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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在板上#1ATkVaCV的推文裡面的連結, 應該是一個人(對不起我不知道是誰XD)看完神起的假處分申請書後, 他的一些心得和分析。 算是除了神起在媒體上的聲明之外, 比較清楚一點說到申請書內容的文章吧, 雖然最後有部份變成對於韓國最近大學生起薪的社論XD 不過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然後本人韓文能力不才, - 有錯誤、紕漏或語氣不通順的地方都煩請給予指教>""< 另外本文前面那段只是敘述這篇文章作者看到神起的申請書後的一些抒發, 和申請書內容無直接相關, 所以……PASS不好意思( ̄▽ ̄) 然後88萬韓圜世代就相當於台灣起薪22,000那種感覺。 原網頁連結: http://ejung.blog.seoul.co.kr/75 DNBN網頁連結 http://tinyurl.com/nut2be 韓流巨星東方神起也88萬韓圜世代 1.長時間的契約(專屬契約第二條) 專屬契約是從第一張專輯販賣日(20040114)開 始的十三年。因為由於個人的狀況而無法活動的 期間自動延長,包涵兵役期間,15年(2019年) 是可以見得的。練習生身份是排除的。國中一年 級以練習生身份進來細亞俊秀,契約期間則足足 有二十一年(六年+十五年)。如果考慮偶像團 體大概都三十歲以前就引退的這點的話,用「終 生契約」來解釋也是可以的。 公正過來委員會在2009年7月7號公佈了專屬契約 原則上不可以超過七年。法院先前在劉某氏和SM 相反立場上民事訴訟當中,由因定下十年專屬契 約的條目太過分的侵犯法院所保障的行動自由( 自主決定權和經濟活動的自由),法院判決無效 。 2.數千億韓圜的損害賠償金額(專屬契約第十一條) 如果東方神起違背專屬契約的話,必須要拿出來 總投資額的三倍,獲得利益的兩倍當作損害賠償 金。就算是兩方協商後簽下契約,東方神起必須 要支付這個金額。意思就是這是一筆如果專屬契 約毀壞的話,SM娛樂可以無條件得到的金額。 因為SM在過去六年間沒有公開東方神起的投資金 額或收益金額,所以沒有辦法知道正確的額數。 故此,只能僅僅用曾經報導過的去年東方神起的 賣出有三百二十億韓圜的言論,這種程度來斟酌 而已。在這當中,SM扣除了90%費用(投資金) 。因為這個緣故,推算出在六年之間損失金額和 投資金額的基礎上,結算損害賠償金額的話是超 過數千億韓圜以上的。相反來說,SM娛樂在違反 契約時,不支付損害賠償金也可以。 法院其他「奴隸契約」事件當中,只對一邊的當 事者到支付損害賠償的地步所結下的契約條目, ←這邊我真的有點頭昏眼花對不起orz 是和社會秩序相反的不公正而判決無效。 3.收益分配糾正(專屬契約第九條) 收益分配也相當的荒唐。音盤的銷售量在五十萬 張以上時才有五千萬韓圜(一個人是一千萬韓圜 ),就算賣了一百萬張,一億元韓圜也是下次專 輯發售時才會給。這樣不就是就算賣了五十萬張 以上,如果不發行下一張專輯也無法拿到收益金 。也完全無法得到on line (數位音源賣出、來 電答鈴下載、部落格背景音樂等)的收益金分配 。 東方神起所發行的專輯中,唯一超過50萬張的便 是第四張正規專輯「mirotic 」。是2003年金健模 第八張專輯之後,國內第一張超越50萬張的專輯 。是否要斟酌一下50萬張是多麼高的牆壁呢?結 算後來看,每張專輯(一萬七千韓圜~一萬八千 韓圜),東方神起分得的份是20塊錢韓圜。而SM 的收益是超過兩百倍以上的四千到五千韓圜。國 內當中,東方神起光是販賣出去的正規和單曲專 輯就有兩百五十萬張。 4.其他 SM具有演藝活動當中所有相關的決定權。在遂行 活動時,東方神起是沒辦法有意見或商議的。因 此,東方神起在三百六十五天當中,有三百五十 五天睡也沒辦法照舊睡,而消化著行程。受傷或 是健康極度的惡化時也好,SM按著要求來強行活 動。 在契約期間中製作的專輯和錄音的曲子其所有權 為SM所擁有。東方神起所作詞、作曲、編曲的著 作物也都一樣。是就算東方神起如果打算使用自 己作詞作曲的曲子,也必須要得到SM的允許的狀 況, 東方神起於六月二十四日把以「專屬契約無效告 知暨資料提出要請」為名的條目內容證明寄送給 SM。內容是由於專屬契約無效之故,所以不會做 到契約上所有的義務。因此,SM以郵便寄出「對 於通報書的答辯」為名的條目內容證明,專屬契 約是有效的,威脅如果不履行的話,將以詐欺罪 、背任罪等罪名成立並加以告訴。 背任罪應該是背叛信任罪? 