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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新聞網針對李O瑾小姐的網路不實指控之回應 我是匯流新聞網的負責人。對於匯流新聞網前員工「李O瑾」小姐(既然你不斷提到我的 名字,我也應該可以提你的名字吧),不斷於網路上對本公司提出不實指控,本人在此針 對所有事情提出說明,供網路鄉民公評。 我本來不想跳出來講這些事,全交於司法處理。但由於司法無法還公司清白,為了公司聲 譽與其他認真工作之同仁,必須加以澄清。本人並無PTT帳號,此帳號為借用,為證明非 網軍,相關內容將同步刊登於匯流新聞網 www.cnews.com.tw ,以昭公信。 先提到「匯流新聞網」這家公司,此公司為本人全額出資的「自媒體」,由於本人工作背 景關係,有感於台灣民眾對於「數位匯流」相關知識認知不夠,基於使命感而成立了「匯 流新聞網」,最初目的在於將國內外相關的重要通訊傳播、數位匯流、網路科技等最新知 識,可以介紹給台灣讀者,並推廣數位匯流。 由於一開始的訴求走的是小眾、專業路線,「稿量」、「流量」等向來非本網站的方向, 能否提供「有幫助的數位匯流相關資訊」,才是我的重點。而直到本網在「數位匯流」領 域內有了知名度與影響力,才開始逐漸增加其他方向的報導。 由於本人在傳統媒體服務過八年,深知媒體困境,一直不想做「大眾媒體」,「不走即時 新聞」,從創立之初,就跟所有員工強調「不抄新聞」作為最重要的原則。當然,我們必 須要整理國內外最新資訊進行報導,「新聞編輯」還是有其必要性,但公司從成立至今, 我都要求公司必須堅守新聞倫理原則;既然公司都不要求大量的稿量,記者又何須抄稿? 一、李O瑾小姐指控公司新聞都是「抄來的」 回到李O瑾小姐的指控。李O瑾小姐常以本公司申請過的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劃」回函 來證明本公司「抄新聞」,此點也的確被承辦檢察官接受。對於「創業天使計劃」,當初 公司初成立時,新創圈的朋友聽到了我的構想,認為很符合該計畫的補助,因此建議我去 申請補助。 當然任何新創公司創業之初,都從「想法」出發。由於成立之初缺乏資金,當時的確人力 配置不足。國發基金評審以「當時只有兩位記者,平台累積的新聞深度與廣度不足……特 色與差異化不明顯」(請參考李O瑾的PO文)(這不是廢話,我如果一開始就有幾億找了 很多記者做得很好還要去跟你申請要個一兩百萬?),否決了該補助。問題是創業之初在 缺乏資金的時候,誰能一次有大量的人力做到理想? 在創業天使計畫評審的「羞辱下」,雖未獲得創業天使計畫補助,本人仍努力的支撐匯流 新聞網繼續走下去,並往自己堅持的目標邁進。匯流新聞網即便沒獲得創業天使計畫奧援 ,快三年來目前仍發展為一個近20人,含內勤、外勤、影音、行政的新聞團隊,仍然存活 著;但大家或許也可以去查查看,這幾年拿到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畫補助的「新創公司」 ,到底有幾家成功、倒了多少家? 由於匯流新聞網從成立之初就堅持不抄新聞,因此所有撰稿記者都「掛本名發稿」,以示 為自己寫的內容負責。檢察官不清楚媒體經營策略與方向,一時不查誤信了李O瑾之說詞 ,我們感到遺憾,但也不會同意李O瑾小姐指控知匯流網為「法院認證之抄新聞網站」; 我們仍不會改變我們的報導初衷。 若有「抄新聞」,相信也是李O瑾小姐的個人行為。公司將重新檢視李O瑾小姐所發的稿 件,若發現有「抄襲事實」,將依法提出告訴並求償。 