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看板NTU
標題Re: [參選板主] b70f2d
時間Tue Jun 21 18:51:38 2016
我剛考完試
抱歉喔,我以為你只是想單純黑我,然後可以帶給你滿足感,所以沒有回應
不過既然是要我回應那我兩篇一起回
※ 引述《b70f2d (霧峰不二子)》之銘言:
: 《ID暱稱》b70f2d (霧峰不二子) 《經濟狀況》清寒
: 《登入次數》124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7 篇 (退:0)
: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6/19/2016 16:41:30 Sun 《上次故鄉》140.112.243.198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準備期末考累了嗎,先聽首歌吧 https://soundcloud.com/kivawu/black-hole
: 政見
: 1-1. 任內採絕不提高發文門檻立場
: 1-2. 廢除現行板規一13(俗稱板皇條款)
: 儘保留鬧板規範:
: 若有重大違反看板秩序情形,得進行鎖文或禁止回文等適當措施
: 並一律處一個月水桶,累犯另計
: 1-3. 板規一8, 9, 12三條合併
: 若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或轉錄其個資、言論、文章等
: 由當事人檢舉並提出證據後,得鎖文並經板主群認定後一律刪文處理
: 公布個資的水桶罰則保留,其餘取消
: 1-4. 限制每ID每日最多發文五篇,特殊情形另行規範 (防鬧板條款)
: 2. 現行板規中需經「板主群」認定的判決
: 由現行的板主共識決改由板主多數決
: 因此參考正式食戟規則,推動將板主數量更改為三名,任期不變
: 3-1. 板規一累犯相關規定廢除(因與板規二5重覆)
: 3-2. 檢視板規並重新修訂,經板眾投票通過後實行
: 參選動機
: 0
: 先自介一下
: 本人是明年即將進入台大就讀的新生
: 專業逆風向,截自目前的經歷有:
: 同學被肉搜爆料,上NTU板幫坦傷害然後被板主嗆
: 上八卦板反廢小碧潭線被噓
: 某次趁黑雲之亂發廢文又被板主嗆 (是不是這麼會記仇...orz
是,我有酸你煮火鍋
所以不能酸的意思????
: 除此之外,大概就還沒變肥之前的阿宅一枚
: 之前動過參選的念頭,看到某企鵝的政見,覺得和自己的想法有八成像 (自我感覺良好)
: 因此猶豫了一陣子,然而最近又發生了不少事情
: 所以最後還是決定上來發參選文,就當是跟大家聊聊自己的看法
: 壹
: 從板規13開始講起好了
: 這條板規自從上次NCTULaoda以此被水桶之後就一直是個爭議
回去看那時候為何NCTULaoda會被水桶,
是對站上特定使用者污辱還有輕蔑,
如果這不算引戰,什麼算是引戰呢?
: 原因在於這條給了板主過多的自由心證空間
: 後來板主加上了所謂鄉民複決條款
: 不過對我來說,這條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此
: 而是在於底下列出的違規事項:
: : 討噓文:板主認定為刻意且惡意引起板友噓文者,得認定為討噓文。
: : 引戰文:文章裡使用挑釁、輕視等方式刻意引發筆戰,得認定為引戰文。
這第一條,從來都沒有判過,不然有多少人被噓到XX了呢?
板規13全部都是判鬧板、引戰
連引戰也只判過一次(NTCULaoda)
之後解釋這個版皇條款為何會留下來
: 甚至還有以下的附註
: :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 對我來說,這是對言論自由最大的傷害
: 因為這等於是告訴大家,如果你的意見和主流價值不一樣,你就沒有發文的權利
: 這是惡意的壓迫持不同意見的一方
這是您個人的理解吧,我必須請您看看現實狀況
現實是這樣嗎?板上充滿著不同的聲音,各種打臉的文章都有
我就不一一舉例了(然後有人又說我偷懶要戰我 幫你想好戰的理由了快來戰
板規這條是說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
攻擊、引戰。"
看清楚關鍵字了嗎?
