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kashi3508:發文不附__12/10 01:00
推 haruka416: 屌12/10 01:51
#1CwhRMfu
推 mashchen:話說前天我送了一個寶箱給正妹 一個就中蝙輻車了 囧11/23 08:18
推 wingfun: 中 了11/23 08:35
→ s6141111: 出11/23 08:38
#1CxeWSDi
推 packie:脫鞋:洨護士產鮑......11/26 00:06
→ toujyouaya: ↖( ̄▽ ̄")戳戳11/26 00:14
#1Cn6tYHY
推 likeazure: 大貓:麥吵~(吃雞排看銀魂10/25 23:23
推 tanyoujing: ^^^^好餓10/25 23:24
推 likeazure: 叫10/25 23:28
→ likeazure: 大10/25 23:28
→ likeazure: 貓10/25 23:28
→ likeazure: 分10/25 23:28
→ likeazure: 你10/25 23:28
推 chigusa: 我10/25 23:29
→ chigusa: 想10/25 23:29
→ chigusa: 吃10/25 23:29
推 wingfun: 下10/25 23:31
→ wingfun: 麵10/25 23:31
推 crazypurple:都還沒十二點... 看來卡丁板要列為限制級看板= =10/25 23:33
...
先聲明我並沒有要牽拖任何人
以上版友並未受到任何的檢舉、提醒,版主也沒有做出任何犯規處分。
在我看來,版主們在這方面的管制是很寬鬆的。
同樣是“中出”在 #1CwhRMfu 的推文中也有出現。
既然s6141111版友並未受到處分,為什麼現在ilove1530版主需要被處分?
而在 #1D0FoG91 中奈奈的推文
屌可以指:
陰莖俗稱,現多作動詞用,被歸類為粗口。對應字為屄。
動詞:在粵語中為罵人的髒話(意即性交時男方插入的動作)
形容詞:部分年輕人形容事物很酷的形容詞,如:超屌。 取自維基百科
http://0rz.tw/QLSMt
他也沒有受到任何的檢舉。
這不是也很超過嗎?已經很具體的說出男性生殖器官的俗稱。
如果這件事情是對事不對人,那我們現在把ilove1530拿掉
改成奈奈來看,你們是否也能毫不猶豫、義正言辭的出來導正?
我要說的是,交易文規範,跟推文規範是兩回事(是同一件事的話也不需要訂兩個版規)
而版主們在對每一件事情的處理方式、都是公平的(我認為)
電腦有硬體也有軟體,版規當然也有硬性和軟性的
像是交易文的規定就是硬性
既然都規定星期天了,就沒有商量的餘地。能做的就是給予勸導
而且版規也說明了第一次只是警告,意義上是一樣的
(還是說要把"警告"改成"勸導"、"愛的教育"之類溫和的詞看了就比較舒服?)
而像是發言管制就是屬於軟性的規範 軟性的規範有彈性,凡事好商量
那條界限誰來劃都不會一樣。
要怎麼判定,由版主們來做主,自由心證
如果你今天對版主設下的界限有意見,請針對那條界限來提議
而不是針對人。
該警告的警告,可以被寬待的就寬待。
溫馨卡丁版不是這樣的嗎?
反倒是當有誤發交易文出現的時候,有些版友會用噓的方式來回應原PO
版主做了什麼?照版規走而已,而且只是給予警告而不是水桶
讓被警告的原PO覺得不蘇胡的地方在哪?
難道不是噓文嗎?
當有人犯錯的時候他就像一個受判者
而版主是裁決者
圍觀的我們在一旁叫囂喧嘩湊熱鬧、褒貶聲交雜
這些話聽在受裁者耳裡一定很不蘇胡
當裁決者的刀砍下去的時候,血是濺在版主的身上
看熱鬧的我們依然一身乾淨
既然版主犯錯與版民同罪,那版民享受的待遇,版主是不是也應該要有勒?
版友在這方面的推文都可以被寬待,版主何嘗不能?
