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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TaichungBun 台中板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看板目前發文 ▄▅ 上站次數滿 30 次,註冊滿 30 天 。 ██ 劣文數 1 篇以下,方可於看板發文。 板規更新日期:20140101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板 務 通 則........................P3   第二節 文 章 類 別........................P4   第三節 文 章 內 容........................P10   第四節 行 為 規 範........................P12 第二章 權利宣告   第一節 執 行 義 務........................P14   第二節 執 行 權 利........................P14 第三章 施行細則 第四章 附 則 ─────────────────────────────────── 第一章 總 則 規則編號 規則條文 1.1 第一節 板 務 通 則 1.1.1 本板為討論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1.1.2 板主對違反板規文章有修改標題或刪除文章的權力。 1.1.3 發表文章標題需與內文符合,且內容不得過於簡略。 1.1.4 同一事項中如符合兩種以上違反板規事項,將會累計罰則。 1.1.5 本板禁止違反我國法律事情,相關法律責任請板友自行負責。 1.1.6 為資訊統整及閱讀方便,板主群得訂定發文規範並適時調整, 以符合板眾需求。 1.1.7 板主群有權視情況修訂板規。 1.1.8 所有轉錄文章一律適用板規規範。 1.1.9 本板嚴禁營利行為。 1.1.10 本板板規牴觸站規、我國法律者,該項自動失效。 ─────────────────────────────────── 1.2 第二節 文 章 類 別 1.2.1 [自介] (1)請利用發文系統選項一之格式, (2)必須為以下範例 範例:[自介] tt2tt2 請多多指教 (其他想說的話可不填)。 1.2.1.1 標題必須有自己的ID,未依格式得由板主直接修改標題, 內容不拘,請多多發揮。 1.2.1.2 內容應至少50字,違則刪文。 1.2.2 [請益] (1)發文前請多利用"/"搜尋或用"z"查閱精華區。 (2)標題請寫清楚所問之關鍵字或地區別,以便供他人爬文。 1.2.3 [食記] [遊記] 1.2.3.1 接受招待、試吃應誠實揭示,初犯水桶60日+劣文, 次犯永久水桶+劣文。 1.2.3.2 同帳號針對同一店家,60天內限發表一篇文章,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3.4 關於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遊記]。 ─────────────────────────────────── 1.2.4 [資訊] 1.2.4.1 關於分享台中的食衣住行育樂、新聞,皆可使用此分類。 1.2.4.1 需為公務訊息,或政府機關、教育研究、公益團體主辦協辦的活動, 同帳號,3日限定1篇,違者刪文。 1.2.5 [情報] 公眾消息發佈宣傳「臨時性」或「突發性」活動之用,違者刪文。 ╳錯誤範例: [情報] SOGO百貨今日全館特價1折。 (假情報真廣告) [情報] RunDLL32飲料小舖今日買一送一。 (完全免費才可) ○正確範例: [情報] SOGO百貨今日因地震封館1日。 1.2.6 [新聞] 1.2.6.1 新聞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同帳號,3日限定1篇,違者刪文。 1.2.6.2 新聞需加附30字以上繁體字心得,違者刪文。 1.2.7 [協尋] 遺失、拾獲、失蹤或車禍目擊者皆使用此分類。 ─────────────────────────────────── 1.2.8 [閒聊] 1.2.8.1 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2 內文限制中文字數至少100字,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屢勸不聽或無視此項規範者,水桶14日+刪文。 1.2.9 [問卷] 台中板只開放「以台中市為主要調查範圍」的問卷發文(含訪談)。 1.2.9.1 文章內容,需經板務群審核,核准後方得發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9.2 問卷內容如有抽獎事項,發文者需於30日內同該文回覆中獎資訊, 如超過30日,需站內信向板主群說明,至多不得超過60日, 超過60日或無回應者,水桶30日+劣文。 1.2.10 [轉播] 1.2.10.1 於台中比賽之職業、國際球賽,比賽當日前1小時得發表轉播文。 1.2.10.2 因屬地主義,台中市代表球隊比賽當日前1小時得發表轉播文。 