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1260358:大家都在停不見得可以停 很多人行道是不能停機車的 02/14 20:40
→ kazusn:取締要合理 不然你就做停車場讓大家來停車 02/14 20:50
→ kazusn:不要只會檢舉 又不蓋停車場 警察至少不會這樣不合理取締 02/14 20:51
→ ch1260358:依現行法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並無檢舉獎金或獎勵品 02/14 21:12
→ oblivionall:真的沒獎金耶..囧 02/14 21:56
→ kazusn:最近我家竹南頭份附近一直有集團在檢舉 非常詭異 02/14 21:58
推 koxinga:之前我超想檢舉路上的烏賊二行程機車 02/14 22:29
推 oblivionall:我想檢舉停在公車停靠區的那些高級轎車.... 02/14 22:45
→ koxinga:市政府雖然有補助報廢二行程機車換電動機車 02/15 05:38
→ koxinga:但不夠強制 應該叫機車行不准再幫二行程機車維修 02/15 05:38
→ DCcheng:通常拿到罰單要先繳費 申訴後事了(但通常都是官老爺贏的 02/15 11:34
→ kazusn:監理站小姐叫我先不要繳費 他們會凍結結案日期 02/15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