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mapxu664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看板: MenTalk 標題: [公告] mapxu664水桶3.2 時間: Mon May 11 00:35:51 2015 ┌─────────────────────────────────────┐ │ 文章代碼(AID): #1LItcz8t (MenTalk) [ptt.cc] [公告] popoting水桶3.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1009725.A.23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 mapxu664: 你只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 05/08 00:34 3.禁止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或未經證實描述,含推文。 初犯水桶3日。二犯水桶15日起2倍遞增。 初犯公告發佈前之相同當事人檢舉重複違規, 一次追加一天水桶。上限30天。不適用板規9二犯判定。 例:A從1/1~2/3對B進行人身攻擊10次,於2/1初次受B檢舉,水桶公告2/3發佈。 則A的水桶期限為3+9=12天。 (本條板規平時不會主動處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或短時間之內出現大量此 類型發言板主會出面制止。) 3.2.未經證實描述: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mapxu664水桶3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3.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1275754.A.679.html
HayaSan: 你要不要看清楚那個luna什麼來著的推文脈絡啊 05/11 00:54
HayaSan: 你不是之前還在強調你是看脈絡的嗎 05/11 00:54
FinalAce: 嗯?推文怎麼了? 05/11 00:56
HayaSan: 說玩文字遊戲那五字我也有推 且我有闡明為何認為他在玩 05/11 00:57
HayaSan: 文字遊戲 在這邊推很累 請你回原文搜ID直接看 05/11 00:57
truett: 推文沒怎麼 說板主很棒 廢了永桶 但現在只有一位板主 05/11 00:58
HayaSan: m大是在我其後推文 可說他是按照luna啥麼來著的推文闡明 05/11 00:59
HayaSan: 事實 或延續我推文脈絡 05/11 00:59
所以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是想說什麼?
ArtofLife: H大 他改判決我給你500P 05/11 01:00
gun5566:  只有500嗎?  可以再加碼一點嗎? 05/11 01:01
truett: 這樣問吧 請問板主覺得人活得了7.2億天嗎? 05/11 01:03
目前沒辦法吧 ※ 編輯: FinalAce (114.42.93.118), 05/11/2015 01:06:58
truett: 那7.2億天桶跟永桶根本是一樣的吧 05/11 01:16
不會阿!因為: 1.根本設定不了這麼多。 2.我卸任前就會解除目前仍在水桶中的名單。 ※ 編輯: FinalAce (114.42.93.118), 05/11/2015 01:16:58
Altair: 昔有秦始皇焚書坑儒 05/11 01:23
HayaSan: 看清楚推文是板主義務 加油 05/11 01:26
HayaSan: 另 "玩文字遊戲"若是敘述客觀事實 此類文句不該被桶 05/11 01:29
你能先解釋一下什麼叫做"玩文字遊戲"嗎? 我想聽聽你的認知。 ※ 編輯: FinalAce (114.42.93.118), 05/11/2015 01:32:50
HayaSan: 太晚了 明天再說 05/11 01:33
Asanoizumi: 1.請問"禁止對他人做出人身(略)" 這人身所指為何? 05/11 03:06
對人
Asanoizumi: 2.該篇推文討論到7.2億天水桶與永久水桶的差別, 就人 05/11 03:18
Asanoizumi: 類生命長短提出7.2億天與永久水桶在執行上並無差異: 05/11 03:18
Asanoizumi: 雖無永久之名, 卻有永久之實, 客觀來說是文字遊戲並 05/11 03:18
125829127<=哪裡7.2億天?
Asanoizumi: 無爭議; 除非能在人類歷史上找到確實活到7.2億天的, 05/11 03:18
Asanoizumi: 否則無法排除永桶一說 05/11 03:18
是有差別的,因為我提出廢除永桶制度。 所以即便水桶期限超過PTT系統能設定的最大值。 在我卸任時會解除經我所判的所有水桶。 這樣怎麼會是永桶呢?
Asanoizumi: 3."水桶期限至板主任期結束"這是你當初政見內容, 這點 05/11 03:24
Asanoizumi: 不用放入板規中讓大家知道嗎? 05/11 03:24
我是覺得不用,因為這不是對板友的規定...