1.2.10.3 一場比賽只發表一篇轉播文,不得回文,違者刪文。 ─────────────────────────────────── 1.2.11 [揪團] 運動、打球、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徵求牌類活動請勿標示賭注。(不含衛生麻將) 1.2.11.1 此類一帳號1天至多3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置底者刪文。 同篇揪團文3天1篇(如:預揪),如不遵守視同置底。 1.2.11.2 請板友盡量結伴出遊,並注意自身安全, 禁止限定性別,[整團為同性,揪同性除外],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11.3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與時間。 1.2.11.4 麻將增設條例 (1)發文副標題格式需為[麻將]。 (2)只開放開場者發文,不開放板友於本板發文找場地。 (3)文內不得提及賭金。 ╳錯誤範例: [揪團] Line群組閒聊 (請至Wanted板) ○正確範例: [揪團][麻將] 逢甲缺一人開打。 ───────────────────────────────────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12.2 交易內容需明述時間、地點、易物類別(價錢、物品),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3 交易類別文章不得回文,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3 [徵才] 屬現金、物品換取勞力者皆為徵才類別。 1.2.13.1 適用於工作地點在台中之勞動需求用, 徵才內容必需明確說明薪資、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14 [商家] 台中屬地商業或營業店家 1.2.14.1 依年度經申請核可後得板上發表相關資訊,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1.2.15 [贈送] 不可要求實質回饋。 1.2.16 [公告] 限板主群用於公布資訊,非板主群發表,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7 [公民] 屬台中政策議題討論類別。 1.2.17.1 此類議題需檢附相關資料經板主群審核,核准後方得發文, 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18 [政見] 板友參選本板板主專用,非參選人報名時間發表,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9 [其他] 1.2.19.1 可改成[認養]、[搭車]、[交換]、[集氣]、[黑名]、[共乘] 地點內容皆需與台中相關。 1.2.19.2 [黑名]可公佈ID,若涉及個資,需隱藏部分資訊,嚴禁完整公開。 ─────────────────────────────────── 1.3 第三節 文 章 內 容 1.3.1 『品質』 1.3.1.1 文章內容不應過於簡略,發表字數過簡、資訊錯誤,板主得刪文。 1.3.1.2 文章及推文不應針對特定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引戰、嘲諷、 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違者水桶7日+刪文。 1.3.2 『轉錄』 1.3.2.1 轉錄他人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違者水桶14日。 1.3.2.2 同一帳號2日限轉入轉出本板各1篇文章,違者水桶7日+刪文。 1.3.3 『推文』 1.3.3.1 推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1.3.3.2 原文作者不得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 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3.3.3 推文不得借交易文偷渡交易內容,違者水桶7日。 例:CCOwen 於 cindycheng 交易文內推 推 CCOwen:借標題我也徵一下 ─────────────────────────────────── 1.3.4 『政治』 本板非政治相關看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違者水桶7日+刪文。 1.3.5 『違法』 本板禁止發表、推文有關違反法律之文章,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3.6 『宣傳』 本板禁止發表有關投票、拉票、票選等其他網站連結之活動,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1.4 第四節 行 為 規 範 1.4.1 『刪文』 刪文為經本人刪除之文章或板主群刪除之文章。 