2、 李O瑾小姐指控我「試用期滿了後,未給她調薪」,說我很小氣, 李小姐來應徵時,表示前一份工作「自由時報」有編輯經驗,因此要求33000元薪資,高 於本公司內勤編輯28000元待遇,本人相信其經驗後同意了。滿3個月後,李小姐來找我, 說我面試時有答應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加薪到35000。 由於我並非李O瑾的直屬主管,不清楚其工作表現,經我詢問李O瑾小姐之主管與同事, 公司內部一致表示該員表現奇差,公司基本要求都無法達標;行政主管也表示該員出勤記 錄奇差,常遲到,工作態度差,希望我不要給她調薪,以免對其他員工不公。 事實上試用期調薪本來就是「通過考核」才調整。我當面向李O瑾小姐表示,我願意再給 她一個月時間改進,若她的主管同事表示有改善,我就會幫其調薪至35000。(據了解李 O瑾小姐有將與本人對話私下錄音,若有請拿出以昭公信) 李O瑾事後「主動提出辭呈」,基於尊重其意願,公司同意了其辭職,我本意是希望她改 善,但她不願意改善,又主動辭職,難道我要勉強她留下,還又變成了公司虧待她一人? 我本人經營三家以上公司,正職員工超過40人,我不需要為了區區2000元硬坳她。事實上 跟她同期進本公司的同仁,大學畢業沒多久,目前薪資都快接近40000,工資高於業界行 情;目前匯流新聞網其他資深記者薪資也都在4萬至6萬以上;若有很努力認真者,公司即 便經營辛苦,也是不吝於給予高薪獎勵的。 二、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勞保高薪低報,違反勞基法 事實上,由於匯流新聞網沒有營收,沒有多餘的財務人力,我請另一間公司的會計兼管出 勤與薪資發放。由於我經營的多家公司相關薪資發放,都交由各公司會計全權處理,直到 被李O瑾小姐告了「詐欺得利」等案,才跟會計了解發生了什麼事。 公司同意李O瑾小姐薪資33000是實領,李O瑾小姐扣掉勞健保自付額並未少領,但會計 做帳時,有1800元是屬於膳食費,實際投保薪資為31200元,從法令面來講並未違法,此 案也獲得了勞工局勞檢過後並未處罰,以及檢察官對本人不起訴處分,證實本人並無詐欺 得利,以及勞保高薪低報之事。 三、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環境髒亂 本公司創業之初,由於缺乏資金,但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信義區市府捷運站旁租了一間 30坪左右的辦公室,租金46000元,同時提供了完整的網路、電信、全新辦公室桌椅、會 議室與休息空間。由於成立初期僅六人在該辦公室上班,公司希望同事主動維持好公司環 境。 由於本人並不在該間辦公室上班,但也花費不少提供了不輸於其他小公司的良好空間設備 給員工上班;員工使用辦公室後,沒有良好衛生習慣,自己不主動維持好環境整潔,將環 境弄髒亂後,卻反過頭來指控公司環境不佳?由此可知老闆多難為! 基於李O瑾小姐給本人的教訓,匯流新聞網已於去年10月搬遷至信義區百坪新址。 https://i.imgur.com/3g73urK.jpg https://i.imgur.com/J3ACcLs.jpg https://i.imgur.com/7or3hsC.jpg https://i.imgur.com/bvvoy2x.jpg https://i.imgur.com/alNPDUz.jpg https://i.imgur.com/XkpJu0w.jpg https://i.imgur.com/S0tUcDA.jpg 若大家仍有疑問,歡迎隨時至公司參觀指教!! 