結果,東方神起收到告訴威脅,對外界如同和SM 的關係圓滿似的說謊感到良心過不去,在七月三 十一號,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在本案判決以 前,法院要求先使契約的效力停止。法院表明就 算接受並聽了假處分申請也好,在為了和歌迷們 遵守約定的出發點上,要履行所有對外公佈過的 行程。 東方神起為什麼會結下這種不公正的「奴隸契約 」呢?我國歌謠界SM等大型經紀公司獨有的 狀況是因為在非常希望成為歌手的練習生立場上 ,是無法拒絕經紀公司的要求之緣故。在簽契約 的時候,如果追問並聽了條件的話就會換成其他 練習生,最後,數年當中的練習生生活就會成為 泡影。接收數百萬韓圜的私立學校教育和數千萬 韓圜的大學教育的20代和一個月薪水是八十八韓 圜,在就算是非正職也必須就業才能生存下去的 大韓民國相似。年輕人作工也無法得到待遇的「 絕望的世代」當中,我們正生活著。 假處分申請比起本案的訴訟,結論更快出來。快 的話幾周,慢的話花上幾個月。對韓流之星的「 奴隸條約」的終局很好奇。雖然沒有辦法拯救所 有八十八萬元世代,但是就算是東方神起也好, 願能夠保護他們。 -- 我好了! 我比較好! 我也要! ○/ ○) \○/ ○ \○ 誰都好趕快決定啦= =! < / \ ( / || || || || || ○ 不不不~ 我…… M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64.42 ※ 編輯: koyangyi1989 來自: 61.229.64.42 (08/04 05:02)
dodo351029:推韓文達人!!翻譯這個真的會頭暈XD 08/04 05:30
how3524:辛苦你了!!!!我看得也快頭暈了XD 08/04 05:40
redblue:翻譯辛苦了(鞠躬)..法律條文真的很暈... 08/04 10:07
sorcieremo:同樣的問題一直持續著 到底韓國有無有效法律保障這些演 08/04 10:22
sorcieremo:藝工作者?真的是看了太令人心寒.... 08/04 10:23
hengbo:辛苦了(拍肩) 看完還是覺得超級心酸... 08/04 10:31
a5334477:感謝翻譯! 意思是說他們簽契約時根本不知道條款@@? 08/04 10:37
andewchen:出道機會對這些練習生應該是很珍貴的吧~而且簽約的時候 08/04 10:42
andewchen:都還很小~事務所可能半拐半騙 08/04 10:42
kuatin:感謝翻譯!想到SM家藝人常常得一位還痛哭,現在可以理解了, 08/04 11:36
kuatin:實在太苦了!! 神起Fighting!!!! 08/04 11:36
demitri:如果合約很不合理 不知道他們怎麼取得監護人同意.... 08/04 11:47
mxm:因為如果不簽.那就可以收拾包袱回家了.簽了約可能還有機會修正 08/04 12:24
blacksocks:即使開始就知道當中的契約有很多不合理處,降子分析下 08/04 13:09
blacksocks:來還是蠻心酸的 08/04 13:10
ilkjj:感謝翻譯!( ̄︶ ̄)b 08/04 13:16
Ivan001122:感謝翻譯!!第二條我也看得好暈@@" 看到一張專輯20韓圓 08/04 13:23
Ivan001122:那裡...覺得心好痛>"< 08/04 13:25
※ 編輯: koyangyi1989 來自: 61.229.64.42 (08/04 13:30)
pig2003zoo:根本是奴隸條約了,完全看不出來神起能賺到什麼錢 08/04 14:28
juny23love:感謝好文!! 大推!! 08/04 16:03
haibarajdi:謝謝翻譯!辛苦了!(拍) 08/05 09:33
overfly:剛開始簽約的時候,孩子們都不是抱持著賺錢的心態吧~那時 08/09 08:06
overfly:可能是能讓他們上台表演就很開心了,可是長期的精神體力轟 08/09 08:07
overfly:炸,連仙后都聽得出他們的嗓子已經開始出現問題,SM還不放 08/09 08:07
overfly:假,這樣長期下來,就算是夢想也會被消磨殆盡的,SM真的是 08/09 08:08
overfly:很殘忍的公司,以前常看到謠言說SM揍過在中,在中酒駕時也 08/09 08:09
overfly:二話不說冷凍(雖然這點日本也一樣),不希望秀花的聲音就 08/09 08:11
overfly:這樣淪為SM的生錢工具,希望他們能快樂的唱歌創作...唉 08/09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