這個板規是跟大家說,不要進行攻擊或是蓄意引戰等行為
您這樣子去理解成
"
這等於是告訴大家,如果你的意見和主流價值不一樣,你就沒有發文的權利"
我想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誤會還是您有
過於常人的領悟能力呢?
: 而這也不利於公共事務的討論,因為在這種氣氛之下非常容易變成一言堂
: 即使你想要表達你自己不同的意見,也很容易達到「討噓文」的條件
: (看看前面那篇想認真討論卻被快速噓到XX的慘狀)
: 更何況,我在這裡發異見引來一堆噓,被噓到XX,到底是妨礙誰的權利了
我同意討噓文條款需要廢除,這在我任內沒有廢除是我的錯
但在我任內沒有人因為討噓而被水桶
(應該說如果有的話交大老大能發那麼多篇文也是奇蹟了您說是吧?)
: 我認為廢除板規13,才能真正在台大板達到言論自由
:
這裡講一下當初為何沒有廢掉這個條例
因為在所有的看板,
引戰、鬧板這兩件事情都是不允許的
相信有在使用PTT的使用者都知道,沒有任何的看板會允許鬧版或是蓄意引戰的行為
當然這非常自由心證我同意,所以在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板規的時候就加上了鄉民複決條款
限縮了板主權利,避免板主看到誰不爽就桶誰
但沒有廢除這條板規,因為仍然需要有一條站規規定不能引戰和鬧板
否則不就是跟大家說可以引戰和鬧板了嗎?
言論自由是彼此尊重,不是無限上綱
如果你的意思是允許鬧板和引戰,那我100%反對你
為什麼板規8這麼自由心證、這麼黑箱,還不把他廢除呢?
因為到底有沒有鬧板和引戰,你很難寫出一個定義什麼叫做鬧板和引戰
言論和電機物理等等不一樣,是不會有明確的界線的,永遠都有灰色地帶存在
而有沒有違反規則必須要靠板主自身的判斷,而且板主也要承擔自己的判決
這就是板規8為什麼這麼自由心證、這麼黑箱,但還存在的原因
壹-1
: 既然提到了老大的水桶,還有另外一件事要提
: 自從少數持別校ID的板友在NTU板上發表一些爭議言論之後
: 就常常可以看到底下推文「幹0糧X大滾喇幹」等等之類的言論
: (說實在,按照現在的標準這些可以比照仇恨性言論好好研究該不該桶了)
如果你一定要把執法標準提高到那麼嚴
我身為板主是沒什麼意見,但身為使用者我強烈反對
您也知道"幹0糧____滾喇幹"是obov的常用字眼,後來被大家拿來用
大部分都只是推文推爽的,但如果因為這樣就要桶的話,和文字獄有87%像吧
: 而這也對之後的NTU板風造成一定的影響
好全都怪juju輪,大家發文很不友善都是juju輪的錯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 除了這次選舉莫名加上「限台大在校生或校友」的限制 (那教職員工算不算呢你說阿)
我講一下,這條條款是在先前所有板主選舉都有的,包括我第一次選那屆
會有的原因是因為希望選台大板主的人能夠是在台大的人
對台大生活比較熟悉,相對便於管板,我不認為這是莫名其妙
是只有在上次(你看到那次)我寫說盡量是台大學生或校友,
因為我認為就算畢業了還是有熱情的話當然可以選
這次我們討論過之後,決定按照慣例把這條加回來
: 還有這次的參選政見也出現了像是
: 「提高發言門檻至60~120天不等」
: 「嚴禁與國立台灣大學無關的人在此發言」等等 (後者馬上被噓台大川普就是)
: 我的看法是
: 如果真的需要一個只有台大人才能參與討論的地方
: 那個已經有了,叫做「NTU台大學生交流板」,慢走不送
: PTT本來就是一個開放的平台
: 一個快速、即時、平等、免費,開放且自由的言論空間 (官網說的)
: 不像個板或是其他地方,這裡本來就是以海納百川為目標
: 絕不是要我們形成封閉的小圈圈,每天看同溫層很爽就好
: 因此不能因為少數人的緣故而把自己鎖在牆裡面
: 打到這裡,讓我想起以前台大的民主牆
: 那絕對沒有要檢查學生證才能張貼的這種鳥規定
所以現在有嗎?
