :Y120372767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jacklyl、RandyMarsh
申訴訴求:取消退文和水桶
申訴內容:
一、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1. 本人確實有政治爆卦,板主完全不否認,雖附心得評論,但板規並未有比例規範。
八卦板各式文風薈萃,不該因本人行文風格特異,濫用心證入罪。
2. 公然侮辱罪以強暴為之者則為加重公然侮辱,加重其刑。
誹謗罪係以指摘傳述方式,以文字圖畫為之者則為加重誹謗,加重其刑。
竊盜罪以侵入住宅或攜帶械具等為之者則為加重竊盜,加重其刑。
由上例可知,刑法中罪行嚴重者,欲加重其刑,必須有嚴格附加要件,計19條。
故板規於犯規屬嚴重(濫用爆卦)、惡意(造謠)程度者,欲加重其刑,
必定需要明確規定條件,否則侵害板友法益甚鉅!
3. 本人是否濫用爆卦,已存疑義,即便違規,依法僅需刪文,吾亦不會置喙。
然而余僅初犯,竟逕動輒處以退文加六個月之重刑,試問比例原則何在?
退文更嚴重影響本人在他板發文權利,怎可輕率為之?
4. 「鬧板滋事」才該當退文水桶,但違規理由卻寫「濫用爆卦」,其罰則只能刪文!
譬如明明犯行和判決法條都是「過失殺人」應最高判五年,
卻用「強姦殺人」執行了死刑,這不荒唐嗎?
二、違反站規和組規須附詳細條件及理由。
1. 站規 #13eKiG_T(SYSOP) [公告] 劣文新規範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
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組規 [公告] 提出申訴、檢舉案應注意事項
提出申訴檢舉案件常見問題Q&A
Q2:如何判定是否符合溝通程序的標準?
二、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回信說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
※ 引述《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之銘言:
: 自己去看一下板規第10條爭議案件事件
: 有規定要附理由嗎
板規沒規定,但組規有規定,板規與組規牴觸者,無效。
: 就算是現實法院,像是小額訴訟第 436-18 條
: 判決書得僅記載主文,就當事人有爭執事項,於必要時得加記理由要領。
^^^^ ^^^^
依規定濫用爆卦僅須刪文,卻用鬧板滋事重判退文桶半年,連累好多板都禁言,
你覺得不必要解釋清楚?板友權益嚴重被枉法侵犯,汝視若草芥乎?
: 你自己去跟小J直球對決吧
我覺得很多板主都這種心態,隨便審一審,甚至看一看而不審,
直接大絕:自己看板規、板主自由心證最大、直接找組長哭哭去!
請問這種板主盡責嗎?適任嗎?組方欣賞歡迎這種加重組務負擔的板主嗎?
2. 舉個例子,我去某餐廳吃飯,沒規定清楚不能自備飲料,
但我帶了喝一半,店家就逕自沒收,雖不合理不合法,但我也認了;
然而店家後續把我打退出店門,還將我囚禁六個月,
理由竟是鬧店滋事,這不莫名其妙嗎?請問這口氣誰吞得下去?
尤有甚者,向餐廳所屬公司申訴,竟回說:你自己提告跟法官直求對決吧!
3. 我不過貼了一篇文,內容若認不當,刪掉便是,
這樣是鬧什麼板、滋什麼事?不過想要個具體理由就不耐煩,
有時間打一大堆無關緊要的推託遁辭,就是不肯花些心力聚焦爭點,豈不怪哉?
三、結論:
1. 懲罰理由宣判僅「濫用爆卦」,無「嚴重」字樣之法定罪刑得加重,依法只能刪文。
2. 「鬧板滋事」屬於「加重濫用爆卦」,依法理必須要有據以加重之明確條件要件。
3. 站規、組規規定回應申訴須附詳細條件、理由,板規、板主皆附之闕如也。
四、補充:
1. 丁守中、侯友宜,屬於公眾政治人物,不受板規保障。
2. 檢舉人指控造謠,未舉出虛構之實證,程序不合,依板規應逕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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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ndyMarsh: 我非公告水桶版主,非當事人,請小組長針對我的部分 09/19 19:42
→ RandyMarsh: 不受理 09/19 19:43
你下了一紙「公文」給我,如何不算當事人?