1.4.1.1 當日刪文超過2篇文章,水桶3日,自第3篇文章起累計一篇增加7日。 例:tt2tt2 於2014.01.01 00:00 ~ 2014.01.02 00:00 共刪除4篇文章。 水桶合併為 第2篇3日,第3篇7日,第4篇7日 合計:水桶17日 1.4.2 『劣文』 板規裁決惡劣之文章,由板主刪文時,由系統選擇劣文, 或至ID_Problem板申請劣文。 1.4.2.1 單一文章累犯水桶天數超過30日,視為惡劣文章。 例:kelvin521019於星期一表發交易文,於星期二自回該文 內容為:中華電信iPhone5S 32G 金色預購單 第二文舉發裁決: 不得回覆交易文 7日 7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28日 + 免費票卷 14日 ---------------------------------------------- 合計:49日 <-超過30日,視為劣文 ─────────────────────────────────── 1.4.3 『置底』 限定7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28日+刪文。 1.4.3.2 一般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 7日+刪文。 1.4.4 『鬧板』 擾亂看板治序行為。 1.4.4.1 禁言對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查證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水桶365日。 1.4.4.2 於單一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違者水桶60日+劣文。 1.4.4.3 於單一文章或多篇文章發表相同或無意推文,違者水桶60日。 1.4.4.4 1日內於站內各板CP五次以上,或大量無意義文章,違者劣文。 1.4.4.5 發文或推文有嚴重違反板規、情節重大,經警告不聽或多次違規, 違者水桶60日。 ─────────────────────────────────── 第二章 權利宣告 2.1 第一節 執 行 義 務 2.1.1 板友有遵守板規之義務。 2.2 第二節 執 行 權 利 2.2.1 『參選權』 板友得公告徵選板主期間有參選板主之權利,參選資格由板主群制定。 2.3.1 『投票權』 本看板進行投票中板友得依規定進行投票。 2.3.2 『發推文權』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劣文篇數 1 篇以下得於本板發文及推文。 2.3.3 『申請』 板友得依需求申請相關事誼(問卷文、公民文、緊急置底文), 板主受理後得視情況公告或回信完覆申請。 ─────────────────────────────────── 2.3.4 『檢舉』 板友得依違規情況可站內信、公告推文(檢舉區)等, 檢舉違規行為,檢舉人得附: (1)文章代碼(AID)。 (2)檢舉對象ID。 (3)違法行為或違法條。 上述三項缺一者,板主得不受理。 2.3.4.1 爭論所延生行為,因有個人感受因素故只限本人檢舉。 2.3.5 『申訴』 2.3.5.1 板友得於被裁決違規後,7日內由本人站內信板主群申訴。 2.3.5.2 板主接獲申訴於7日內得檢示資料後公告申訴結果。 2.3.5.3 申訴經再次裁決公告後,不得再次申訴。 2.3.5.4 申訴裁決後如不服,請至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申訴。 ─────────────────────────────────── 第三章 施行細則 3.0 本細則依本板總則及權利宣告規定訂定之。 3.1.1 依據1.1.1「討論台中地區」,違者刪文。 3.1.2 依據1.1.2「違反板規文章」,雖未明定板主需刪除違規文章, 但保留文章需公告保留用意,始得保留。 3.1.3 依據1.1.5「禁止違反我國法律事情」,違法行為由板主群認定。 3.1.4 依據1.1.6「為資訊統整」, 發表下述類別文章應選填行政區域副標題, 缺少、錯誤板主得修改標題或刪文。 (1)[遊記] [食記]。 (2)[揪團]。 (3)[徵才]。 3.1.5 依據1.1.7「修訂板規」,板主群修定板規後需至少公告7日, 得實施新規。 ─────────────────────────────────── 3.1.6 依據1.2.10.2「台中市代表球隊」,目前得認定下述球隊。 (1)SBL 台中璞園。 3.1.7 依據1.2.12.1「嚴禁營利行為」,故下述類別禁止發文。 (1)[廣告]。 (2)[租屋]。 (3)[廣宣]。 3.1.8 依據1.2.12.1「商家」,符合下述資格屬禁止發文。 (1)賣場不得超過50項物品。 (2)有實體店面。 (3)網路商店。 3.1.9 依據1.2.12.1「物品流通」,因實質物品未在發文者手上, 符合下述行為禁止發文。 (1)續約購機。 (2)轉讓號碼。 (3)預購單換機。 (4)合購、團購。 (5)代刷。 ─────────────────────────────────── 3.1.10 依據1.2.12.2「易物類別」,[徵求]需附酬謝物。 3.1.11 依據1.2.12.4「特殊物品」,規範如下。 (1)汽車等類交通工具。 (2)機車等類交通工作(含電動機車)。 (3)房屋、建築物。 (4)契約式易品(保險、生前契約...等)。 (5)貴重物品(鑽石、珠寶...等價值5萬元以上物品)。 (6)免費票卷。 (7)票根。 (8)土地。 3.1.12 依據1.2.12.4「開放統一交易資訊」,規範如下。 (1)超商相關。 (2)票卷相關。 (3)精華區市集依相關辦法辦理。 3.1.13 依據1.2.16「台中政策議題」,本板開放「台中市長候選人政策白皮書」, 於投票前3日,經板主群審核可發表於板上。 ─────────────────────────────────── 3.1.14 依據1.3.1.1「不應過於簡略」,下述文章內容得刪文。      (1)注音文。 (2)灌水文。 (3)未達三行。 (4)未達30字述。 (5)錯字文。 3.1.15 依據1.4.4「擾亂看板治序行為」, 同IP不同帳號洗版、CP、手動置底皆視為同一帳號,並送帳務部處理。 3.1.15.1 cp文定義: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3.1.16 依據1.3.4「政治文」,政治文確認由板主群認定。 ─────────────────────────────────── 3.2.1 依據2.2.1「參選資格」制定如下: (1)登入次數300以上。 (2)有效文章200以上。 3.2.2 依據2.3.4.1「限本人檢舉」制定如下述章節: (1)1.3.1『品質』。 (2)1.3.3『推文』。 3.3.1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3.3.2 歷次修增記錄說明。 ─────────────────────────────────── 第四章 附 則 4.0.1 相關資料 4.1. 『法律』 4.1.1 (1)個人資料保護法 4.1.2 (2)社會秩序維護法 4.1.3 (3)勞動基準法 4.2 『定義』 4.2.1 中台灣 (1)苗栗縣 (2)南投縣 (3)彰化縣 (4)草嶺 4.2.2 『日數』 (1)當日:某日00:00:00 ~ 23:59:59 (2)7日 = 滿168小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8
ruye:不解為何建言第一篇消失版上 第二篇推文重置? 12/07 23:46
ruye:難道是天堂門整修? http://ppt.cc/wC59 XDDD 12/07 23:47
沒有消失,還在板上。 V1版 修訂3次。 V2版 基本上無其他變更就是2013.12.11 公佈的正式版本, 包含內容色彩,所以才會再發表一篇文章。
iloveqk99:內容有些不同了 不過針禁止交易推文這點 其實沒有必要 12/07 23:53
iloveqk99:因板主你已經將交易文資格取消了 代表人人可發交易文 12/07 23:54
交易是禁止回文
iloveqk99:禁了反而造成板上交易文更多 只要規定 若推文視同發交易 12/07 23:55
iloveqk99:文 若7天內再發或推文視同置底就好了 12/07 23:55
laechan:建議板主另發一篇文稍微列一下跟舊板規有哪些主要改變處 12/07 23:56
laechan:板友對舊板規通常都很熟了,新板規不見得有興趣從頭看到尾 12/07 23:57
這部份是下一階段,主要是因為V2還有可能會變動,所以想說定案時才會有說明。
iloveqk99:1.3.3.3 您規定推文禁止偷渡交易 12/07 23:57
我瞭解您的意思了, 不過,其實這部份要禁的就是「交易置底」這塊漏洞。 比較怕的是,如一文內有多個交易品項,光一句話就要舉發「交易置底」 會有困難。 再來是,如 某B 在 A文 12.01 推了 藉標題我也徵。 某B 在 C文 12.08 推了 藉標題我也徵。 會造成 1.舉發困難。 2. A刪文了,B被舉發時,又會有爭議。 故,直接列板規禁止偷渡交易文。
ruye:感謝版主提醒 我爬文 /公告找到 另外推文夾帶交易 12/07 23:58
ruye:重復推文後 如果版主要桶的的話 無文(非他發的)可桶的話 12/07 23:59
ruye:不就讓版主費神 還是說要被桶時間加倍? 12/08 00:00
偷渡交易文,新板規是 水桶7日,無刪文與劣文。
DRIariel:對於鬧板.人身攻擊 推文的罰則新版規會引用哪一條處理呢? 12/08 00:13
DRIariel:還有以後[合購]的發文 是被禁止了嗎@@"? 12/08 00:14
人身攻擊:1.3.3.2 合購部份 完全禁止了
iloveqk99:合購不就是交易嗎? = = 12/08 00:15
3.1.9 依據1.2.12.1「物品流通」,因實質物品未在發文者手上, 符合下述行為禁止發文。 (1)續約購機。 (2)轉讓號碼。 (3)預購單換機。 (4)合購、團購。
DRIariel:1.3.3.2感覺是對發文者 自己回推文不當時的罰則@@ 12/08 00:17
1.3 第三節 文 章 內 容 相關的內容只要是屬「文章內容」 推文、本文 都適用
DRIariel:如果是非發文者推文不當時也是用此條 水桶14日這樣嗎? 12/08 00:18
對!