有規定一定要112ip才能發文,有規定一定要學生證才能發文?
從來沒有,而會有這種風氣我也很反對
但這種風氣的發源是誰我想也不用多說了
不過沒關係啦,全部怪在juju輪身上事情就簡單多了啊
: 貳
: 引despair大的政見當個引子
: : a. 臉書貼文設公開 + 與台大事務有關 --> (O)
: : b. 發於公開社團中 + 與台大事務有關 --> (O)
: : c. 不公開的聯絡管道 + 與台大事務有密切關係
: : --> 請把上面所有可見非公眾人物的頭像全部塗掉 (-)
: : d. 臉書貼文設好友 + 與台大事務有關
: : --> 請徵求原po同意 或 請把上面可資辨認的任何資訊全部塗掉(-)
: : --> 如果原po要求撤銷請尊重原po的意願
: : e. 與台大事務無關 --> (X) 你要番仔火還是水桶?
: 關於社群網路轉文的規範,本人應該算是首批在板上吵這個議題的人 (你在自以為什麼
: 當時時空背景是這樣的
: 總之是我同學在我FB貼文底下的留言被截圖丟到板上,原因寫在註解裡,這裡暫且不提
: 然後我引用板規一9「請勿公布私人間聯絡內容」向板主檢舉
: 結果板主置之不理,連個回復都沒有,因此我轉而在板上發文
要我PO當時照片嗎?
當時照片是一個名字和大頭貼都被塗掉的動態
我完全看不出來那是誰,那也不是所謂定義的"私人連絡內容"
要用哪一條罰呢?自由心證那條?
: (後來某j板主在討論串某篇底下留了這一句 http://i.imgur.com/DWmHyvq.jpg
: 從此這位板主在我心中已經沒了當板主的資格
: 有人說板主也有言論自由
: 不過以板主的身分對質疑的板友公開指責其意見是廢文,這是我不能接受的
我可以翻譯一下看我有沒有理解你意思嗎?
"我發了一篇文被板主嗆是廢文,所以我現在超不爽"
所以我不能酸你的意思囉?早說啊
: 因此以下如果要提到他的時候請允許我稱呼其名為 台大JuJu倫
: 然後這位 台大JuJu倫 好像最近又做了什麼其他亂七八糟的事情,就不在這裡討論了)
謝囉這稱號,那就用這個沒關係
: 那時很多人不同意我對於板規的解釋,也感謝有人找出現行的法院判例
: 但是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 「我在FB上的留言是給朋友看的,憑什麼要放到公眾平台上給大家評論」
: 我在FB上的言論,我設了隱私權限,就代表我這些言論只對FB的朋友負責
: 而不是對公眾,對NTU板上的板友們負責
: 可能會有人認為這樣的作法是傷害言論自由
: 但是私以為,保障私領域的發言才是真正的保障言論自由
: 試想如果不符合主流的私下言論都可能隨時被公開給大家來噓
: 那會給持異見的人壓力,就是一種對多元思想的迫害
: (其實八X板整天在PO一堆臉書內容在那邊自己噓自己爽,跟這大概有八成像)
再講一次,一張被塗掉名字和大頭貼的動態相片
沒人知道那是誰,要用哪一條罰?
: 参
: 自從那次 台大JuJu倫 差點搞出一個交大的板主(無誤)之後
: 對於這類發言的判決基準就一直往一個奇怪的方向在走
我們接下去看,你認定的奇怪的方向
: 上一波惠惠之亂,很明顯就是在玩梗,大家笑笑便罷,久了厭煩了自然會抵制
: 結果硬要用鬧板桶,感覺是為了求看板秩序而便宜行事
所以不算鬧板囉???