推 RandyMarsh: 我只是基於閒聊性質跟申訴人聊天罷了,沒有任何處分 09/19 19:47
→ RandyMarsh: 行為,乾我闢室 09/19 19:47
你回信叫我直接申訴,即屬處分行為,
你若自認當時是板友身分,為何僭越職權?
→ Y120372767: 你這種閃躲逃避的心態責任感,奉勸你不要當板主比較好 09/19 19:48
→ Y120372767: 非板友與組長之福,大家會很煩很累。 09/19 19:49
推 RandyMarsh: 我現在是請假中好嗎,閃避個屁 09/19 19:53
SORRY我不知道你請假,不過應該也沒多少板友會隨時關注板主們的一舉一動,
→ RandyMarsh: 真是不應該浪費時間跟生命回你信 09/19 19:53
沒錯,你如果願意忠於職權,針對爭點做回應,而不是顧左右而言他,
那才是有意義的時間運用,代表你很有責任心,對你的生命負責。
推 hateOnas: 有版主身分的閒聊回信....還會發生甚麼事 09/19 20:04
推 RandyMarsh: 請假兩個字看不懂喔,檢舉王,嘖嘖 09/19 20:39
推 claymath: 我覺得下臺吧 09/19 22:15
推 XXXXSHIT: 難道樓上這麼想看劉宇席上台 09/19 23:14
→ vicious666: 板主不能閒聊回信?又不是像你被一堆人黑單。 09/20 06:03
推 claymath: 我有不在意八卦版誰上台 我只喜歡叫人下臺 09/20 08:53
推 uka123ily: 回信就代表板務處置了,不會因為請假變成閒聊。 09/20 09:25
推 RandyMarsh: 你說代表就代表,好大的官威啊,套一句樓上的專業跳 09/20 10:58
→ RandyMarsh: 針語句,你是當事人嗎? 09/20 10:58
→ RandyMarsh: 顆顆 09/20 10:58
→ RandyMarsh: 雙重標準不意外 09/20 11:00
推 girl55665566: → uka123ily: 你是事件當事人嗎? 09/20 11:09
→ girl55665566: 不意外+1 09/20 11:09
推 FZ5566: 請假就沒有權力,請假期間處理的事情公告和水桶也不成立 09/20 11:10
→ FZ5566: ,這樣很難懂嗎? 09/20 11:10
請問法源依據?實務案例?當兵不能自願提前銷假,返營精實?
推 jacklyl: 我原先只認為你選了[爆卦]這分類隨手在打心得文 所以濫用 09/20 12:13
板主群為何不肯花點時間把「濫用、嚴重、滋事」等模糊字眼界定清楚?
就算你看不出卦點,那就刪文,為何嚴重到演變成鬧板滋事,不退文桶半年不罷休?
你還是違反組規沒有給出個正當「理由」。
→ jacklyl: 看完第一點,原來你認為你確實有政治爆卦 那應該改造謠 09/20 12:14
指控我虛構而造謠,依板規須負舉證責任,你不知道嗎?板主大人…
→ jacklyl: 兼濫用爆卦 09/20 12:14
推 claymath: 板主現在就是 我請假唷 別吵我 但我可以隨時發公告唷 09/20 12:16
→ claymath: 是這樣的概念?? 09/20 12:17
→ wayne62: 來個類比: 就好像一個閑雜人等偷開版主信箱,偷回申訴信 09/20 15:02
→ wayne62: 申訴人寄信到板主信箱就是想得到板主回應,結果被閑人偷回 09/20 15:03
→ wayne62: 以後收到板主回信,還要先去查板主有無請假,才知道這封 09/20 15:04
→ wayne62: 信是否只是板主請假無聊想尋人開心。 09/20 15:04
你得到它了!
