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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 其實對於改的方式,有很多種想法,但是呢.... 又不是承辦人,也不是大官大吏,職等也不高,還沒想到要寫這個. 因為版主在親自問了,就先丟一個出來吧. == [這段是說明方案的立論依據] 之前曾經有在年金改革議題上,寫過一些釋717 的板上回文, 也蒙版主跟一些鄉民回應指點(吐槽?)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1683709.A.554.html 釋717,當時大法官有提到一些關鍵. 1.18% 給予的法源依據位階只是行政命令,但已經施行很久, 全體公務員已經對於其有"相當程度"的信賴,因此必須給予 "相對程度"的保護. 2.18% 是兩年一換約,在存單存續期間,受"絕對程度"的信賴保護,不能動 可是當年度期滿要換約時,就不一定保有"絕對程度"的信賴保護,可以續用18%. 3.國家設計的制度,對於公務員退職後所得高於在職所得的"異象" ,並非合理,超過在職所得部分,"大法官認定" ^^^^^^^^^^^^^^^^^^^^^^^^^^^^^ "不屬於信賴保護原則可以保護的範圍,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 4.理由書最後,大法官也語重心長的寫下 請你(國家)同時思考,在我們大法給你(國家)解釋憲法意義, 退職所得高於在職所得不符合信賴保護原則同時, 國家要如何照顧領 18% 的相對低收入退休人員 ^^^^^^^^^^^^^^^^^^^^^^^^^^^^^^^^^^^^^^^^^ == (理由書原文摘錄) 公教人員退休制度,目的在保障退休公教人員之生活條件與尊嚴, 俾使其於在職時得以無後顧之憂,而戮力從公。相關機關檢討退休 人員優惠存款之規定時,除應符合本解釋意旨外,亦應避免使其退 休所得降低至影響生活尊嚴之程度。在衡量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 性時,對較低階或情況特殊之退休公教人員,應通過更細緻之計算 方式,以減緩其退休後生活與財務規劃所受之衝擊。 == [接著提到養老給付18%(優惠存款)] (法條在此,鄉民自己先研讀,只挑重點講)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38 18% 一開始設計上,就有存在一個天生缺點, 就是[本金多寡]的問題 一個軍公教,公職生涯漫漫三十年, 有人早進來,就是早點退, 有人晚進來,就是晚點退, 鐵打的部隊,流水的兵. 可是呢,同樣都是為國賣命30年. 為何民國75年退休的軍公教先進,能存入領18% 的[本金] 卻遠低於民國 85年甚至民國90年退休的軍公教前輩??? 這叫做 [公平]? 這叫做 [合理]? 75年退休的前輩,會付出的比85年退休的來的少嗎?? 那你國家怎樣看待75年退跟85年退的軍公教的退休待遇? (以下是比喻,非真實狀態) 75年退,30年年資,有一百萬可存,存18%,月領1萬五 85年退,30年年資,有一百五十萬可存,存18%,月領2萬兩千五 90年退,30年年資,有兩百萬可存,存18%,月領3萬,還附帶6年退撫GG 這,合理嗎? 符合大法官釋憲所講的嗎? 我想大法官是不太認同這一點,所以才會在理由書寫下本文前面上面提的那段話. 而之後,國家當時在釋憲案開始跑時 (民國96年就已經陸續在打行政訴訟), 就已經同步進行退休法修法動作(敝人前面文章也有提到) 99年退休法大修時,就把所得替代率限縮到上限 95% ,並入法確定. (因為開始所得替代率破百之後,政府是採調整行政命令方式縮減退休總所得, 才衍生後面陸陸續續的行政訴訟,以及提請大法官釋憲,這些是歷史經過) 可是,這段期間, 陳老大家族,正努力點算拉進總統府官邸的行李箱數量. 之後接手的馬老大,又大概自我感覺良好,覺得運動褲慢跑比較帥,比較有人氣. (OS:去! 我穿短褲慢跑,怎沒人夾道歡迎?) 而吃人頭路(不管是軍公教還是勞工,都一樣)的壞習慣是 [上面沒交代,下面就不太想思考想動作.] 