以前幾篇都還可以當作打錯字,
那兩篇分別是使用者nico5516 a5378623被水桶
原文如下
https://www.ptt.cc/bbs/NTU/M.1464620951.A.F4B.html
當時板上已經沸沸洋洋,又有兩個人問了兩個虛構的人物適不適合當學生會長
這不是鬧板,什麼才是鬧板?
所以這樣不能桶囉?請問b70f2d你的看法是不該桶嗎?
那很抱歉跟我想的不太一樣
根據板規13鬧板處理辦法
鬧板文:文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且明顯為惡意者,得認定為鬧板文。
不適合在本板發表、或是有更適合板面之文章。
不具公共討論價值或內容。
明顯為衝文章數而亂發文章者。
使用分身來干擾看板秩序者。
一星期內於ptt內其他三個板以上發出相同或類似內容之文章。
一個月內在NTU板發出超過兩次相近內容之文章。
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板友之內容。
文章有輕視或敵視板友等會引起板面爭執之內容。
其他未列舉但板主認知已影響看板秩序之情況。
也符合,還是您認為就是可以這樣發文也是有公開討論價值的
這樣也不算鬧板?
: alex那次就更莫名其妙,嗆文組變成發表仇恨/歧視性言論
判決原文
https://www.ptt.cc/bbs/NTU/M.1466079596.A.6C7.html
照你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文組就是該嗆? 你的莫名其妙,我不敢苟同
且根據板規11
11.禁止針對特定族群之仇恨性、威脅性言論。
違反者給予水桶兩周處分,並刪除文章。
累犯加重水桶兩倍。
註:特定族群是建基於不同的種族、性別、年齡、國籍、身體狀
況、性傾向等先天差異為基礎的不同族群。
仇恨與威脅言論概指凡有意去
貶抑、威嚇、誹謗,或煽動一
些針對特定族群作出暴力、偏見、
歧視及憎恨的言論。
完全符合條件,又經他人寄檢舉信告發
並且作出此判決
: 因為這次判決過嚴導致之後不得不警告了一堆倫家是女森
: 公告被噓的一蹋糊塗,板主也直接裝死
當初會這樣作,是因為我和starsnight認為雖然有言論自由
但是我們還是不希望八卦板風蔓延到這裡
所以只作警告沒有後續動作
當初本來是有考慮要比照女板直接水桶,但我認為非常不妥
只需簡單警告,不要讓這種言論蔓延到NTU板上
當然身為使用者立場當然是覺得板主管太多
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遏止這種歪風
所以在討論之後,我們強烈反對水桶,但是認為有必要發公告提醒大家一下
在此可能用警告的這個字眼有點過於強烈,我道歉
: 要我說,雖然這些的界線在哪是見仁見智
: 不過我會希望以後的板主,能夠確實立下一條明確的界線
: 而不是看風向去決定界線究竟在哪裡
言論和電機物理等等不一樣,是不會有明確的界線的,
我希望你能懂這一點我們接下來比較好討論
當你定了一條界線,就會有人去踩踩看說"那這樣可以嗎?"
言論永遠都會有灰色地帶,一定有些東西可能可以說可能不能說
會隨著每個人成長過程還有教育,讓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我今天定了一條界線,也是用"我"自己的價值觀去訂,這樣公平嗎?
所以才會需要鄉民複決條款、需要多個板主來提供更多意見
當然有人會說,這不就是陶片放逐,人多就可以把人趕出去?