四、李0瑾指控公司不配發電腦,老闆小氣 由於新公司成立之初,員工不確定是否會待滿過試用期,且不少求職者上了幾天班就走人 。再加上記者屬性特殊,不少媒體外勤記者都自備筆記型電腦,因此公司在面試時,都跟 員工說試用期希望電腦自備,若過了試用期,願意留在公司發展,公司就會配備電腦。 目前公司內部通過試用期的員工,若提出申請,都由公司配備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並無 李O瑾所說公司不提供電腦情事。但李O瑾只待了三個月多幾天,因此照公司規定不配備 電腦,並非公司小氣。 五、李O瑾指控公司不發加班費 匯流新聞網在創立時,由於我深知媒體記者的辛苦,再加上本公司不走即時路線,不需充 稿量,因此都跟同仁講,準時上下班即可,若有特殊情形需要加班,須事前提出,公司會 給付加班費。 本公司所有同仁都遵循此規則,若有提前申請加班經核准者,公司從來不曾不發過加班費 。李O瑾小姐在職期間從未申請過一次加班。 李O瑾小姐離職後向勞工局申請兩次勞檢,第一次勞工局來並未查出問題,第二次李彥瑾 以一張「晚下班幾分鐘的打卡」,重新申請,指控本公司未核發此幾分鐘加班費,但該筆 打卡加班李O瑾並未依照公司規定事前提出申請。 台北市勞工局來本公司勞檢時表示,由於本公司未訂定書面簽署之「員工守則」,「雖有 事前口頭表示但口說無憑」,無法證明是否有同意李員加班與否;但勞工局可能也知道本 公司遇到了「奧員工」,為了不想因並未發生的加班事實而處罰公司,建議我們支付70元 加班費給她,勞工局會依此認定結案。這就是李O瑾獲得了本公司「補發」的70元加班費 由來。 在被李O瑾兩次申請勞檢後,我本人也發現小公司的確有些規範做的不週全,因此花了一 筆錢請律師擬定了「勞動契約」,所有員工都得簽署,並將小公司不熟悉勞基法的漏洞補 齊,這也算是李O瑾事件給的教訓。 結語: 整體來說,李O瑾事件是因為其試用期過後要求調薪2000元,被公司所拒絕,要求再改善 一個月後不滿所導致。李O瑾小姐為了2000元,於台北市勞工局告了公司二次勞檢,並告 我刑事案件,並於多個網路平台詆毀本人與本公司名譽,由於內容多屬不實,本公司為捍 衛名譽以及同仁之聲譽,才向地檢署具狀告其公然毀謗。 當老闆開公司實在不易,面對政府法規的不斷改變,以及少數無良員工的惡整,再加上大 環境的整體經營不善,我也必須要說,匯流新聞網這家公司到現在都還是經營得很辛苦, 由於不強調流量,幾乎沒有廣告收益;但我很自豪地說,該給員工的薪水、福利、待遇, 我一毛都沒少發過,也沒拖欠過員工一天的薪資。 雖然我不確定公司能支撐多久,會不會因為李O瑾小姐的不斷網路抹黑事件,而影響公司 經營,但只要能經營下去的一天,該給員工的就不會少給。 目前匯流新聞網也逐漸走出自己的道路,獲得國內幾乎所有平台新聞聯播,多篇報導常榮 獲雅虎首頁篩選,以及常有文章獲得雅虎新聞排名閱讀量名列前茅;也在澳門的「台灣新 媒體學術研討會」中,被研究新媒體學者主動提及,成為台灣代表性的新媒體之一。 https://i.imgur.com/cNqcLec.jpg 我們在極為有限的資源下努力求生,不敢說做到很好,但即便經歷了李O瑾事件,但公司 所有同事仍會秉持著提供好內容,走小而精媒體的原則繼續努力撐下去。質疑本公司的網 民,歡迎隨時上來匯流新聞網 CNEWS.com.tw 給我們指教,看看是否本網站真如李彥瑾 小姐說的內容這麼不堪。 另以上內容本人負完全法律責任,公司告李O瑾小姐毀謗雖然失敗(李O瑾小姐告我三次 ,兩次勞工局勞檢、一次法院,三次也都未告成),若上述內容李O瑾小姐覺得有一點不 實,歡迎隨時提告,讓法院來再次驗證,看誰是「奧老闆」,或是「奧員工」。 以上內容將同步刊登於「匯流新聞網官網」與F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2.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7523523.A.3B3.html