兩個大人(以及行政院考試院那一掛簡任大~~~~~~~~~~~官們), 大概都沒有認真思考 [純領18% 低所得過生活的那批退休老老公 (以下簡稱老老公)] [他們跨進棺材回蘇州賣鴨蛋之前的生活,該怎辦?] 93遊行的,裡面不就也很多這樣的老老公老婆婆,慢慢走在路上抗議?? 這國家,這社會,怎會捨得讓這些曾經 hold 住國家30年的老人上街遊行嗎? 有病嗎?? (以上文帶情感發洩,以下才是正題) [改革方式-正題開始] 看完上面這些文字,或許大家已經有一些類似想法. 偶想到的改革想法很簡單. == 請政府國家,在原應支付給軍公教的18%退休部分的總額不減少的前提之下, 設計出將從高高所得老公身上拿掉的額度,交到相同年資,但卻領得少少的 老老公的優惠存款遊戲規則. == 個人想到比較具體的操作改進方式,大概就是 優惠存款利率改採 浮動式 也就是把 18% 頂天的觀念打破, 讓整個優存利率可以視情況往上,也可以視需要往下. [現行優存制度,是動可存入的本金額度,來壓住所得替代率上限] 但若如老老公,早年退休只有18%而沒有退撫GG的, 就已經把全部退休金存到台銀去, 可是台銀不可能多給你老老公本金或者是利息轉入本金續存18%, 政府也不可能再多給你補本金, (以上兩種,這都會動搖國本的,阿公阿罵阿祖會從棺材跳出來, 還有一干繼承人都會跳出來要求比照辦理) 那,浮動利率,或許大概就是可行的操作方式. 好啦,若今天政府調 18% 目的,是為了拉高補低,照顧老老公餘生用途 [師出有名], 不是只因為拿著花幾百萬招標勞務採購, 委託專家學者,花錢買來的一本讓許多人看了會睡著的精算報告, 只挑結論 就在那邊嚇唬 年輕公 老公 退休老公 退休老老公說 要破產 要破產 基金要破產. (請自行搭配童謠旋律) 現在這些領 18% 兼領退撫GG 的 高所得替代率 老公,要怎樣說服全國所有人說 政府基於上面出發點的作為 不符合信賴保護原則? (以上講完,謝謝收看) (以下情緒發言) 破產? 鳥啦! 政府現在負債四兆多,怎沒說要破產了? 政府怎沒學 希臘跟買了希臘公債的歐盟各央行的說詞 跟買了政府四兆多公債的銀行財團講 [我沒錢還,減記,打五折怎樣?] 應給付責任(潛藏債務)是 未來幾十年 要慢慢付的,會立刻國庫開門沒錢歐? 騙肖A ! 你當李來西 當幾十年勞保局公務員,幹到 P12還被明升暗降,當假的歐, 蓮藕 P09 大概一輩子都無緣的小官,都知道這是唬爛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2960654.A.C34.html
BerITh: 希臘那是外債 台灣是內債啊 不同啊 09/04 12:23
大大,意思不同,而且您搞錯 內債 跟外債的 差異性. 一般債務人(國家)若握有發幣權,除了減記,還可以透過發行貨幣灌水搞通膨, 減少債務實質價值. 但沒有貨幣發行權的外債就不同了,像希臘借的是歐元債,而希臘無權發行歐元 所以就無灌水貨幣方式的招可用, 就算是跟國內有錢人舉債(內債),也只能用減記手段來減少債務額度. 換言之,是看你借的是 你自己印的錢,還是別人印的錢,為債務主體 不是內債或是外債(這是一般說法) 而希臘對於一般死百姓的減記手段,就是把他們存在銀行的存款 Cost down 啦.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8.86), 09/04/2016 12:33:36
fatpig12345: 所以對於跨恩給制和儲金制又被給了補償金又55優退 09/04 12:29
fatpig12345: 你是支持要改革。主要理念是不要齊頭式。 09/04 12:30
在下本來就是 改革派(在敝人文章早已陳述過), 只是要先問 [你政府要怎麼改?目的為何?手段為何?是不是有考慮過族群內的各個份子?] 個人才願意支持 以現在的整個年金會議看下來, 就是 [殺豬分食] 我打死堅決反對這樣的改革方向. 我們軍公教拿的是退休俸給 換言之,政府對退休軍公教活著的日子中, 如對國家做錯事,不忠誠時,退休俸給是會取消的. 退休法 21到 25,就是這樣寫的. 18% 的利息也是,優存辦法裡面也是這樣寫, 所以18% 利息在法律上認定是退休俸給的一部分. 而其他如勞工保險,他們的是 社會保險制度 (我們也是有類似的,那個叫公保年金,還在草案,但....很爛的) 勞工就算退休後,犯下傷天害理的大事,勞保年金還是照發不誤.
