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LYLSG: 終於有人提出改善的具體建議 09/27 14:21
推 lacoste1113: 推,有啥超現實第幾類接觸,那去靈版就好 09/27 14:23
→ lacoste1113: 這版留給說故事的人跟知道所謂故事是假的人 09/27 14:23
→ Kyind: 好提議 09/27 14:26
→ Kyind: 但其實現在違反板規的判例是在問事,站內信等 09/27 14:26
→ Kyind: 經驗,創作分類其實以被鑽漏洞許久 09/27 14:26
→ Kyind: 怕以後還是會有一樣的問題。 09/27 14:26
→ Kyind: 經驗還是創作問心無愧去自己分類其實也還是沒什麼問題吧。 09/27 14:26
→ FairyBomb: 這篇文章對有心徵選的人比較有參考價值,我跟大娜娜都 09/27 14:26
→ FairyBomb: 要下台了,為了避免爭議應該不會更動任何版規 09/27 14:26
推 venus40123: 所以這個板要改名成靈異故事版嗎XDDD 09/27 14:28
→ patrickleeee: 沒關係還是討論 這就是給以後怎麼修改作參考 09/27 14:28
→ patrickleeee: 驚奇故事OK的嘛XD 09/27 14:28
推 shizukuasn: 推!!像nosleep那樣比較好 大家也不會因為nosleep故事 09/27 14:30
→ shizukuasn: 不知是真是假就不想看啊 09/27 14:30
推 ap926044: 支持 最好改成神棍零容忍政策 09/27 14:30
→ shizukuasn: 除了這個應該沒別的方法可以杜絕每年的能量釋放 09/27 14:31
→ FairyBomb: 其實你講的東西,跟我們之前要表達的大同小異,我自己 09/27 14:32
→ FairyBomb: 的經驗只能說最後還是看人啦,方法都是人變出來的,反 09/27 14:32
→ FairyBomb: 正會尊守的就是會尊守,如此而已。 09/27 14:33
推 Hitimothy: 不錯 09/27 14:33
→ poboq0002: 我覺得早該嚴格執行靈能條款之類的東西了 只要在文章內 09/27 14:34
→ poboq0002: 言之鑿鑿提到自己能見鬼 感應鬼 有修還是沒羞 只要不能 09/27 14:35
→ poboq0002: 提出證明 就一律刪文 09/27 14:36
→ FairyBomb: 樓上這樣做等於直接否定了很多東西,其實也不太恰當, 09/27 14:36
→ FairyBomb: 像陰陽眼就是一個比較常見跟被理解的例子。 09/27 14:36
→ poboq0002: 我可以接受人可以倒楣 偶爾遇到一 兩次鬼 09/27 14:36
→ poboq0002: 說自己有什麼陰陽眼 但又不能被檢視 真有夠亂七八糟 09/27 14:38
→ patrickleeee: 其實就這次事件來說 它不要堅持是真實事件 也不會鬧 09/27 14:38
→ patrickleeee: 這麼大 09/27 14:39
推 IronicKnight: 完全同意!分類本來就有缺陷 09/27 14:39
→ FairyBomb: 分類也是以前吵出來的呀,只能說每一陣子都會吵類似的 09/27 14:40
→ FairyBomb: 問題,實在是很有趣XD 09/27 14:40
→ patrickleeee: 我有說這個方式有個大前提 大家都要知道是假的 09/27 14:41
→ IronicKnight: 只能說 制度盡可能健全 至於缺乏判斷力自己去被騙 09/27 14:50
→ IronicKnight: 的遲早還是會發生 就讓他們去吧 09/27 14:50
→ patrickleeee: 這就是免責聲明瞜 被騙個人行為 板規都說是假的了 09/27 14:52
→ patrickleeee: 被騙不關板的事 09/27 14:52
推 Hitimothy: 也是拉 長這麼大 自己要有判斷力 認同Iron大 09/27 14:53
→ vicious666: 沒意見,但這招以前用過了 09/27 14:55
→ shizukuasn: 以前板規有明確提到本板故事"基本上都是假的"嗎?@@ 09/27 14:57
→ gf833910: 雖然覺得建議不錯 09/27 15:04
→ gf833910: 可是我喜歡看的是普通人遇到,然後驚嚇帶不知所措的經驗 09/27 15:05
→ gf833910: 文 09/27 15:05
→ vicious666: 板旨已說本板純娛樂 09/27 15:14
推 shizukuasn: 進板畫面和板規沒提到純娛樂耶 還是說本板分在娛樂類? 09/27 15:19
→ FairyBomb: 生活娛樂館 <- 分在這個裡面 09/27 15:20
推 shizukuasn: 喔喔 可是這樣應該不代表內容就都是假的吧 不然就不會 09/27 15:23
→ shizukuasn: 每隔一段時間就吵一次了 09/27 15:23
→ shizukuasn: 目前感覺是生活和娛樂兩方面都有 09/27 15:24
推 blonly801: 推8-3的改變方式!廣義的禁止任何問事,這種事情全部禁 09/27 15:33
→ blonly801: 止,硬要問的自己私底下去問,被騙不要回來哭就好。 09/27 15:33
→ blonly801: 不過還是喜歡創作跟經驗分開XD畢竟比起創作的文章,更 09/27 15:33
→ blonly801: 喜歡看一些日常偶遇的可怕或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09/27 15:33
→ patrickleeee: 那跟故事加註真實是一樣的 沿用舊的也一樣 只是大前 09/27 15:39
→ patrickleeee: 提要講 還有經驗必須要有鐵證 09/27 15:39
→ FairyBomb: 經驗要有鐵證很困難,鬼壓床、鬼打牆、鬼遮眼之類的幾 09/27 15:40
→ FairyBomb: 乎都是當下發生完就沒的事,總不可能鬼打牆的時候還拿 09/27 15:40