但這是建立在板主認定有違規,並且再交由板眾複決的狀況下
作出的最限縮板主權利的方法
不可否認跟陶片放逐很像的確是這個方法的缺點,但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法也歡迎提出來
: 到這裡打了這麼多,也有一部分是要給板主參選人們看的
: 我自己是沒期望這次出來選會當選
: 因此我希望之後選上的板主,尤其是despair大大,目前看起來你應該是最有可能當選的
: 希望你在就任板主的時候,能夠慎重考慮一下
: 到底我們應該有的言論自由應該到什麼程度
: 是說我還蠻欣賞你在 #1NPNyUty 的回文的 (趁亂告白)(誤)
: 好了,雖然我這次大概是不太可能選上,但是萬一選上的話,我還是有些事想要做的
: 因此以下是政見Part2
: 4. 推行並鼓勵新生懶人包,以減少新生權限不夠無法發文的不便
: 5. 監督 台大JuJu倫 確實執行板務
: 在 #1NMiYKM7 這篇文中,台大JuJu倫提到
: : 這次板主選上我就要半退休
: : 大部分事情都給下一任決定,基本上不太會去干涉下任板主囉
: 雖然我不認同你這位板主,可是板主任期一年,這是規定好的
: 既然你坐在這個位置上,就要坐好坐滿
: 而不是坐到一半落跑,讓其他板主出來坦
: 這樣天公伯都不會原諒你的
: 6. 舉辦第一屆 osu! 台大錦標賽
: osu!是一款PC平台上的免費節奏遊戲...等等我到底在打什麼啊
: (這是阿宅個人興趣,是說台大能找到的玩家有點少...
: 如果有同好看到的話歡迎加mu,本人帳號同PTT ID,也歡迎捐support,我滿窮的...
: 謝謝大家,底下歡迎提出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後是溫馨提示
: 1. 本人身為忠實雲粉,這次雖然出來參選,但是沒意外的話我自己的票會投給黑雲
: 因此支持b70f2d等於支持a5378623,投票前請留意
: 2. 對於關於某食物的推文
: 基本上除了板主外,其他人推我大概都沒什麼意見
: 只是鑒於此文算是較正式的參選文
: 因此如果還有這類推文出現的話
: 恕我把你當作有閱讀障礙、不就事論事、和台大JuJu倫同樣水準的人
: (也許再加一條,推什麼五辦的也一樣orz)
: 3. 本人後天考微波導,沒過就沒辦法畢業了QQ
: 所以禮拜二後再回復留言
: 以上,感恩
另外回復一下黑雲的政見,廢除板規8
因為過於自由心證,太黑箱
8.禁止在未經他人同意下,在文章、標題、推文中公布他人個人資料。
個資法上例外者為例外。
違反者經檢舉條例檢舉屬實,給予水桶四周處分,
文章刪除或酌情劣退或通知發文者刪除內容。
複習一下當初黑雲被桶的內容,當初的作法是把id和FB直接貼上來
大致上截圖如下
http://imgur.com/H4YonJ5
共公布了大約十位左右的同學
所以說這個作法是OK的,沒有觸犯板規的嗎?
※ 引述《b70f2d (霧峰不二子)》之銘言:
: 看了一下沒什麼需要回的,除了這個以外
: 推 jujustine83: 我支持廢除板規13並且重新統整板規 06/19 20:0
: → jujustine83: 你認不認同我 我倒是不怎麼care 06/19 20:0
: 現在又開始說自己支持廢除板皇條款惹
: 先不論你搞了什麼鄉民複決條款
我說的廢除是有條件廢除,詳情打在上面
複決條款也有,請往上拉
: 然後又拿這條板規桶了幾個人 (你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支持的我都不知道
三個
a5378623 nico5516發了虛構人物選學生會長,因為鬧板被桶
NCTULaoda因為和使用者對幹,引戰被桶
: 那請問一下最近alex的追加水桶是怎麼一回事?
: 嘴巴上面說不支持惡法,然後又拿有問題的板規作判決?
我不懂你問題點在哪
你說那是惡法,但那個的確是鬧板
再用累犯桶有什麼不對?