fatpig12345: 記得關中的版本是有地板3萬元。 09/04 12:32
關老大版本我沒仔細看,但就像上面提到,現有相關草案,不一定有設計 到最少每個退休軍公教,都可以最低(不夠的都補上) 有可能只是設計到降到最低三萬,三萬以下的不會在往下調 但沒交代那些 現在就不到三萬的的,退休前輩的該怎樣給予補救.
BerITh: 對 m大解釋的很詳細 抱歉我用詞不對 09/04 12:41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8.86), 09/04/2016 13:17:24
a9301040: 未看先推 09/04 13:02
fatpig12345: 了解。給個推 09/04 13:38
KEYs: 補充一下最低保障的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42條係32 09/04 14:15
還是沒有提到要怎樣照顧本來就低於門檻的..... 假如以該草案制度設計上,從一職等慢慢爬, 爬到可以請領退休(草案32及41)都會破門檻,那, 這條會不會是具文? (還沒很認真研究草案) 畢竟,42條2項又多這個但書 草案42條2項 但依本法公布施行前規定計算之每月退休所得(以下簡稱原金額) 原即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保障其依原金額支給。 ^^^^^^^^^^^^^^^^^^^^^^^^^^^^^^^^^^^^^^^^^^ 這段條文,聽起來就好比: == 若你老老公,照當時舊遊戲規則,都拿不到一本功頂額度的退休俸給, 我國家也只能雙手一攤, Sorry~~~你家的事. 頂多不把 Cost Down 公式用在你身上,這樣滿意吧. ==
KEYs: 160元(即委任一等本俸最高級+專業加給) 09/04 14:15
KEYs: 推~ 09/04 14:26
xier: 推 09/04 15:03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8.86), 09/04/2016 15:26:02
quanlin: 只能給推了 09/04 15:19
bookshop: maniaque大大的文只有推沒有其他 09/04 17:29
gt3glaylove: 可以改回恩給制嗎? 09/04 17:50
Imuran: 09/04 18:08
gavin79115: 終於有人寫徵文了感動推~~~ 09/05 00:12
pognini: m大請教一下,84年退撫新制前公教人員到底有沒有月退? 09/06 02:17
pognini: 原本我以為沒有,但退休法48年版的就有月退制,兼領月退 09/06 02:17
pognini: 還有1/3、1/4的 09/06 02:17
KEYs: 回樓上,舊制恩給制度為「年退休金」,該規定內容係最早的 09/06 10:14
KEYs: 公務人員退休規定(係民國32年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五條之規定 09/06 10:14
KEYs: 1000 09/06 10:14
KEYs: 而48年改為「月退休金」規定在當時退休法的第六條 09/06 10:19
greatime: 覺得退休金的提撥請領也可以比照這個概念改革 09/06 15:53
Min70916: 殺豬分食的改革方向真的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很明顯的是 09/09 20:27
Min70916: 炒短線的玩法,年金改革應該要看得(比過去的年金制度) 09/09 20:27
Min70916: 更遠才對 09/09 20:27
encoreg57985: 長知識 大推 09/2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