推 ioupoiu: 甲甲崩潰 09/20 15:08
→ wayne62: 崩個潰 就能戳死你們也是本事 09/20 15:10
→ wayne62: 老是用罐頭貼文複製貼上,智力會慢慢退化 不可不慎哦! 09/20 15:12
推 XXXXSHIT: 唉 就叫甲甲別吸毒了 樓上說話方式就是典型 09/20 16:44
→ Y120372767: 不要起爭議啦! 09/20 16:53
→ Y120372767: 請假中警察看到通緝犯還不能抓 抓回去反被警長罵一頓 09/20 17:14
→ Y120372767: 頻頻對通緝犯賠不是:抱歉,緝補程序不成立,請回吧! 09/20 17:15
推 RandyMarsh: 你先去搞懂行政處分跟觀念通知的差別吧Zzzz... 09/20 17:30
申請(重審)作成行政處分(准駁)→行政處分
有准駁之意思→行政處分(重審駁回,逕行上訴)
無後續之處置→行政處分(板主層級已無,後續由組務接手)
推 XXXXSHIT: 這被退真的是剛好阿 濫用爆掛加造謠 09/20 17:57
請問是你檢舉的嗎?你知道檢舉造謠須負舉證責任嗎?
推 jacklyl: 對於這種講什麼江湖 什麼東廠雙煞 什麼專門迫害殘害台灣 09/20 18:42
→ jacklyl: 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XD 還在疑惑請人舉證哪裡有問題的 09/20 18:43
那種屬於意見評論,不受刑法誹謗或社維法造謠(事實陳述)之約束。
→ jacklyl: 還看不懂人家理由..從使用者條款來看 真的剛好+1 09/20 18:44
請問使用者條款哪一條?為何扯到這個?
現在不是應該以板規和組規為基準做攻防辯證嗎?
推 XXXXSHIT: 所以你說不是造謠 你有什麼證據 09/20 18:51
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原則,麻煩板規看清楚誰該負舉證責任。
推 jacklyl: 我原先也以為他是在亂發心得文 沒想到他說是真的政治爆卦 09/20 18:56
原先認知為無卦文,屬濫用爆卦,也只是刪文。
→ jacklyl: 因為太過離奇 我剛剛特別去Google了什麼東廠雙煞 09/20 18:57
→ jacklyl: 什麼侯友宜:我還是會給祂來個八仙樂園,怎樣! 09/20 18:58
→ jacklyl: 沒想到什麼都找不到 可能原PO有記者其他的私下錄音檔 09/20 18:58
google找不到就代表不存在?邏輯謬誤。
為何是板主去找證據?板主不是應該行政中立嗎?