shamanlin: 文字遊戲乃依據該人推文所做出的評價,符合3.8 05/11 10:20
shamanlin: 如果不改判的話是可以進行申訴的 05/11 10:20
建議S大分清楚評價與評論的差別。 板規說的是評價而非評論。
HayaSan: 樓上兩位都說完了我要說什麼XD 05/11 10:22
truett: 一覺醒來發現想說的被說完了XD 05/11 10:29
GHowPan: 『你只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這句有什麼問題? 05/11 12:00
違規
danielampm: 說你通姦就通姦,大人快鍘他! 05/11 12:03
GHowPan: 就是認為對方在玩文字遊戲啊,表達意見要被桶?有什麼貶 05/11 12:03
GHowPan: 意嗎?就只是敘述對話的狀態。認真點判吧! 05/11 12:03
板規3.2並非貶意才成立,請看板規。
GHowPan: 什麼是未經證實?都公認了,怎會是未經證實? 05/11 12:06
哪來的公認?公認就等於證實? 以前世界公認地球是方的。 ※ 編輯: FinalAce (114.42.93.118), 05/11/2015 12:21:09
GHowPan: 請問非讚美是什麼意思? 05/11 12:23
GHowPan: 我這句是非讚美,你是不是可以桶我? 05/11 12:23
限當事人檢舉,你說你(GHowPan)這句是非讚美。 你自己檢舉你自己是可以水桶的。
shamanlin: 建議板主明確定義清楚分開評論跟評價,不然全部按照你 05/11 12:27
shamanlin: 自由心證誰知道你何時要說是評價何時要說是評論 05/11 12:27
這是明確的中文詞彙阿.. 你可以查辭典。 評價:評估人、事、物的優劣、善惡美醜、或合不合理,稱為「評價」 評論:批評與討論。
shamanlin: 我就認為文字遊戲是他依據推文所給予的評價,那你必須 05/11 12:28
shamanlin: 提出證據來證明那是評價而非評論啊,提證據看看啊 05/11 12:28
字典的解釋上面已經給你了。
shamanlin: 世界公認地球是方的這例子爛到有剩我已經提出反駁過了 05/11 12:29
shamanlin: 還拿出來用作什麼? 05/11 12:29
shamanlin: 地球是方是圓可以用觀測得知,但一個人有沒有在玩文字 05/11 12:30
shamanlin: 遊戲,甚至一個人的情緒,有物理證據可以提出來嗎? 05/11 12:30
有無物理證據代表什麼? 誰說證據就一定要是物理上的?
shamanlin: 這種只能人為主觀判斷的東西你硬是要求要有個絕對性的 05/11 12:31
shamanlin: 證實,即代表此板規設置錯誤,請修改之 05/11 12:32
如果是主觀判斷的東西,那麼這條板規設立目的就是希望板友發言描述他人時 能有憑有據。 勿純靠主觀判斷來給他人貼標籤。
GHowPan: 邏輯錯誤,這案件是否要由檢舉方證實其非在玩文字遊戲, 05/11 12:33
GHowPan: 法官才能判定被檢舉方未證實,否則到底何為證實?誰來證 05/11 12:33
GHowPan: 實?還是你判定就是證實? 05/11 12:33
證實尚未提出之前,就是未證實。
Asanoizumi: 不管1.2億或7.2億, 你找得出例子嗎? 05/11 12:41
Asanoizumi: 再來我們說水桶的設定好了:PTT的水桶設定上限是20年, 05/11 12:45
Asanoizumi: 你在設1.2億天時的執行跟其他板主設定永久水桶時的 05/11 12:45
Asanoizumi: 執行有何不同? 05/11 12:45
不同就在於,永桶的話設定水桶的時候是需要設定一個能"逼近"永久的時間。 卸任時不必管這水桶,就算下任板主、下下任板主任期內, 使用者的水桶依然存續。 而我只需要設定一個足以超過我任期的時間即可。 然後在我卸任時解除水桶。 使用者的水桶不會延續到下個板主。 這就是執行上的不同。
Asanoizumi: 你當板主的政見之一是廢除永桶, 所以把之前被永桶的人 05/11 12:57
Asanoizumi: 都放出來了, 為什麼這條說明不用加進板規裡讓大家知道 05/11 12:57
Asanoizumi: 無論是被桶多久都沒差? 為什麼現在的板友不用知道無 05/11 12:57
Asanoizumi: 論水桶天數是2的幾次方倍增加, 只要你卸任就=出桶了? 05/11 12:57
我沒說板友不用知道阿@@" 看公告不就知道了嗎? 根本沒判過永久水桶。
shamanlin: 既然板主指稱mapxu664做的是評論而不是評價,那麼請提 05/11 13:14
shamanlin: 出證據,證實mapxu664的說法不能算評價,如果提不出來 05/11 13:15
shamanlin: 那就是板主對mapxu664的未證實描述,請自桶 05/11 13:15
評價與評論,定義已經貼給你了。 你自己套用看看不就知道了?