Hanbor: 要受僱者自備工具還有理由...貴司網管人員呢? 05/29 00:12
Hanbor: 資本跟資訊不對稱的情況還告輸勞工就大概知道過程了吧 05/29 00:13
你要不要好好查一下不起訴書 法律講理 並非你個人主觀推測
book2381: 我開始相信這篇了,加油 05/29 00:14
chanicen: 精彩,拉板凳先 05/29 00:15
fanix21: 推樓上,不過回文者想極力洗回公司評價只能給噓,理由同 05/29 00:15
fanix21: 樓上 05/29 00:15
fanix21: 我是指1f 05/29 00:16
funccore: 這樣還叫環境不好 我也是醉了 05/29 00:16
Hanbor: 不覺得會有勞工為了兩千塊的薪資報酬花上那麼大的力氣去跟 05/29 00:16
Hanbor: 擁有資源的資方媒體爭議 05/29 00:16
lpllpllpl: 這篇利害在什麼地方 如果還有人看不懂就好笑了 XDDDDD 05/29 00:16
Pharmarette: 跟員工借帳號?辛苦了 05/29 00:17
Hanbor: 照片是搬遷過的地方吧? 只針對當事人當時敘述的事實好像 05/29 00:17
Hanbor: 沒有落差 05/29 00:17
perching0120: 才不點網址衝點閱率咧~ 05/29 00:18
告知會貼上去以示負責 跟衝點擊率的關聯是?
Hanbor: 還在的員工不錯啊 有人當出頭鳥增加受僱勞工的福利 勞勞相 05/29 00:19
Hanbor: 殘? 05/29 00:19
MeeToo: 看來指控者當下的描述都是正確的 公司後來也的確有改善 05/29 00:19
MeeToo: 至於你自豪的事....XD 你確定伙食費不用投保? 05/29 00:20
Chakrit: 推 呵呵 李小姐臉腫囉 快去告 05/29 00:20
doomtwtw: 果然是媒體 05/29 00:20
edcs: 越來越精采 05/29 00:20
MeeToo: 對了 你列了兩個第二點的樣子 一個數字2 一個中文二 05/29 00:21
chouvincent: 台女 05/29 00:21
lpllpllpl: 伙食費 內文不是有送勞工局審核? 還是勞工局瀆職沒罰? 05/29 00:22
勞工局瀆職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歡迎去監察院檢舉
xd630606: 會爆 05/29 00:23
cityhunter04: 寫得很好的公關文,但事實如何真的只有當事者知道了 05/29 00:23
a03520: 老闆論述合情合理給推,只有一個問題想問,老闆文章裡說 05/29 00:24
a03520: 不衝稿數,可是您的員工又說每天要交五篇稿,不然會增加 05/29 00:24
a03520: 同事負擔,到底誰的版本正確 05/29 00:24
Hanbor: 純粹覺得勞工要自備電腦跟軟體 還理所當然覺得扯 05/29 00:25
若面試時知會 面試者也同意 離職後又拿出來說嘴 那是誰的問題?