您的理解能力一再超出我的想像
: 說到這個,當初水桶的申訴案結果都還沒下來哩
: (至少我追到Boardcourt板仍然找不到,如果DevCPP大看到的話還麻煩回一下)
我也在等,判決下來跟我說
: 還有,板主有自己的堅持很好,笑罵由人這件事是最基本的要求(無誤)
: 可是前提是要願意開放溝通
: 面對質疑的態度應該是把自己的主張講出來,有衝突再溝通
: 而不是裝死或是閃避問題、顧左右而言他
: 這才是作板主的氣度
: 以上
我一向是認為啦
如果你們平常想要嘴嘴板主抒發生活壓力,我也是認為沒差(但保留法律追訴權)
但如果你所謂的溝通,就是想要含血噴人,我不會主動出來給你當箭靶
當然你們今天可以在過了很久之後,大家淡忘細節,再進行細節炒作
"板主都亂判叭叭"我講真的我沒差,隨便你們但我保留追訴權
我不會想要去發文糾正事實或是怎樣
但今天會發這篇是因為你說要認真討論,那我們就來認真討論
我不引戰,但我絕不避戰
文字啊,是一種神奇的東西,你可以靠著論述,講的好像都是自己受委屈
人們也會輕易的相信你的話,但如果你今天要我拿出事實來
我們一定拿得出來,希望你也可以正眼面對這件事情。
板主不是什麼偉大的職位,也不是什麼可以很唱秋的事情
板主跟一般鄉民沒什麼不一樣,會想發廢文、會想酸人
他只是剛好選上這個板,希望能夠讓這個板的正常使用者不要被蓄意破壞的人干擾
板主只是一個鄉民,剛好站的比較前面一點而已
如果有亂板、引戰、洗文章、擾亂板面秩序等等侵犯的一般使用者權益的行為
這些就是板主該處理的了,我要說的就這樣
我那時候選板主的時候,我心裡想著的只有"讓一般人都能正常使用看板"
所有的判決都是依照這個標準來執行,然後iPad3提醒我
"莫忘初衷"
這幾年來可能有些判決有些處理讓大家不太滿意,但也謝謝各位的批評讓我學到許多
希望各位使用者們都能夠正常愉快的使用看板
最後啊,說到氣度啊,我一向是認為會把氣度掛在嘴邊上的人是最有氣度的了
所以我必須跟你作一個我欠很久的事情,我道歉
如果你因為我在前面酸你煮火鍋你生氣的話,那我在這裡向你道歉
對不起我以後不會再因為這件事情
https://www.ptt.cc/bbs/NTU/M.1451822519.A.005.html
用煮火鍋來酸你了,因為你好像因為這樣對我很不爽,然後每篇都來噓
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和羞愧,觀感問題也不太好
這樣你接受道歉嗎?
: 至於南港梁朝偉,你的問題我們私下解決 (握拳) (大誤)
: 今天考完微波導崩潰,來發個錢好了
: 下面推 「微波導老師人很好,原PO歐趴順利畢業」
: 每五推發50P,如果有42樓的話我把這篇批幣全部送他
你要發的話可以給我ㄇ
--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斯蒂芬‧潘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6506306.A.DDA.html
※ 編輯: jujustine83 (140.112.243.213), 06/21/2016 18:53:49
推 AlexMei1010: 戰力十足給推,坐等b70大再崩潰一次 06/21 18:59
推 coldplay5566: 好長喔不過認真推 06/21 19:01
推 ChangLion: 總圖吃火鍋你敢嘴~? 06/21 19:05
推 vct886: 推 06/21 19:18
推 ilanjoy: 推 06/21 19:20
推 dsamylife: 讚讚讚 06/21 19:37
推 Birthday5566: 戰戰戰 06/21 19:37
推 a06380802: 讚讚 06/21 19:39
推 wenny9009: 太長懶得看先推 06/21 19:40
推 tomlee1130: 看了充滿熱力,希望版主的熱力不要消失了 06/21 19:45
推 imGXF: 今天讀民總,圖一張都沒有,讀到都是火,郭子也崩潰了 06/21 19:53
推 jeff40108: 所以我說 舞伴呢? 06/21 19:53