→ FairyBomb: 手機出來一直錄影吧XD 09/27 15:40
→ patrickleeee: 所以說瞜 在大前提的情況下 就算是鬼壓床也當假的看 09/27 15:42
→ patrickleeee: 鬼壓床不能動就算了 現在手機錄影這麼發達 怎麼還沒 09/27 15:43
→ patrickleeee: 看到鬼擋牆的錄影阿 XD 09/27 15:44
→ patrickleeee: 或是所謂開不出去的行車紀錄器 剛好都沒錄到? 09/27 15:45
推 truewater: 我覺撞鬼那些其實都還好 主要是強調能驅魔或辦事的比 09/27 15:58
→ truewater: 較危險 09/27 15:58
→ patrickleeee: 那就是8-3瞜 09/27 16:02
→ balberith: 8-3第一款那個"其相關資訊"太曖昧了,要就乾脆改成不能 09/27 16:04
→ balberith: 徵求作者本人跟文章內容提到的明確資訊... 09/27 16:04
→ balberith: 第二款真的寫太死,真的要保持彈性就先開宗明義宣告 09/27 16:05
→ balberith: 為了避免糾紛與法律問題,本版禁止OOO或其他有相類似功 09/27 16:06
→ balberith: 能之行為,這樣不僅站內信各板連LINE、FB、微信之類的 09/27 16:06
→ balberith: 通訊軟體因為有相類似功能而被包括在內了。 09/27 16:07
→ patrickleeee: 所以就我說的把總類都加進去 就算未來有新通訊方式 09/27 16:07
→ patrickleeee: 也不會不在版規內不能處理一樣 09/27 16:08
→ balberith: 我覺得就管理的角度,板主或站方能做到還是有極限,不 09/27 16:10
→ balberith: 要想說能完全杜絕詐騙事件,那是不可能的事,最多就是 09/27 16:10
→ mango2014: 建議新增分類 [神棍] 09/27 16:11
→ balberith: 做到不要在開放的版面給予太多的機會而已 09/27 16:11
→ balberith: 另外一個建議就是有些特殊的規定如8-3這種,因為情況復 09/27 16:14
→ balberith: 雜在定立時可以先闡明一個目的,比方說我上頭講的避免 09/27 16:15
→ balberith: 糾紛或法律問題就是一個目的,這樣寫其實板友在看板規 09/27 16:16
→ balberith: 時也會比較容易理解這條的目的,執行時手段不要太偏都 09/27 16:17
→ balberith: 能得到認同的... 09/27 16:18
→ FairyBomb: 版規就有寫"版主有板規最終判定解釋權",不過小組長說 09/27 16:18
→ FairyBomb: 版規裡沒有寫的就不能算數,所以還是把版規寫清楚點好 09/27 16:18
→ FairyBomb: 因為小組長不見得會接受這種特殊的規定就是了 09/27 16:19
→ patrickleeee: 就寫的寬一點嘛 不要特別指定某種通訊方式 09/27 16:21
→ balberith: 再怎樣版主都不會有最終解釋權啊,你上頭還有人啊... 09/27 16:24
→ balberith: 還有,程序不正實體不論因為程序不完備直接打槍這種事 09/27 16:25
→ balberith: 對組長來說是比較合理的選擇,因為他可能還有很多事要 09/27 16:26
→ balberith: 做啊... 09/27 16:26
→ FairyBomb: 當然是指這個版的最終決定權,對版主決定有問題就只是 09/27 16:27
→ FairyBomb: 上訴等結果。再講下去就離題了,總之就是以後版規還是 09/27 16:28
→ FairyBomb: 要寫的清楚一點,讓大家可以馬上知道哪些可以、哪些不 09/27 16:28
→ FairyBomb: 能,不要像我們這樣有語意不清的空間比較好 09/27 16:28
→ patrickleeee: 小組長看的是有沒有照版規執行 跟程序正確 重點還是 09/27 16:31
→ patrickleeee: 版規要訂好 不能只是亡羊補牢 有些比較有創意的違規 09/27 16:32
→ patrickleeee: 需要把範圍訂寬一點 這樣才好處理 09/27 16:33
→ balberith: 最終解釋的意思就是講了一鎚定音沒人能反對,板主有解 09/27 16:35
→ patrickleeee: 我的意思就像我文中寫的 09/27 16:35
→ balberith: 釋權但站方沒有下放最終解釋權給板主(有些站會這麼做 09/27 16:36
→ balberith: 代價大概是有什麼事板主可能要扛全責吧) 09/27 16:36
推 daidai: 建議二選一 1.新增[通靈]分類 附註本板免責聲明 並定義通 09/27 16:45
→ daidai: 靈判準 2.贈修板規除了禁推文問事也"禁止作者文內寫可去 09/27 16:45
→ daidai: 個板或站內信問問題"等引導暗示之詞 09/27 16:45
→ daidai: 改錯字: "增"修 09/27 16:46
→ arlun: 支持nosleep 唷唷唷! 09/27 16:51
→ arlun: 目前有想要這樣改的政見嗎! 09/27 16:51
推 lysnicelife: 還不錯啦 通通改分享 不標真假 09/27 19:37
推 skyjazz: 有喔,我的政見跟dai的第二點是相似的,這也是我心中的想 09/27 19:39
→ skyjazz: 法 09/27 19:39
推 Hitimothy: ok的 sk大會投你的 09/27 19:49
推 roffyo: 可是要怎麼"證明",這種超自然的事… 09/27 21:17
→ patrickleeee: 沒辦法證明就當假的看阿 09/27 21:32
推 genliroya: 推實質建議 09/28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