lpllpllpl: 基本稿數跟衝稿數 還是有分別吧? 要不然大家每天都交一 05/29 00:25
lpllpllpl: 篇這樣 這也不合理吧 05/29 00:25
Hanbor: 下次當兵跟當警察要先自備槍枝了 難怪民間一堆預備軍 05/29 00:26
nocesst: 配發電腦這點,如果面試時就有說試用期要自備,試用期過 05/29 00:27
nocesst: 再配發的話,沒什麼問題吧? 05/29 00:27
Hanbor: 對了 支持原po在提告 吃人不吐骨頭是什麼形容詞... 05/29 00:27
MeeToo: 控訴者有說她自己的伙食費投保有補 所以不罰 但是這老闆 05/29 00:27
MeeToo: 自爆大家都沒投保 不是針對投訴者而已 05/29 00:27
Hanbor: 大家都OO 只有你提告 這種說法 在勞資爭議很多老闆都講過 05/29 00:28
Hanbor: 簡單說就是遇到一個懂法的不好欺負就森氣氣了... 05/29 00:29
funccore: 我認識的記者多的是自己帶電腦的 公配的反而不適應 05/29 00:29
Hanbor: 公配的很爛 變相要勞工自備啊XD 05/29 00:30
MeeToo: 然後自備工具部分 除非員工自己安裝商業版 不然像office家 05/29 00:30
MeeToo: 用版在商業環境使用都是侵權 抓到最高罰上千萬的樣子 05/29 00:30
funccore: 而且事主自己也不是第一次從事媒體業了 面試前沒詢問嗎 05/29 00:30
funccore: ? 05/29 00:30
Hanbor: 光是軟體授權就掛了啦...身為媒體不懂法令還要勞工指教 05/29 00:31
lazarus1121: 自備工具在隔壁板大概會被噓到x3 05/29 00:31
MacPerson: 快要真相大白了...... 05/29 00:31
t64141: "必需"自備電腦的部分的確不好,這顆雷滿大的,繼續拉板 05/29 00:32
t64141: 凳觀望 05/29 00:32
Hanbor: 擺明了看你們勞工沒有啊 不求合法合理 只流於 習俗形式 05/29 00:32
sp7763: 公司負責人在商業登記中有公開,但你無權公布李小姐的本 05/29 00:33
Hanbor: 大家都這樣 所以ooo 那哪有什麼新媒體可言...QQ 05/29 00:33
sp7763: 名,有違法個資法的嫌疑 05/29 00:33
MacPerson: 晚下班幾分鐘,申請加班? 這也行 我早成大富翁! 05/29 00:33
Hanbor: 不過留任勞工賺到了一半就是 至少有新辦公室了? 05/29 00:33
sp7763: 此外,勞健保應該依經常性薪資投保,不可用補助規避,這 05/29 00:34
sp7763: 件事沒有合法 05/29 00:34
lazarus1121: 然後考評也沒有能參考的kpi,直屬長官說了算 05/29 00:34
louis10452: 我以前工作也自帶電腦啊,之後公司就配電腦給我了 05/29 00:35
funccore: 自己玩十分鐘下班沒報加班 不知道該說是懂法還找麻煩了 05/29 00:35
MacPerson: Kpi是狗屎好嗎?相信kpi的是剛出社會的嗎? 05/29 00:36
lazarus1121: 比起主觀的工作態度,我寧可信kpi,科科 05/29 00:37
a72737363: 太長失敗。就法院認證了 05/29 00:38
funccore: 為了申請幾十塊的加班費 去投訴勞工局 我也覺得事主很 05/29 00:38
funccore: 有毅力 佩服 05/29 00:38
louis10452: kpi每個公司用法 執行方式不同。 不要亂開圖砲 05/29 00:39
Hanbor: 看怎麼定義kpi...訂到永遠都很差也可以... 05/29 00:39