不告不理,板規規定舉證責任在於檢舉人。
→ jacklyl: 或是有什麼丁守中專門迫害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的證據吧 09/20 19:00
你怎麼知道沒有證據?板規有規定爆卦須附消息來源嗎?沒有。
丁守中侯友宜屬於公眾、政治人物,依法不予受理。
你想受理,依法也要丁守中侯友宜親自來八檢板提告,當然仍須駁回。
推 XXXXSHIT: 不過現在不好處理 尤其柯粉仗著顏色正確無視板規被水桶 09/20 19:00
→ XXXXSHIT: 還可以吵半天 09/20 19:00
→ XXXXSHIT: 搞不好下一步就是去連署罷免板主 09/20 19:00
→ jacklyl: 你得到它了! 09/20 19:01
推 XXXXSHIT: 你自己也半斤八兩 我講的你兩個月前也做過 09/20 19:05
推 jacklyl: 我看得懂阿 09/20 19:06
推 claymath: 所以你們還是都下臺好了 管的真亂 還不如我家檢舉雞 09/20 19:07
推 jacklyl: QQ 09/20 19:11
推 XXXXSHIT: 不過你去選我們讓你上台好了 09/20 19:17
→ wayne62: 再來一次那 應該是 改編自這篇 09/20 19:31
→ wayne62: ...侯友宜:依法行事,再來一次還是要執行 09/20 19:31
推 jacklyl: 所以是 改編型爆卦 不是 造謠型爆卦 嗎? 09/20 19:36
KUSO型爆卦,屬於 事實陳述 兼 意見評論 並行法。
→ wayne62: 我也不喜歡這種行文風格,但其實 現八卦板超多這種 09/20 19:41
→ wayne62: 比方intrepidsage大 就超愛用這招 09/20 19:43
→ wayne62: 把別人的原話 加油添醋改頭換面 再拿來批鬥 09/20 19:45
→ wayne62: 我身份非板主,是真的只能閒聊,我也不知此案該怎判, 09/20 19:48
→ wayne62: 只是看到再來一次那,想補充證據。 09/20 19:49
推 jacklyl: 感謝補充 我只覺得這篇離intrepidsage水準差蠻多的 09/20 19:56
→ wayne62: 然後隔2天 龍安國小萌家長才真去檢舉"穿裙子的男孩"一書 09/20 20:16
→ wayne62: 事後證實那書根本不是在談跨性別 09/20 20:18
→ jacklyl: 對阿 水準高多了 有照片 有文字 有檔案 有個人解讀 09/20 20:24
→ jacklyl: 有沒有違規還得事後一個一個花功夫看到底是有沒有違規 09/20 20:27
→ jacklyl: 這種跟很低端的直接發一篇爆卦xxx是東廠雙煞 殺人為樂 09/20 20:27
水準良窳、高級低端、見解評價,皆不屬於板主判斷違規與否之依據。
→ jacklyl: 還惡意編造一查就知道本人不可能有說的話 水準差太多了吧 09/20 20:29
請問你,或是你所查詢的「谷歌」團隊,有時時刻刻跟在丁守中侯友宜身邊,
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全都瞭若指掌?不然你確信編造的自信哪裡來的?
再說一次,查不到不等於不存在,完全沒有邏輯關聯性。惡意又要如何證明?
且也非板主去查,是檢舉人查有虛構證據方得檢舉,否則不合程序直接駁回。
→ jacklyl: 但判斷要不要桶的時候後者容易多了就是 減輕許多判斷麻煩 09/20 20:30
判斷要不要桶的依據,是板規,不是你心之所欲、為所欲為。
本案判斷程序範例:
(1)檢視內容涉及公眾人物疑受誹謗侵權 → 板規不保護 → 駁回
(2)濫用爆卦 → 確有卦點,心得評論風格皆無相關規範 → 不違規
(3)造謠 → 檢舉人必須舉證確為虛構 → 無證據 → 駁回
→ wayne62: 所以是指 包裝謊言的水準 較高嗎? 09/20 20:59
→ wayne62: Y大似沒寫殺人為樂,是寫 09/20 21:03
→ wayne62: 東廠乃專事「偵查異見人士,鎮壓反對力量」 09/20 21:03
推 jacklyl: 我也沒說他有寫 不是嗎? 09/20 21:07
→ wayne62: "發一篇爆卦xxx是東廠雙煞 殺人為樂" 09/20 21:09
推 jacklyl: 沒指名吧? 這就是我說的 我的文字留下解讀空間 他有留嗎? 09/20 21:10
你要解讀什麼?爆卦者文責自負,需要板主違規為公眾人物設想什麼嗎?
板主只須解讀好板規和組規,我覺得你們滿陌生的。
→ jacklyl: 合作無間!以專門迫害殘害台灣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 09/20 21:13
意見評論,受憲法保障,需要我找大法官言論自由釋憲案給你看嗎?