DRIariel:啊 1.3.3.2是說發文者不能任意改推文 但有例外 12/08 00:20
DRIariel:感覺內容沒寫清楚 這樣裁決引用時恐有爭議..@@" 12/08 00:22
這部份是指如刪除的推文是惡意的、有問題的,則不違規。
DRIariel:我現在在問的 是非發文者的不當推文 但新規都是針對發文 12/08 00:26
DRIariel:1.4.4.2比較像針對不當推文 但真要引用又不夠完善..@@ 12/08 00:26
DRIariel:『檢舉』的部份只有說方式 沒有定罰則? 12/08 00:28
DRIariel:ptt引戰推文蠻多的 但新規對此方面防禦度好像不太夠?@@a 12/08 00:29
感謝D大提醒與說明,這部份調整如下: 1.3.1 『品質』 1.3.1.1 文章內容不應過於簡略,發表字數過簡、資訊錯誤,板主得刪文。 1.3.1.2 文章及推文不應針對特定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引戰、嘲諷、 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違者水桶7日+刪文。 淡藍色的部份為調整的部份。
coldchine:推一下 禁止推文偷渡交易文 立意不錯!! 12/08 00:46
mimisyliva:說實話 ... 我看不太懂... 12/08 01:11
這部份是否M大可以多加說明,看不懂的部份?謝謝
mimisyliva:請問 所謂物品流通 是法律的因素嗎? 不好意思書念不 12/08 10:36
mimisyliva:多。。。 12/08 10:36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因為台中是「地方板」,但開放交易文之後,整個地方板都被「交易」文給淹沒了, 都快變快「台中交易板」,明顯的不符開板主旨。 依照組務 看板《L_TaiwanPlaz》」 ┌─────────────────────────────────────┐ │ 文章代碼(AID): #1IFhjpBB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組務宣導:買賣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79842931.A.2CB.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地區板乃供特定地區之使用者分享/交流/互助為主, 交易/轉讓/合購等文類在本站均有相關專板可供使用, 目前階段為「調整板規」,將營利相關、租屋、團購、合購、…等限制發文。 再觀察交易相關變化,如板上文章還是交易文居多, 會再實施第二階段,包含延長「交易置底日數」、「交易內容項目」等。
TIGERxDRAGON:1.2.12.2 有限定交易內容未齊14天 12/08 18:45
TIGERxDRAGON:1.3.3.3 偷渡 => 可以視同不明確吧 才7天 12/08 18:46
TIGERxDRAGON:是否比例有問題? 12/08 18:46
TIGERxDRAGON:及處罰後,該偷渡推文如何處置/無法刪除? 12/08 18:58
1.2.12.2 部份是要求交易文需「完整」、 「明確」 1.3.3.3 此部份其實只是要規範板友別這樣做,故才水桶7日。 如真的違反板規,也只能水桶該板友,無法要求原發文者刪除或修改。 另外,板友對於「推文」部份有蠻大的疑問,似乎新板規沒有「嚴格」規範。 我在修訂板規是,其實把推文分成2部份。 1. 文章內容 -> 推文也屬文章內容一部份。 2. 行為規範 -> 推文也受行規範。 但這部份似乎我想的比較沒有這麼周全,故今日(2013.12.08)再增加一則 1.4.4.5 發文或推文有嚴重違反板規、情節重大,經警告不聽或多次違規, 違者水桶60日。 以確保將來在執行上,不會產生板主與板友認定有偏差過大的情形,謝謝。 ─────────────────────────────────── 只列出與多數板友較相關(差異較大)的部份 1. 現:違反法規,無固定裁決。 新:水桶30日+劣文。 2. 現:針對違規文章但僅以刪文處分者 皆以1日水桶作為系統通知 新:當日刪文超過2篇文章,水桶3日,自第3篇文章起累計一篇增加7日 (不論自刪,違規刪文) 3. 現:[新聞] 提高發新聞及資訊使用者的限制 (上站100,發文10篇以上) 新:移除限制,需加附20字以上繁體字心得。 4. 