Hanbor: 十分鐘加班那個純粹是找洞告吧 雙方不起訴就玩成這樣 05/29 00:40
a03520: kpi 是狗屎+1,加薪與否本來就不是公平的 05/29 00:40
diaogaro: 看來事主也只是針對自己有利的陳述而已 05/29 00:42
Hanbor: 雖然不認識事主 也真的有可能是很差的受僱者 但玩成這樣 05/29 00:42
Hanbor: 客觀來看 兩邊資源跟資訊不對等 現在弄成跟九大派圍攻一樣 05/29 00:43
Hanbor: 也不會改變貴司原本違法或她具體陳述的事實啊... 05/29 00:44
是啊真的不對等 默不吭聲的 被批評得跟屎一樣 斷章取義自取其辱的在本版變好勇敢有勇氣
Hanbor: 玩到最後也不用講理了 拼銀彈 有錢找律師慢慢完的贏 05/29 00:49
t64141: 題外話,稍微掃了一下你們家文章,品質還不錯 05/29 00:51
謝謝鼓勵
rorobus: 請各位鄉民真的要了解真相,我老闆個性就是這麼坦蕩蕩, 05/29 00:52
rorobus: 要不是這回李小姐過頭了,我們也不會想要出來說話,對錯 05/29 00:52
rorobus: 要分,在社會生存基本道理要有 05/29 00:52
panhoho: ptt帳號不得出借或共用 05/29 00:52
labiron: 講一堆有的沒的 就是被法院認證了還想怎樣 05/29 00:52
diaogaro: 不起訴叫法院認證 那事主不同樣也被認證XDDDDD 05/29 00:54
labiron: 而且公布勞工個資很爽齁 身為公司負責人竟然還怕被指控 05/29 00:57
diaogaro: 還有勞工局跟勞保局認證XDDDDD 05/29 00:57
diaogaro: 公司負責人要具名 寫報導也具名啊 呵呵 05/29 00:58
groupie: 公司因為李小姐而工作環境變好,不錯啊 05/29 00:58
Hanbor: 不過我是覺得齁 學媒體的手段都不會太好看 例如分身偷推文 05/29 00:59
Hanbor: 先學會帶風向根本是lv.1...XD 05/29 00:59
證據?
MeeToo: 建議老闆還是把幾個邏輯差只會拍馬屁的員工約談吧 身為訊 05/29 00:59
MeeToo: 息提供產業 邏輯差又愛加入個人觀點 要怎麼客觀提供正確訊 05/29 00:59
MeeToo: 息? 05/29 00:59
labiron: 寫報導具名跟勞資糾紛不同好嗎 不要只會轉移話題 05/29 01:00
Hanbor: 我覺得留任員工真的要感謝事主替他們增加福利跟法律保障 05/29 01:00
Hanbor: 不然老闆那麼辛苦那麼忙 哪想的到幫你們換辦公室跟簽契約? 05/29 01:01
diaogaro: 急著噓的人現在又在暗指人家開分身囉 呵呵 05/29 01:01
MeeToo: https://i.imgur.com/i9Ch3sK.jpg 貴公司有人叫編輯部? 05/29 01:01
labiron: 看來李小姐指控拿媒體資源替自家說話 的確值得參考 05/29 01:01
rorobus: 真的也不想解釋什麼法院認證,下一個聳動標題唬人,簡單 05/29 01:03
rorobus: 說如果真的法院認證不好,幹嘛還是很多來應徵的人 05/29 01:03
humor12314: 只看到一直沒重點反覆噓 然後又暗指人家開分身 真有 05/29 01:05
humor12314: 證據直接去跟版務檢舉不就好了 05/29 01:05
humor12314: 乾脆說在下面推噓文的都分身算了 05/29 01:06
humor12314: 被指控的要提出證據 沒被指控的 隨便說公司環境髒亂大 05/29 01:09
humor12314: 家就信了 蒸蚌 05/29 01:09
Hanbor: 看IP囉~還有請看使用者條款 洩洩~ 05/29 01:09
_出來了嗎?