除了一再要求版主要做到公平,
我們是不是也要要求自己對待任何人事物也公平
******
補個點
昨天在祥獅的版務討論文中,有不少人在說“溫馨卡丁版”
我認為卡丁版溫馨不溫馨跟版主的關係很小很小很小,微乎其微
鄉民間的互動才是溫馨卡丁版體現的主成因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8.66
推 sa7227:理性優文 12/15 16:45
推 wellsmith:以後就把這種18禁的禁掉也好,就公平了 至於文章抓出來 12/15 16:50
→ wellsmith:就看怎麼處理 犯規沒被抓是運氣,但被抓到要自省 12/15 16:52
推 MadMask:頂! 引述搖桿小那個推文好好笑 12/15 17:20
推 PPPBEAR:推這篇! 其實各個板都容易看到西施推文 想全面禁止有難度 12/15 17:37
推 ga85149:也推這篇 不少人都會犯錯 希望大家都可以互相體諒 12/15 17:56
→ ga85149:給版主一個機會也等於給這個板一次機會 相信會進步! 12/15 17:57
推 winiel559:中肯 12/15 18:04
推 animist:版規是死的 人是活的:P 12/15 18:05
→ shizuga:板主已經比一般板友有更多權力,屬管理階層,應當更仔細省 12/15 18:17
→ shizuga:視自己的地位,善用自己所握有的權力才是。同時擁有上位者 12/15 18:18
→ shizuga:的權力卻又要再取得你所說"板友享受的待遇",這是不合理的 12/15 18:20
版主跟我之間的差異在哪?
版主可以執行版務(禁言(水桶)、設置進版條件、給予劣文)
我不可以
權力上,版主們的確需要較高一層的執行能力,但僅限於此
-
版主需要整理文章、設計活動(有時候還要自掏腰包出經費)、想盡辦法讓看板精彩點
我不需要
自由上,沒有任何責任的鄉民更自由、輕鬆。
版主雖然多了正面的權力,但是也多了負面的責任,並不是平白無故多了一個權力
從這點來看,我們和版主之間還是平等的。
shizuga版友在分劃版主與鄉民之間時有沒有考量到呢?
再者,版主若是去掉了權力這塊,幾乎跟我們沒什麼兩樣
並不需要劃分什麼管理階層或者是被管理之類的
只要該處理的事情有妥善處理,版主就跟你我是一樣的
也應該享有同樣的發言權力與規範
※ 編輯: tanyoujing 來自: 140.113.121.8 (12/15 19:00)
推 allen00148:這篇比較中肯 12/15 18:49
推 blackyao:簡言之 因為他是板主 就如同職業與業餘選手之別般 12/15 18:54
→ shizuga:板主除了得到權力之外,還有"地位",也正因為這樣,板主在 12/15 20:09
→ shizuga:這個板面需要謹言慎行,更別說他應該比其他人更了解板規 12/15 20:10
→ shizuga:如果板主在他所管理的板面上無法謹言慎行並遵守板規,這會 12/15 20:11
→ shizuga:讓被管理的板友思考這位板主是否真的適合管理該板板面事務 12/15 20:13
推 animist:樓上意思應該要修改一下 當版主並沒有地位這個問題=‥= 12/15 20:14
→ shizuga:當然不是實質的地位上的差別 而是板主除了管理板面的權力 12/15 20:17
→ shizuga:之外 其實還額外多了一些一般板友沒有的權利 12/15 20:18
推 stevely:推一個 12/15 20:55
推 haruka416:我竟然出現在文章中 媽 我在這.__.\~/ 12/15 21:03
推 takashi3508:我竟然也上鏡頭了!阿母,我在這.__.\~/ 12/16 00:57
那個...我提出這些推文只是想說,版主們看到這些推文,對於裁決上並沒有偏袒不公之舉
而且也已經說明推文還有交易文這兩件事屬不同類別,
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一來比較人性化,二來也不會使得秩序出亂子
而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是:版主對於版規二-5似乎放得太寬鬆,導致形成歪風
我們應該對原問題提出建議加以討論,補完版規
而不是針對某版主的缺失加以抨擊。
人無完人,之前做的不可究,但是我們可以試著改善以後的情況,這些是我們可以控制的
我最近因為上課需要參加一些議題的討論,議題為 台灣新人類與新社會
其中轉形成現今社會(新社會)主要因素之一,就是網絡。因此在網絡的發言也變得重要
抱歉離題了,想要跟我討論這個議題可以私信給我,我很樂意聽取你的意見((被毆飛
最後,只是想表達這件事情我認為是對人不對事
還有就是對於被我引用的推文,我實在覺得很愧疚,感覺害了你們跳出來當壞人
我的原意只是提出來說明版主設下的限度到底有多寬而已。
