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Learn_Buddha
標題[公告] 新增板規
時間Sun May 15 01:00:09 2011
因有鑑於部分使用者,在被處分之後,應依正常管道申訴,
如同司法程序,一審(板主)不服,到二審(小組),二審不服到三審(群組,但視案件大小)
若不想申訴是使用者自己的問題,如同一審裁定不服,放棄(或自己不願、或說懶)申訴,
則應服從板主的裁定,裁定的標準本來就是見仁見智,
尤其是網路bbs較小,不像現實社會,主觀立場(自由心證)更大,因為大家是來學術網路
的,不是來搞申訴的,以板主認定(速審速決)。
法規依據:
Ptt法院 請先閱讀進版與置底文章! 看板《PttLaw》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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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流程 依據:
#1CLhN-P5 (PttLaw)
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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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依據
#1BM0FB6r (HumService) PTT國家研究院小組組規
1.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看板部分;
2.使用者於看板發言時請注意網路禮節,請勿於看板發表大量不相關或
挑釁性質之
文章,
本群組也嚴禁將任一看板上的爭論帶到其他看板爭吵,以維持各板獨立運作。
因為組規已明確規定:嚴禁將任一看板上的爭論帶到其他看板爭吵。
但是未定立罰則,因此本板明訂若違反上述,則視情節重大可採勸告、或水桶1月~1年。
該條文我在明確說之,舉例如 在本板的爭論帶到他板,或 在他板的爭論帶到本板,
視情節重大,可採勸告或 水桶1月~1年處分。
在依據申訴流程規定,若有不服板主裁決,請依ptt申訴流程,
若不想申訴是使用者自己的問題,如同一審裁定不服,放棄(或自己不願、或說懶)申訴,
則應服從板主的裁定,
遵守一個地方的規定,是學佛人的基本認知,申訴流程亦是符合
ptt規定。
若是自己不想申訴(不服板主判決),又不按照流程申訴,而有下述行為:
1.到他板藉故延伸原板事項,或寫信、推文、傳訊等擾亂板主行為。
視情節重大,可採勸告或 水桶1月~1年處分(原板補水桶)。
補充:
本板是眾議制,早就已經明訂流程,眾議制可推翻板主裁決,不為一人獨斷。
板規第六條已經公布近1年了,請詳閱。
引述:
第六條:
A:
以上水桶之名單,若有人覺得不公,可於布薩期間提出,若"經與會常駐板友過半數通
過",即可免除。
常駐板友不是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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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11.8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211.8 (05/15 01:18)
推 meblessme:看來程序比法律還複雜,真想直接上法院 05/15 06:05
→ meblessme: 當然,前提是有違法 05/15 06:07
→ chinesemed:平常要和常駐板友打好關係,就算違反板規被浸水桶也可 05/15 11:41
→ chinesemed:以解套 05/15 11:41
→ AHJKL:不是這樣說,況且常駐板友有4x個。 05/1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