現:[閒聊]一個帳號限三天一篇 違規者水桶7日 新: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5. 現:[揪團] [麻將] 無 新:[揪團] [麻將] 文內不得提及賭金 6. 現:[交易]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新:移除限制 -- 現:[廣告]、[買賣]、[合購]、[代買]、[求租]、[租屋]...等項目, 新:以下交易相關禁止發文 (1)[廣告] [租屋] [廣宣]。 (2)賣場不得超過50項物品、有實體店面、網路商店。 (3)續約購機、轉讓號碼、預購單換機、合購、團購。 (4)汽車、機車、貴重物品、契約商品、土地。 (5)票卷相關(移至置底) -- 現:超商置底 新:超商相關、票卷相關 7. 現:[徵才] 只適用於.台中之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號徵才(員工)用 新:工作地點在台中之勞動需求 -- 現:[徵求] [徵才] 無強制規定 新:屬現金、物品換取勞力者皆為徵才類別。 8. 現:無 新:『宣傳』本板禁止發表有關投票、拉票、票選(假閒聊真宣傳) 9. 現:無強制規範 新:『轉錄』同一帳號2日限轉入轉出本板各1篇文章(食記、遊記需注意) 10.現:無 新:偷渡交易內容,違者水桶7日。
ruye:如果版友有不方便賣的東西 建議可到forsale版 我以前有推薦過 12/10 14:49
goodman:不可能,要曝光率,當然直接po在地方板 12/10 23:07
goodman:那種人才不會管那麼多,想po就po 12/10 23:09
2013.12.10 調整如下, 1.2.1.2 內容希望都能填寫,填寫內容應至少50字,否則刪文。 ↓ 1.2.1.2 內容應至少50字,違則刪文。 ---------------------------------------------------------------- 1.2.6.2 新聞需加附20字以上繁體字心得,違者刪文。 ↓ 1.2.6.2 新聞需加附30字以上繁體字心得,違者刪文。 ---------------------------------------------------------------- 1.2.11.1 此類一帳號1天至多3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置底者刪文。 同篇揪團文一天一篇(如:預揪),如不遵守視同置底。 ↓ 1.2.11.1 此類一帳號1天至多3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置底者刪文。 同篇揪團文3天1篇(如:預揪),如不遵守視同置底。 ---------------------------------------------------------------- 1.2.13.1 適用於工作地點在台中之勞動需求用, 徵才內容必需明確說明薪資、工作時間、工作地點。 ↓ 1.2.13.1 適用於工作地點在台中之勞動需求用, 徵才內容必需明確說明薪資、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違者水桶7日。 ----------------------------------------------------------------- 1.2.14.1 依年度經申請核可後得板上發表相關資訊。 ↓ 1.2.14.1 依年度經申請核可後得板上發表相關資訊,違者水桶14日。 ----------------------------------------------------------------- 3.1.4 依據1.1.6「為資訊統整」, 發表下述類別文章應選填行政區域副標題, 缺少、錯誤板主得修改標題或刪文。 (1)[遊記]。 (2)[食記]。 (3)[揪團]。 ↓ 3.1.4 依據1.1.6「為資訊統整」, 發表下述類別文章應選填行政區域副標題, 缺少、錯誤板主得修改標題或刪文。 (1)[遊記] [食記]。 (2)[揪團]。 (3)[徵才]。 -----------------------------------------------------------------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置底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3.1.12 依據1.2.12.4「置底統一」,規範如下。 (1)超商相關。 (2)票卷相關。 ↓ 3.1.12 依據1.2.12.4「開放統一交易資訊」,規範如下。 (1)超商相關。 (2)票卷相關。 (3)精華區市集依相關辦法辦理。 ------------------------------------------------------------------ 3.1.14 依據1.3.1.1「不應過於簡略」,下述文章內容得刪文。      (1)一行文。      (2)注音文。 (3)灌水文。 (4)未達三行。 (5)未達30字述。 (6)錯字文。 ↓ 3.1.14 依據1.3.1.1「不應過於簡略」,下述文章內容得刪文。      (1)注音文。 (2)灌水文。 (3)未達三行。 (4)未達30字述。 (5)錯字文。 ------------------------------------------------------------------- 3.1.9 依據1.2.12.1「物品流通」,因實質物品未在發文者手上, 符合下述行為禁止發文。 (1)續約購機。 (2)轉讓號碼。 (3)預購單換機。 (4)合購、團購。 ↓ 3.1.9 依據1.2.12.1「物品流通」,因實質物品未在發文者手上, 符合下述行為禁止發文。 (1)續約購機。 (2)轉讓號碼。 (3)預購單換機。 (4)合購、團購。 (5)代刷。 -------------------------------------------------------------------
hstf:太嚴格了吧~當你個板嗎? 12/11 20:42
TIGERxDRAGON:是以上,不是上以 12/12 17:51
感謝T大指導,已修正,謝謝^^
DRIariel:比賽情報類的標題要用哪個?活動(有參加費)的算廣宣嗎?@@ 12/13 05:25
可否再詳細說明?謝謝
DRIariel:如xx比賽歡迎大家(免費)報名 應該是用[情報]或[資訊]吧.. 12/13 19:20
DRIariel:但如果xx比賽 報名費xxx元 這樣是可以po的文還是廣宣..? 12/13 19:21
DRIariel:因為現在好像有涉及到錢的文比較不能po或有限制這樣.. 12/13 19:21
DRIariel:之前有篇活動內 有提及報名費好像就被處理了..@@a 12/13 19:22
DRIariel:爬到公告了 所以有報名費還是可po 但就以交易文處理這樣? 12/13 20:14
這類別應該用[揪團]會比較適合~
DRIariel:so涉及金錢就以交易文論 so交易文的標題可能會有[揪團]? 12/13 21:34
DRIariel:XDDD感覺要在板規註明一下 不然應有人會亂掉然後你會很忙 12/13 21:36
DRIariel:目前爬到的兩篇類似文 1是以交易文處理 1是以廣宣處理 12/13 21:36
DRIariel:*罵板主記得之前的板務有用板規處理過 但一時爬不到公告 12/13 21:38
DRIariel:*很多展覽都會收門票 如果不是公家辦 [情報]又不能用 12/13 21:40
DRIariel:也沒[廣宣]了 所以此類訊息以後也禁po了嗎@@? 12/13 21:41
DRIariel:如泰迪熊展 有分免費和收費的部分....@_@ 12/13 22:07
政府機關所辦的活動,就用[資訊]即可~ 私人所辦的活動,如果是要收費,那就不得再發文, 而公益團體主辦還是可以用[資訊]發文
TpdZpx: qq 12/13 22:28
TpdZpx: 我愛板主~~~ >///< 12/13 22:29
= =" 我也愛您 -- 如再無其他的意見,就依此版定案哦~~ --
wores:我想問一下,交易的置底文還會在嗎? 12/14 02:04
交易置底部份還是會在
jasonkau:亂執法 不適任 下台 12/14 22:28
請依相關辦法罷免板主,謝謝。 ※ 編輯: gun5566 來自: 115.80.115.63 (12/14 23:06)
EiffelTower:推版主的用心,但...除了用心之外無法推了~ XD 12/15 12:41
EiffelTower:光是肯用心整理精華區這點就很棒~ 12/15 12:42
EiffelTower:但,版規與後續處置方式只會讓人望之卻步~ 12/15 12:44
EiffelTower:故意犯罪 跟 非故意犯罪,其實還是要區開來~ 12/15 12:45
EiffelTower:有些人在檢舉區被警告,我想是因為置底交易區的緣故吧 12/15 12:45
EiffelTower:丟錯邊了就換得一次警告,兩次就水桶~ 12/15 12:46
這部份E大您覺得應該如何達到您要求的?