※ 編輯: tanyoujing 來自: 140.113.121.8 (12/16 01:24)
推 crazypurple:之前的文章或推文我是覺得沒必要追溯 12/16 01:31
→ tanyoujing:我追朔的原因不是為了拉更多人來一起死 12/16 01:32
→ tanyoujing:是要說明在Kenel版友提出質疑之前,板上的限度是如此 12/16 01:33
→ tanyoujing:既然限度是一樣的,為什麼突然反對的勢力那麼龐大,強烈 12/16 01:34
→ tanyoujing:如果現在問題的癥結是在於尺度過寬,好好說出來討論一下 12/16 01:35
→ tanyoujing:立馬就解決了不是嗎? 12/16 01:36
→ tanyoujing:而Kenel版友在提出質疑的時候也舉出了很多以往的事情 12/16 01:40
→ tanyoujing:但是矛盾就在於這些事情並無出入 也無法相提並論 12/16 01:41
→ Kenel:我當初只是提醒他違反板規了,回去看看我最初的推文, 12/16 01:42
→ Kenel:我並沒有說:板主你要水桶自己,板主的水桶更不是我執行的, 12/16 01:42
→ Kenel:如你所說他可以自由心證,那板主若要自由心證他推中出不算違 12/16 01:43
→ Kenel:規,那我也無話可說,今天水桶板主的不是我,我也沒有要求板主 12/16 01:43
→ Kenel:要水桶自己不是嗎?我只是提出質疑,至於這個質疑要如何處理, 12/16 01:43
→ Kenel:就不是我能干涉的部分~ 12/16 01:44
→ Kenel:這樣說好了,假如今天一個路人推中出,我推文說:板主有人推18 12/16 01:45
→ Kenel:禁,板主最後決定,要水桶那個推18禁的人,難道板主水桶他這個 12/16 01:45
→ Kenel:處置,也是算到我頭上嗎? 12/16 01:45
→ tanyoujing:首先版主自不自桶當然不是你我可以決定的 12/16 01:47
→ tanyoujing:而現在,那也不是我們應該釐清的事情 12/16 01:47
推 Kenel:那就對了阿,那如果板主要說他自己推那兩個字很OK,那也就接受 12/16 01:48
推 KUSOradio:我覺得是,算是板友檢舉 12/16 01:48
→ KUSOradio:從之後推文的語氣來說完全不會覺得會接受(個人偏頗 12/16 01:49
那是ilove1530對於版友的檢舉處理不當 現在討論的點在於“ilove1530執法的一致性”
以以前的例子來看,ilove1530對於違規的處分並沒有任何逾舉的發生(以他的規範認知)
如果他以前認為"中出"這個詞雖然過分但沒有人提出檢舉,那他也沒有怎樣。
而現在事情發生在他自己身上,有人檢舉,他照辦自己,還直接跳過警告階段給水桶。
事情到現在,還是沒有任何不一致的待遇發生在版友身上,不是嗎?
→ Kenel:就算不會接受,但也只能接受,不是嗎?就像法院判決,判你敗訴, 12/16 01:50
→ Kenel:即使你不服,還是要接受阿,(這邊別跟我說可以上訴阿= =) 12/16 01:50
※ 編輯: tanyoujing 來自: 140.113.121.8 (12/16 01:57)
→ Kenel:板有檢舉沒錯,但最後要不要執行,還是在板主身上. 12/16 01:51
→ Kenel: 友 12/16 01:51
推 HermesEGGEGG:如果版主認為自己沒說錯話何必自桶呢?自桶就代表明 12/16 01:53
推 KUSOradio:所以其實i板主根本就是跳進別人挖好的坑嘛 12/16 01:53
→ HermesEGGEGG:知故犯。 12/16 01:53
→ Kenel:我想我不再對此事發表意見了,我該表達的都表達完了,認同的就 12/16 01:53
→ Kenel:認同,不認同的就不認同,畢竟每個人想法都不同~ 12/16 01:54
→ KUSOradio:算了,早知道就會變這種發展,討論無用,戒嚴確立 12/16 01:55
推 Kenel:沒人挖坑給他跳,他推中出兩個字是別人挖給他的嗎?若他言行謹 12/16 01:57
→ Kenel:慎一點,何來洞給他跳之說?又不是今天有人誘惑板主叫他推中出 12/16 01:57
→ Kenel:抱歉我手賤,又回應了~ 12/16 01:58
→ tanyoujing:另外我想請問一下,發表意見的各位是否有去看看板上 12/16 02:03
→ tanyoujing:之前的水桶、警告、劣退文,原因到底是什麼 12/16 02:04
→ tanyoujing:/[公告] 可以方便許多 12/16 02:04
推 winiel559:樓上正解...根本沒有人單純因為發交換文被水桶啊 12/16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