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Cat ()
看板WOW
標題[公告] argus0519 水桶七天
時間Sun Aug 31 19:51:55 2014
當事人站內信檢舉
但是個人比較傾向不公開站內信(作為證據精華區上鎖存證),所以有判決的部份節錄
1.argus0519 表示當事人在巴哈恩仇錄洗板
查證,發文頻率
A帳號為單日四篇、隔三個月後單日三篇,難認洗板
B帳號為單日二篇、隔三日後單日三篇,難認洗板
判點:如果他站認為這個頻率是洗板,那麼向他站檢舉洗板當然不關這板的事
但如果在這板說這樣是「洗板」,以這個頻率實在很難認定是在「洗」
雖然這個很像在拿明朝劍打清朝官,不過既然在這邊發生就用這邊的標準吧
另外,如果 argus0519能請巴哈板主證明那邊板規上這種頻率是洗板
可以站內信出示那邊板主的證明給我,這一個判點當然就撤掉
2.
http://bbs.ngacn.cc/read.php?tid=6942753&_fp=14
連結本身有爭議,未查證就轉貼,符合「轉載、散佈不實言論」
3.argus0519 表示當事人告了60幾個人
http://www.ptt.cc/bbs/LawsuitSug/M.1406800190.A.250.html
當事人表示只告了幾個。
由於揚言提告和實際提告不是一回事,這一點也不能說是事實。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14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e. 造謠
發表、轉載、散佈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若為文章則原文刪除
雖然未必是事主「造謠」,很有可能是聽來的
但轉載相關資訊也無法免責。
argus0519 水桶七天。
另外 argus0519 在
#1K0MVpwf (WOW) 所貼臉書連結,在公告後會砍除。
「客觀」描述事實可以,但是轉載這類大部份內容有所「評論」的網站就不適當
轉貼連結時煩請留意。
要強調的是,這就是個遊戲看板,看板功能是各種遊戲內討論
不是讓他站戰線燒到這邊來,讓板眾看文的情緒受到干擾
陳述事實也請客觀評論,盡量對事不對人,該做的我們會繼續做下去
這應該是本次事件最後一次公告了;感謝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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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5.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409485918.A.B5A.html
→ BigCat: 六點左右寫這篇到現在八點了…先去吃晚餐 (默) 08/31 20:02
→ BigCat: 這個判決有什麼想法可以在公告下討論 08/31 20:02
→ BigCat: 畢竟也算是史無前例了 08/3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