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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CiUMji6 ] 作者: weedyc (猴子)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申訴] smart1988劣文引用版規錯誤 時間: Mon Oct 11 00:11:23 2010 經審核原文及 smart1988 劣退理由之說明,判決如下: 1. 不論什麼工作、什麼計薪方式,均需滿足基本時薪九十五元。 2. 單件工時不超過十分鐘,不代表一小時就會至少有六件。 另外平均單件薪資的三十元是怎麼來的? 是在多少單位時間內以多少薪資總額除以多少件數? 在此提供一種假設: 第一天,一小時一件,本小時薪資四十元。 第二天,一小時六件,本小時薪資二百元。 第三天,一小時三件,本小時薪資六十元。 總共三小時,十件,薪資總額三百元,平均三十元。 但是第一天和第三天的時薪不達法定基本時薪,是為違法工作。 無保障基本時薪,只寫出平均單件薪資而無確實計薪方式,視為無底薪及薪資不明。 建議原雇主若有需要重新發文,請確實寫出「時薪」, 或以「總薪資+總時數」之方式表明。 全案維持 smart1988 判決,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weedyc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4.1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5.155
ganbaday:平均怎麼來的呀 按件計酬不是送一次20元之類嗎?怎麼會 10/19 21:58
ganbaday:有平均?難道跟宅配一樣分體積重量大小@@? 10/19 21:59
bbbing:首要問題就是你沒有"保證"底薪,這點穩死的 10/21 00:50
bbbing:你大可出底薪一百,達n件以上再加獎金,這樣就合法了 10/21 00:51
ganbaday:不敢講明吧...我猜是時有時無的那種面交專員 10/22 19:52
h2o1125:不知道我的生意還要跟別人交待 真是超靠盃的 10/29 21:07
h2o1125:一堆廢物只會出來嘴炮 10/29 21:08
h2o1125:論件計酬有說明要保障底薪嗎? 平均我怎麼算的關你屁事 10/29 21:09
h2o1125:我給員工的薪水都超過所謂的平均 不知道你們正義魔人 10/29 21:10
h2o1125:在靠盃什麼鬼 10名員工要不要給你電話自己去問問 10/29 21:10
h2o1125:現有員工都滿意目前的薪資 你們這些無能不相關的人在幹麻 10/29 21:10
h2o1125:板主也不出來說目前是怎 都給你們玩就好了啊 10/29 21:16
h2o1125:浪費我的時間 找個懂法律的來好嗎 10/29 21:17
bbbing:自爆了 -> "不保障底薪" 11/08 16:15
korsg:給樓上 法律有規定論件計酬的方式 歡迎去查 11/08 22:09
korsg:PART-TIMEBM有人貼了 11/08 22:09
ganbaday:喂 法規不溯及既往,版規修改之前就是比台灣法律嚴格 11/09 03:25
h2o1125:就算沒修版規 版主劣文理由還是相當可笑跟無知 11/20 16:14
h2o1125:版規沒修改前的一二條也是獨立的 是版主自己解釋錯誤 11/20 16:17
h2o1125:總而言之 該版版主法律素質很弱 又很愛拿法律壓人 11/20 16:17
h2o1125:一下用無底薪 一下薪資不達規定 一下又薪資不明 11/20 16:18
h2o1125:反正就是要劣我劣到底 證明他永遠不會做錯就是了 11/20 16:18
h2o1125:這個申訴駁回理由更扯 就把時薪制跟論件計酬完全搞混 11/20 16:21
h2o1125:可以這樣混在一起用的嗎 11/20 16:21
h2o1125:論件計酬每日每週工時都由應徵者決定 11/20 16:22
h2o1125:用工時不明駁回實在很可笑!! 11/20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