BIGBBB: 啊剛那個貴公司說咬我啊笨蛋的同仁呢? 05/29 01:10
planetQ: 自備電腦雖然不太ok,但這點應該是進去前就知道的吧 05/29 01:14
告知囉
BIGBBB: 中二的員工先管一管啦學人當老闆 05/29 01:16
誰中二啊你中二
skyyo: sun辛苦了 原來貴公司的薪資如此的高 還要戰鬥到1點XDDDDD 05/29 01:21
水桶王也很認真啊 從晚上噓我噓到現在
humor12314: 某B好兇哦 不知道怎麼護航就快貼標籤 05/29 01:22
GRIPIT: 我覺得可以,我站老闆這邊欸嘿 05/29 01:24
GRIPIT: 另外不懂噓的人為何可以持續高潮這麼久 05/29 01:25
我跟你有一樣的疑問
rorobus: 自備電腦?也是都有配筆電給員工使用啊,而且還是買新的 05/29 01:25
rorobus: ,是不是可以請以上有疑慮的鄉民都來本公司參觀了解一下 05/29 01:25
rorobus: ,一個個要回答很累,最後還是要說,請李小姐不要散播不 05/29 01:25
rorobus: 實謠言,真的睏了要來睡了 05/29 01:25
owLyc: 推 資方肯出來回答! 真相越辯越明(?) 05/29 01:27
也要有人願意認真看前後文 而不是一昧地狂噓
catchy: 在這說挺資方好像會被圍剿? 05/29 01:29
weiyumystery: 一邊是台灣資方 一邊是台女 實在很難決定支持哪邊 05/29 01:30
catchy: 台女又挺不太下去 05/29 01:31
別這樣 就事論事
Hanbor: 員工不要跳針啦...你們老闆自己說三個月才會配電腦 05/29 01:34
Hanbor: 邏輯怎麼跟某個考不律師選不上議員的很像喜歡辦辨論跟講座 05/29 01:36
Hanbor: 拉贊助 不來算你輸? 根據你們大老闆的文要不要看清楚點? 05/29 01:38
Hanbor: 沒有挺不挺誰的問題吧...兩邊都不起訴處分啊~XD 05/29 01:40
Hanbor: 原本的員工比較像得了便宜 乍看都是老闆給的~坦蕩蕩QQ 05/29 01:44
winwinnow: 一直亂噓的人護航的嘴臉也太難看 05/29 01:46
半夜睡不著覺 噓文刷存在感
AlphaMC: 機構負責人姓名本來就是公開資訊,但公布一般個人姓名則 05/29 02:02
AlphaMC: 是涉嫌觸犯個資法,更不會因為"對方如此做,所以我也這 05/29 02:02
AlphaMC: 樣" 就合法,不然社會上也很多以暴制暴甚至殺人放火的程 05/29 02:02
AlphaMC: 度,怎麼不跟進呢 05/29 02:02
當事人在其中一家公司工作 把其他他根本沒進去過的公司一起牽拖下水的心態我也是很好奇啦
l314520: 只有我覺得嘴邱成這樣 被公布剛好而已嗎呵呵 05/29 02:03
phosgrapho: 沒少給 不是應該的嗎?這有啥自豪的? 爛公司才喜歡 05/29 02:16
phosgrapho: 這種說詞。 05/29 02:16
phosgrapho: 新創又缺資金的公司,電腦又想省的,會給加班費 ?,別 05/29 02:21
phosgrapho: 騙三歲小孩好嗎? 05/29 02:21
沒少給是應該的 廢話 是當事人指控說沒給錢給不夠 是不能出來澄清膩 還是你沒看前文 再怎樣缺錢的公司 會冒著被開罰的風險 故意不給七十塊的加班費嗎? 用你膝蓋想一想好嗎?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02:39:38
ooorrri: 置板凳,等原po 05/29 02:31
phosgrapho: 最痛恨那種明明就只是勞基法低標,還一付要人感恩戴德 05/29 02:32
phosgrapho: 似的。 05/29 02:32
誰叫你感恩了? 本公司起薪早就優於勞基法了 加班費也是有報有給 自己不知道摸什麼晚十分鐘也沒申報 再來怪公司凹加班費 是你你是雇主你會爽? 一切按照規矩走 也要痛恨 你有事是不是?