ArtofLife: 出桶的好處就是看到判決可以大笑不已XDDDDDDDDDDDDDDDD 05/11 13:26
yellowones: 這樣一句也可以桶喔?貴版是在戒嚴狀態嗎? XD 未經證 05/11 13:31
yellowones: 實的描述是要怎樣證實,版主要不要出來說說看? 05/11 13:31
如果無法證實,那就不要用該發言描述他人。
yellowones: 那句"未經證實的描述"到底是誰定義的啦 XDD 隨便想都 05/11 13:34
yellowones: 可以打臉這個定義耶 05/11 13:34
yellowones: 在你要求版友解釋文字遊戲這句話之前你應該要解釋這句 05/11 13:39
yellowones: 話的真實性如何被證實才對吧? 是誰來證實? 證實的方法 05/11 13:39
yellowones: 是什麼? 證實的過程有公信力嗎? 05/11 13:39
不需要我解釋阿@@" 發言的又不是我,我幹嘛替發言的人負責?
yellowones: 一個版規我隨便想就一堆問題可以質問你了,你如果還 05/11 13:41
yellowones: 不覺得這個版規沒有問題就會有點好笑耶~ (呀,會不會 05/11 13:42
yellowones: 被桶啊) 05/11 13:42
要質問人這麼簡單...這有什麼關係= =
Asanoizumi: 會被桶你就乖乖去了吧, 反正也才3-10天是有好怕膩..XD 05/11 13:52
yellowones: (哈欠~~) 那我就從容就義囉 XD 05/11 13:56
shamanlin: yellowones你這樣嘲諷,慢走不送啊.... 05/11 14:26
HayaSan: 驚覺!!3.2那一條的"非讚美"指的是"客觀事實描述"與"貶意" 05/11 15:53
HayaSan: 同罪?? 05/11 15:53
你所謂的客觀事實是指什麼?
HayaSan: 可是底下又有"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啊... 05/11 15:54
HayaSan: 3.1 沒有人身攻擊就不罰 玩文字遊戲乃客觀可觀測之敘述並 05/11 15:56
HayaSan: 非人身攻擊吧 05/11 15:56
但要先證明屬實才不罰
shamanlin: 樓上,很多情況所謂客觀事實認定可以不存在 05/11 15:57
HayaSan: 玩文字遊戲:巧妙運用語言的侷限性 使語意產生認知差異 05/11 15:57
shamanlin: 此案發生的時候,版規還是不實描述,但是沒辦法證不實 05/11 15:58
shamanlin: 而用日後修改的版規去罰,顯然是錯的 05/11 15:59
HayaSan: 但實際上當時luna確實運用語言侷限性使語意產生多種歧異 05/11 15:59
HayaSan: ...嗯 其實在這裡說明得再詳細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05/11 16:03
shamanlin: 所以我說啦,問題的根本是目前版規變相禁止了主觀評論 05/11 16:04
shamanlin: 要求只能人為判斷的東西非得有「證據」,即是要求不存 05/11 16:05
shamanlin: 在的證據,等同禁止發表主觀評論 05/11 16:05
評價也包含在評論之內,因此不是所有的主觀評論都被禁止。 另,板規3.2僅限對他人或發言的範疇而已。 要主觀評論房子車子衣服褲子都可以阿...
SeaNMiz: 走跳男版也很久了,可以當到公告有這麼多討論,真是不簡 05/11 16:06
SeaNMiz: 單 05/11 16:06
板友能討論板規是好事,我很支持的。
HayaSan: 但就此案來說 指稱"玩文字遊戲"是存在的 從同一句話出產 05/11 16:06
HayaSan: 了兩種歧異 這是可被公評的 05/11 16:07
shamanlin: 那就會變成「請你證明他在玩文字遊戲」,但不管你怎麼 05/11 16:07
shamanlin: 證明都是你的主觀判斷,你說用公評,但板主覺得不能公 05/11 16:07
shamanlin: 評,你又能怎麼辦? 05/11 16:07
SeaNMiz: 男版版規需要這麼多毛?照刑法的公然侮辱、誹謗的原則下 05/11 16:08
SeaNMiz: 去玩不就好了 05/11 16:08
這樣不好,畢竟我又不是法官,怎麼拿法條讓我判呢?