→ wayne62: 以我的甲觀點,我們每次被in大類似這樣的造謠抹黑,都沒人 09/20 21:19
→ wayne62: 出來幫我們伸冤。 09/20 21:20
→ jacklyl: 發文時敢寫得明明白白 被捅了才來說沒那麼嚴重 刪除就好 09/20 21:21
夢境型爆卦,寫得明明白白「我做了一個夢」,虛實夢幻要如何解讀?需要解讀?
是「夢」欸!現在Google先進到可以上傳夢境到互聯網或雲端硬碟讓板主去查嗎?
板規寫得明明白白,你們根本連板規都沒看就盲判,
被申訴才來說……,不對啊,重要的爭點都沒說啊!
一再牽扯無關緊要的事,組規規定的理由何時才寫?
→ wayne62: 有人能出來幫忙主持公道也是好事 09/20 21:22
→ jacklyl: 然後再來發信說希望板主不要政治立場心證介入 09/20 21:23
沒嗎?丁守中侯友宜政治人物跟板主有何關係?
板規明明排除他們,你偏偏沒事找事就我有事?
推 XXXXSHIT: 光炫兄 你好意思說冤 我們貼的文章都是有所本的 09/20 22:12
→ XXXXSHIT: 你都不知道被打臉N次了 09/20 22:12
推 RandyMarsh: 樓上跟"光"真有緣 09/20 23:11
推 jacklyl: 第一封回信不就寫理由了還在跳 要當沒看到我能怎樣 你去 09/21 09:29
→ jacklyl: 翻組規板規哪條寫我回的不是理由 請詳述 09/21 09:29
→ Y120372767: 你只回「濫用爆卦」,「嚴重、鬧板、滋事」你們都不回 09/21 16:22
→ Y120372767: 後者是退文加水桶半年的重罪 最該回的才這個 很難懂? 09/21 16:25
推 XXXXSHIT: 不難懂阿 這換成是任一個板主都會這樣做 09/21 16:27
→ Y120372767: 板友權益為何要平白讓板主拗走?只因言論思想審查不過? 09/21 16:27
→ XXXXSHIT: 濫用爆掛本來就可以桶了 你還有臉申訴取消水桶喔 09/21 16:27
→ XXXXSHIT: 這跟思想審查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是你爆的料根本不是料 09/21 16:28
→ Y120372767: 你不用來攪局 任何稍學習研究過法律的都知我才是有理 09/21 16:28
→ Y120372767: 怎不是料 板主連侯友宜說過再來一次還是會逼死鄭南榕 09/21 16:29
→ Y120372767: 都不知道 很多人也不知 如此喪心病狂不該讓大家知道嗎 09/21 16:30
→ Y120372767: 那個申訴也是我有理啊 你不要讓別板板主難堪好不好? 09/21 16:33
→ Y120372767: 那退文該組組長幫我取消了 希望本組組長也能主持公道 09/21 16:35
推 jacklyl: XDD 持續造謠中 我什麼時候說我沒看過那新聞 但我是真的 09/21 16:43
→ jacklyl: 沒看到新聞裡什麼時候侯有說要八仙樂園 麻煩你快拿出來 09/21 16:44
→ jacklyl: 然後上面那篇取消退文 是因為8-5該條沒有退文 水桶還是在 09/21 16:45
推 jacklyl: 我們這裡用的是第九條 第九條裡有寫有退文ㄛ 有憑有據ㄉ 09/21 16:48
→ Y120372767: 哪條板規規定我要拿出來?請舉證。 09/21 16:52
→ Y120372767: 我就是聽到侯友宜這樣講,不行嗎?跟你有關係嗎? 09/21 16:54
→ Y120372767: 侯友宜不爽來告我啊,請問你是在不高興什麼? 09/21 16:54
推 jacklyl: 那哪條組規還是板規規定板主要詳述的 快翻出來呀 09/21 16:55
→ Y120372767: 站規寫退文要「詳細」條件,嚴重鬧板滋事根本語焉不詳 09/21 16:56
→ jacklyl: 第九條寫很清楚,滋事之判定由板主判定。 也給你理由了 09/21 16:56