thomaschion: 完全沒聽過這個媒體欸?看了這篇更不想看了 05/29 02:39
真遺憾 你錯失了閱讀的機會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02:42:27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03:07:17
luckydogasdf: 卡 05/29 03:03
Hanbor: 修文了 不過原事主還想繼續玩的話可以寄信有備份留底 XD 05/29 03:14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03:22:51
tadshift2: 叫員工自備電腦的,用盜版軟體是算公司的喔,辦公用軟 05/29 03:32
tadshift2: 體都不便宜,一般勞工是不會買的,有也是個人版或家庭 05/29 03:32
tadshift2: 版軟體,你確定叫勞工自備電腦沒問題?要不要檢舉看看 05/29 03:32
tadshift2: ? 05/29 03:32
yesman1214: 同是創業者,真的辛苦啦,這裡薪水版太多魯蛇,能力差 05/29 03:33
yesman1214: 還要求一堆不理性的一堆,可以無視了 05/29 03:33
tadshift2: 軟體授權問題都搞不懂,還講得理直氣壯 05/29 03:36
teresa5671: 要員工自備電腦跟軟體真的不可取,就算面試時有告知又 05/29 03:37
teresa5671: 怎樣?勞工為了一份工作也只能先答應啊!說的自己有 05/29 03:37
teresa5671: 先告知好像沒錯一樣 05/29 03:37
Hanbor: http://i.imgur.com/GR1gkVr.jpg 05/29 03:38
tadshift2: 要不要去google看看叫員工自備電腦的公司在網際網路(pt 05/29 03:40
tadshift2: t外)是怎麼評論的,還有員工自備電腦的違法爭議問題 05/29 03:40
tadshift2: 有種就自己檢舉自己微軟來看公司員工所有電腦,包含自 05/29 03:42
tadshift2: 備的是否都有合法授權,不是要自清? 05/29 03:42
tadshift2: 就不要自家員工被抓到就全推給員工個人行為 05/29 03:43
groupie: 這樓主的回應在在反映事主所說的可信度很高,這公司處理 05/29 05:15
groupie: 事情竟然是這樣(尤其還是勞資糾紛),還居然是傳媒,專 05/29 05:15
groupie: 業度在哪裡? 05/29 05:15
sdriver: 唉公司竟然上網跟員工對嗆.... 05/29 05:51
slimfat0202: 邏輯不合理,試用期過了卻以工作奇差不予調薪?常遲 05/29 05:54
slimfat0202: 到? 05/29 05:54
goodga: 光是試用期先噓一下 05/29 05:55
slimfat0202: 說自己全額出資,等說要調薪又說自己非直屬主管,幹 05/29 06:04
slimfat0202: ,阿你不就是老闆,三講四漏氣是怎樣... 05/29 06:04
groupie: 上網跟員工對嗆是一回事,最糟糕的是嗆網友,這種處理方 05/29 06:14
groupie: 式不怕客戶看到嗎? 05/29 06:14
Sniqow: 全額出資和非直屬主管有衝突嗎?樓上 05/29 06:37
OhMyHair: 到底噓的人有沒有在看文章 不過還是直接直播對質 我覺 05/29 06:43
OhMyHair: 得比較清楚 05/29 06:43
alice822: 過試用期就調薪是哪裡的規定? 05/29 06:50
linche: 出資跟非直屬主管沒直接關係啊,你家股東跟大老闆會知道你 05/29 07:00
linche: 每天工作情況? 05/29 07:00
myaku524: 其他先不說,光要員工自備電腦就覺得很鳥..... 05/29 07:22
myaku524: 員工去你公司上班,基本上公務所需物品就是公司要提供 05/29 07:22
myaku524: 買幾台電腦公務機不為過吧,以前我們公司還2、3台給你挑 05/29 07:22
myaku524: 就算他短期離職,你之後新應徵進來的員工也能續用啊 05/29 07:23
myaku524: 若薪資真如你說的這麼高,連幾台電腦都買不起很怪- - 05/29 07:23
myaku524: 只是外出採訪用的文字小筆電或平板,幾千或一萬多就有 05/29 07:25
psychopath: 根本就私人恩怨 05/29 07:46
bluewindsea: 噓自備電腦還理所當然。什麼面試已經講好,如果面試 05/29 08:04
bluewindsea: 當場求職者說沒辦法你們能錄取他並生出電腦給他嗎? 05/29 08:04
bluewindsea: 轉嫁成本還把自己講得那麼好聽。 05/29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