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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iker 看板 #1NzeQLxr ]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看板: biker 標題: Re: [閒聊] 機車騎樓、人行道停車問題 時間: Fri Oct 7 01:14:56 2016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這篇算是個預告文 : 信件案號:10509250017 : 查詢密碼: 保留 : 您的姓名(Name):保留 : 您的E-mail(E-Mail):O留 : 信件主旨(Subject):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疑義案 : 內容(Content): :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本條例)第3條1項3款:人行道:指 : 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 : 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 一、請問為私人產權所有,但供不特定行人行走之騎樓/人行道/ : 走廊是否在上述條例處罰範圍? : 二、臺北市政府部分騎樓/人行道/走廊設有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 告示牌,意指設有該告示牌之騎樓/人行道不得停放機車,違者依本 : 條例第56條1項4款舉發。 : 請問如為汽車停放於上述騎樓/人行道,是否應依同款項舉發? : 三、承上題,汽/機車停放於未設置該退出騎樓/人行道告示牌之騎樓 : /人行道,有無違反本條例第56條1項1款細項之騎樓/人行道違規停 : 車? : 四、承上題,如係因未設置告示牌則無法依本條例規定舉發,與本 : 條例56條1項1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1項1款規定是否有違 : ?則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告示牌之設置應有特別法之法源依據,該 : 法源依據為何? 來了,今天收到回信 簡單解釋一下回覆的內容 問題一:私人產權的騎樓有沒有在道交條例處罰範圍? 答:含糊不清,在我看來應該是有 問題二:沒設禁停標誌的騎樓/人行道有沒有違規?能不能舉發? 答:違規,可以舉發 問題三:禁停標誌的法源依據? 答:道交條例90條之3第一項,但實際業管單位是臺北市停管處 附圖: http://i.imgur.com/Uw9uz7y.jpg http://i.imgur.com/ey2F2z2.jpg ========================================================== 另外解釋一下私人產權騎樓的擺攤問題 基本上即使是私人騎樓也不能擺攤,是有違規的,可以依道交條例82條1項10款舉發 理由如下: 一、騎樓屬道交條例第3條規範道路範圍,自始即負有供公眾通行的義務 二、道交條例82條1項10款有明文規定禁止 三、相較於對於私人權利的限制而言,促進公眾的福利是來的較好,不違反比例原則 這是大法官釋字第564號的解釋文 簡單附圖,詳細理由可以自己找找 http://i.imgur.com/7o5Iikp.jpg http://i.imgur.com/s9zuSYK.jp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75774101.A.EF5.html
et22639643: 有誰可以幫我轉車板嗎QQ 10/07 01: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ijkue (122.116.141.231), 10/07/2016 0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