→ Y120372767: 又來了 法官能這樣寫判決書嗎?去查「得心證之理由」 09/21 17:00
推 jacklyl: 貼這幹嘛XD 所以上面8-5沒規範會被放 但這第九條有寫ㄛ 09/21 17:01
→ jacklyl: 請詳述為什麼板主是法官 要考試ㄇ? 09/21 17:02
→ jacklyl: 法官會被水桶能當法官嗎? 請詳述 09/21 17:03
→ Y120372767: 麻煩板主群提出「得判定(板被鬧翻、事遭滋擾)之理由」 09/21 17:03
→ Y120372767: 你問RandyMarsh啊 扯啥行政法 結果被我打臉… 09/21 17:04
→ jacklyl: 又扯別人 你開口閉口法官 大法官 所以快詳述阿 請詳述 09/21 17:05
→ Y120372767: 教育部國語詞典–滋事:鬧事、惹禍。 我才貼一篇文欸! 09/21 17:05
→ jacklyl: 為何貼一篇文不算滋事 請詳述 09/21 17:06
→ jacklyl: 跟為什麼板主是法官 煩請逐項詳細解釋 09/21 17:06
→ Y120372767: 滋事用在 多人鬧事 或 一人惹很多禍 誣我不會太浮誇嗎 09/21 17:08
推 jacklyl: 我已經回答完畢了 不改判 留給組務判定 服從小組長判決 09/21 17:09
→ jacklyl: 一句推文回應? 不夠詳述 煩請詳述。 09/21 17:10
推 XXXXSHIT: 爆料不舉證就是造謠阿 不然咧 09/21 17:10
→ Y120372767: 別躲啊:公眾人物為何受理?檢舉造謠未舉證為何受理? 09/21 17:11
→ Y120372767: 程序正義優先於實質正義,你們根本兩者都罔顧。 09/21 17:11
推 XXXXSHIT: 是爆料的要舉證自己的是真 而不是檢舉的要舉證爆料非真 09/21 17:12
推 jacklyl: 請詳述。 09/21 17:12
→ jacklyl: 沒躲阿 我只是怕被當筆戰被這裡水桶 我會擔心你不會擔心 09/21 17:14
→ jacklyl: 所以你被退文 我沒被退文XD 09/21 17:14
→ jacklyl: 還修改推文 第二次了 是在幹嘛... 09/21 18:33
推 L1ON: 奇怪 你扯一堆根板規無關的東西是要做什麼? 09/21 18:53
→ Y120372767: 不要這樣奚落數落板主啦 他們也無計可施啊又不肯認錯… 09/21 19:05
→ lwt501cx: 你聽到沒用,要有證據,誰知你是不是聽錯?我不覺得板主 09/21 20:17
→ lwt501cx: 有冤枉到你 09/21 20:17
→ Y120372767: 那叫侯友宜來檢舉我吧!誰有權利能為他主張? 09/21 20:52
→ Y120372767: 奇怪那些做夢的怎從來沒見過他們拿證據出來過?公平? 09/21 20:57
推 lwt501cx: 爆料的人要舉證自己說的是事實,沒證據說難聽一點就是造 09/21 20:58
→ lwt501cx: 謠,板主沒直接這樣說你真的是太客氣了 09/21 20:58
→ Y120372767: 那先去修改板規吧!不過記得,法不溯及既往。 09/21 20:59
→ lwt501cx: 你就被檢舉了,那些做夢的剛好被檢舉的話也有機會 09/21 20:59
→ lwt501cx: 爆卦造謠是可以直接桶的耶!不覺得有修的必要 09/21 21:00
→ Y120372767: 造誰的謠? 09/21 21:05
→ Y120372767: 覺不覺得是「情」範疇,這裡應該討論「法」「理」。 09/21 21:07
推 jacklyl: 有什麼好修的XD 滋事之判定由板主判定。 看得懂嗎 09/21 21:13
→ jacklyl: 看不懂的話煩請詳述。 09/21 21:13
推 XXXXSHIT: 叫你拿證據又不拿 被桶又該一直盧 你甲甲喔 09/21 21:41
→ Y120372767: 叫你拿板規證明是我要拿證據,你又不拿,來亂的嗎? 09/21 21:43