→ Solidsoft: 給推,可是你考完了給噓,平衡一下給箭頭 06/21 19:54
推 CKNTUErnie: 推 06/21 19:55
推 jackleeyenan: 推 06/21 19:59
推 andycom12000: 坐等崩潰 給推 06/21 20:14
→ SUJO: 推 06/21 20:17
→ despairF: 考完了給噓,內容值得深思給推。箭頭 06/21 20:17
推 bztfir: 推個 06/21 20:21
→ jujustine83: 我明天還有三科 ....先讓我趴思好ㄇ 06/21 20:29
推 SuperPenguin: 推 06/21 20:39
推 starsnight: 推推推 06/21 20:44
噓 b70f2d: 紅明顯,先推再說,等會我慢慢看,要P幣的話自己去搶樓 06/21 20:45
推 xyz102416: 認真推 06/21 20:51
噓 NTUhydra: 喔喔 06/21 21:25
推 iqnine: 就是被酸不爽咩 用反對板規來刷存在感 說不定能多幾票 ㄎ 06/21 21:27
推 crazyhotdog: 被酸不爽然後每篇都來酸juju倫阿 上一篇發p幣洗推文 06/21 21:37
→ crazyhotdog: 數讓自己好像人氣很高一樣 06/21 21:37
推 bobi5566: 說得好 沒有板皇條款根本只會讓那些外校的小丑跑來這邊 06/21 21:40
→ bobi5566: 說到底 民主法治那種東西根本不適用虛擬的地方 06/21 21:40
→ bobi5566: 我們需要是有腦有氣勢的版主 06/21 21:41
→ bobi5566: 還有你曾經在別篇文嗆黑雲說你可以連續噓他 可是你不屑 06/21 21:42
噓 a5378623: 所以公布私人對話的怎麼沒有桶? 06/21 21:42
→ bobi5566: 我覺得你超帥der !!! 不要當虛位版主啊!! 06/21 21:42
噓 mader5566: 我問一下 阿那篇另外一個版主的警告沒有問題? 06/21 21:48
推 b70f2d: c大話不要說太快,那件事板主自己也在做orz 06/21 21:50
→ b70f2d: 警告這個事情並不在板規當中,所以那篇唯一的問題大概就是 06/21 21:51
→ b70f2d: 直接點ID 06/21 21:51
噓 CKExpress: 譁眾取寵 06/21 23:39
推 zxcvbnm9426: 哈哈夠嗆 06/21 23:45
推 cgntutim: push~~~ 06/22 00:14
推 siscon: 回頭看了nico跟黑雲的水桶公告 #1NJ5UNzB 06/22 00:16
→ siscon: nico用智乃為例 闡述當版主需要執行力與負責到底的責任感 06/22 00:16
→ siscon: 黑雲則用惠惠 諷刺學生會候選人不該半途而廢 而該從一而終 06/22 00:16
→ siscon: 如果用虛擬人物比喻這麼奇怪的話 戰國策用寓言勸諫不奇怪? 06/22 00:18
→ siscon: 舉凡 鷸蚌相爭 千里馬等等故事都是寓言 戰國策燒掉算了 06/22 00:19
推 AlexMei1010: 嗯..所以惠惠跟志乃是誰? 故事是什麼啊 20點 06/22 01:12
推 louisforever: 這我一定吉 06/22 02:17
推 purpleforest: 推 06/22 03:20
推 jason1218: 給推 06/22 08:30
推 NTUTM04: 推 06/22 08:53
推 Mchem: 推個版主 06/22 08:56
推 Binomial5566: 推 06/22 10:10
推 andy9595995: 推 06/22 13:11
推 jetrider: 推 06/22 20:57
推 whiteAnn29: 推 06/22 22:29
推 SilentRain24: 推個 06/23 23:04
噓 s891234: 保留法律追訴咧,ㄏㄏ,也沒有讀過書啊 06/2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