EiffelTower:這只會讓人心生寒顫而遠離之。 12/15 12:47
EiffelTower:我深信新版主也一定很熱心想做點什麼事情,從精華區 12/15 12:52
EiffelTower:就可以窺知一二! 12/15 12:52
EiffelTower:但管理不是只拿法條或是版規出來約束版眾... 12/15 12:53
板規的目的就是用來約束大眾的...
EiffelTower:我會建議您多一點寬容度與空間給版眾,這個版才不會又 12/15 12:53
EiffelTower:邁入另一個衰敗期~ 12/15 12:54
EiffelTower:我國法律在推行上路的時候也會有個緩衝與勸導期, 12/15 12:55
板規部份還是沿用舊的板規,已經上路2年了。
EiffelTower:所以很建議版主也能多多善用並攏絡人心~ 12/15 12:55
EiffelTower:剛才仔細看了一下台中版的東西,才發現新版主真的很 12/15 12:56
EiffelTower:用心在管理,也的確真的想要讓台中版有一個新的氣象~ 12/15 12:58
EiffelTower:但在建構硬體的時候,也要考慮一下軟體的相容性~ 12/15 12:59
E大的部份,我先感謝您的建言,但因已多數板友表示相同意見, 故我直接發了公告文直接說明相關內容,再請您參閱本板公告:#1IhQtZMr 謝謝
DRIariel:*伴手禮/宵夜 也是蠻常有人問的主題 板主收文時可參考 12/15 17:11
感謝D大建議,這部份是我比較沒有注意到的, 在後續收錄2013.11月文章時, 會開始增加此項目。
wores:那合購團購這些訊息是否能在置底發? 12/15 18:15
依新板規,合購部份因物品不在發文者手上,故完全禁止。
inhappiness:我一直無法理解的是徵求文錯了要被桶14天之久~~ 12/15 23:40
inhappiness:不知道可不可以改3-7天呢!!好久之前的苦主留~~ 12/15 23:41
inhappiness:畢竟有需要才會徵求!桶太多天時效都過了~~ 12/15 23:41
inhappiness:太不方便了!!版規有時也要有人情吧! 12/15 23:42
inhappiness:台中版規多太多~~真得會有種動則得咎內~~ 12/15 23:43
[徵求]文部份,可以參閱板上公告:#1IZuThkS 其主因是因為部份板友藉模糊不清的地帶,做置底的漏洞 例: 先發交易文 [交易] 買家樂福禮卷 1000元 3張 過2天後 又發徵求文 [徵求] 家樂福禮卷 1000元 3張
oherman:版上交易文很多,但是確實有這個需求,為免被交易文洗版 12/16 01:17
oherman:個人有個建議,發交易文者須同時發一篇其他類型文章 12/16 01:18
oherman:如食記、自介、閒聊、資訊類文章,增加台中版文章的多樣性 12/16 01:20
oherman:像笨版要發問卷就得先po「笨」文,就能一舉兩得 12/16 01:23
感謝o大建議,不過,這樣會不會板的上文章內容...充滿灌水的現象?
EiffelTower:灌水總比沒人要來...來得好吧? XD 12/16 15:16
當板上都是灌水文時,E大您會進來看嗎?
DRIariel:*如果置底有空間時 也許可開個台中板置底聊天區@@? 12/16 21:24
DRIariel:其實蠻好奇其他地方板對交易文處置法?台北好像也很氾濫? 12/16 21:28
EiffelTower:現在已經不太進來看了~ 12/16 22:31
因新規公告等,故本文鎖文,解除置底! ※ 編輯: gun5566 來自: 114.33.42.8 (12/16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