→ Y120372767: 那「嚴重」呢?看不到寫誰判定啊!這總要有理由了吧? 09/21 21:42
→ Y120372767: 「先來」嚴重程度,才有「後到」的視同鬧板,懂嗎? 09/21 21:45
→ Y120372767: 這不廢言贅語 所有板規當然全由板主判定 這也能當理由 09/21 21:47
→ Y120372767: 而且造謠也只是刪文欸!須達「惡意」才視同鬧板,請舉證 09/21 22:03
推 jacklyl: 提不出證據即指控我國政府首長及市長參選人以專門迫害殘 09/21 22:10
→ jacklyl: 害台灣民眾家破人亡為榮為樂~甚至堅稱自己並非造謠,足 09/21 22:10
你若認為雙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丁守中受到造謠抹黑侵權,
請他們依法來八卦檢舉板提出檢舉,身為板主連板規都不知道,適任嗎?
我現在有點懷疑那個非法匿名檢舉者會不會是你啊?
到底你和侯副丁委什麼交情這麼熱心熱情?
→ jacklyl: 以造成雙北市民不安,還不叫滋事、不夠惡意嗎XD 09/21 22:10
→ jacklyl: 請詳述為什麼不是滋事為什麼不是惡意 請詳述ㄛ 09/21 22:11
→ jacklyl: 拜託開一篇詳述 不要再回個兩三句推文 09/21 22:11
→ jacklyl: 不好好詳述到底是來聊天還是申訴,煩-請-詳-述 09/21 22:12
→ Y120372767: 你慌了,你的氣在亂!09/21 17:09
推 jacklyl: 其實我覺得那句話好宅 不知道你幹嘛一直講XD 09/21 22:17
→ jacklyl: 又逃避又閃躲 那我不要理你了 等你詳述ㄛ 09/21 22:17
推 ocean5566: 吃飽太閒 09/21 23:22
推 jacklyl: 侯跟丁要不要檢舉你或在現實告你或你會不會被關被罰 跟 09/22 12:34
→ jacklyl: 你提不出證據即在八卦板違反板規滋事且內容足以造成雙北 09/22 12:34
→ jacklyl: 民眾不安 這兩個之間有衝突嗎XD 幹嘛混在一起講 09/22 12:34
為何是我提證據?板規哪一條要被檢舉人提證據?「造成雙北民眾不安」的證據呢?
板主身兼檢察官和法官角色,當然是板主要提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到底有沒有常識?
→ jacklyl: 拜託煩請詳述 為什麼一直不詳述?? 09/22 12:35
→ jacklyl: 海洋安安 吃飽太閒 09/22 12:36
→ lwt501cx: 原po有擔當一點,不要偷改自己的推文 09/22 13:42
→ XXXXSHIT: 我真的很想知道丁守中哪裡是特務了 侯友宜都只能勉強算 09/22 13:48
→ XXXXSHIT: 是 09/22 13:48
推 XXXXSHIT: 所以你就是造謠 不然你拿得出證據 申訴還有理由 09/22 13:50
曹長青:侯友宜是國民黨司法打手,丁守中是校園特務
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18/201807010053271409.htm
《金恆煒專欄》侯友宜「威權履歷」的一生
https://www.taiwanenews.com/doc/kim20180628
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執行白色恐怖作為與納粹蓋世太保有何兩樣?
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是校園特務核心刊物《波士頓通訊》的總編。
丁丁侯侯這樣的貨色,在轉型正義的台灣也敢丟人現眼地出來亮相?
※ 編輯: Y120372767 (111.248.144.78), 09/23/2018 23: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