HayaSan: luna的行為已經符合玩文字遊戲的定義了 為何不能受到公評 05/11 16:09
HayaSan: 還是sh大覺得XX的定義跟別人的不同?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05/11 16:09
定義是從哪來的? 有明確的、公信力的定義嗎? 還是你認知中的定義?
shamanlin: 我已確認過,因為板主認為非公眾人物不能公評 05/11 16:11
HayaSan: 我覺得地球透過觀測是圓的 結果有人說你確定科學家說的就 05/11 16:11
shamanlin: 所以你應該能夠理解目前唯一的解決之道是什麼 05/11 16:11
HayaSan: 是對的嗎?你能提出光的成象就是真相的證據嗎?的話 05/11 16:12
HayaSan: 我也只能哈哈哈哈哈了 我瞭解你想說的 05/11 16:12
shamanlin: 他那例子不好,你不要隨他起舞。現在的問題在於禁止主 05/11 16:13
shamanlin: 觀評論,所以譬如你看到一個人在腦羞,就算有千萬人跟 05/11 16:13
shamanlin: 你同樣這個判斷,但你也無法提出「證據」 05/11 16:14
shamanlin: 如同你去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在玩文字遊戲一樣 05/11 16:14
提不出證據就不要對他人描述,很難嗎?
HayaSan: 把3.1跟3.2又看了幾次 主觀評論是被完全禁止了嗎?但版規 05/11 16:21
HayaSan: 應該是"沒有做出版規禁止的行為 即不算犯版規" 除去人身 05/11 16:22
HayaSan: 攻擊外 主觀評論若是有證據且無違反3.1 理應是可以的 05/11 16:24
HayaSan: sorry我資質駑鈍 sh大不必理我的自言自語 05/11 16:24
別再說評論了,3.8排除條款是評價。
CaOH2: 看完板主的解釋真的覺得太扯 在玩邏輯遊戲 05/11 16:44
CaOH2: 男人版沒必要這樣判 彷彿文字獄般的嚴厲 05/11 16:44
視需求而定
shamanlin: 如果只是玩邏輯遊戲我就不會反這版規了 05/11 16:53
shamanlin: 但違反邏輯與自由言論的版規我就不能認同了 05/11 16:53
違反了怎樣的言論自由? 憲法保障的嗎? 那你直接去申訴板規(而非申訴我)就可以了。 是不需要先被水桶才能申訴的。 然後你可以看看站長怎麼說。 女板板規有沒有違反男女平等的精神? 我申訴過,根本沒用。 ※ 編輯: FinalAce (114.42.93.118), 05/11/2015 18:25:32
HayaSan: 詞彙的明確定義?我靠說文解字吃飯的歹勢唷 05/11 18:39
HayaSan: 你要文字遊戲的明確定義我就給你 05/11 18:39
HayaSan: ppt.cc/NYw0I P.21圖表 05/11 18:42
HayaSan: 可解讀或傳遞多種訊息→文字遊戲 05/11 18:46
HayaSan: 你一直說要證明屬實 我已證明按照他的文字邏輯他是在進行 05/11 18:47
HayaSan: 將同一語料解讀出一種以上的意義 這不算是論證? 05/11 18:48
HayaSan: 你一直說公信力、定義 現在是要我把文本一條一條找出來 05/11 18:49
HayaSan: 證明我所敘述的詞彙意義有公信力就是了?呵呵 05/11 18:52
shamanlin: 放心在運作了你不會等太久的 05/11 19:15
shamanlin: 喔對了,評價可謂評估某事的結果,卻未限制評估結果必 05/11 19:28
shamanlin: 須要是你所規定的什麼用詞,只要符合此描述亦可為評價 05/11 19:28
shamanlin: ,根據推文評估一串發言的評價是文字遊戲可以的。這並 05/11 19:28
shamanlin: 不是你說了算的,想必你也不是國文大師說話具有絕對的 05/11 19:28
shamanlin: 證據力吧 05/11 19:28
shamanlin: 當你判定別人的發言為評論不能是評價時,請你先提出別 05/11 20:03
shamanlin: 人的發言絕對不能是評價的證據吧,請你提出有足夠公信 05/11 20:04
shamanlin: 力的證據 05/11 20:04
shamanlin: 對了HayaSan,主觀評論如果有證據靠3.2迴避掉3.8也不行 05/11 20:06
shamanlin: 因為還有3.1可以用 05/11 20:06
HayaSan: 已經排除3.1 + 有論述證據的主觀評論也不行唷? 05/11 20:14
HayaSan: 太複雜了(抱頭) 05/11 20:14
truett: 板主太強了 有葉問的影子 05/11 20:25
shamanlin: 沒辦法,就算你有依據,但做出負面評價讓人覺得被嘲諷 05/11 20:45
GHowPan: 看對話紀錄不就知道有沒有玩文字遊戲了?什麼未證實? 05/11 21:04
summeruse: 不虧是字典王 05/12 01: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pxu664 (111.248.6.76), 05/12/2015 23: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