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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日前發生公司的角色名稱爭執,也讓人發現現行角色名稱規定有些缺陷,為了解決有濫用更名機制以及部分股友質疑替角色選擇名稱的依據等事項,爰擬具公司法第10條修正草案。 現行條文: 第 10 條(角色名稱) I 角色名稱以權利者授權或通行之台灣繁體中文之翻譯名稱為原則,存在兩種以上正式 翻譯者可任擇一使用,無正式或通行之中文翻譯者得使用原文名稱。 II 不同角色之名稱重複者,所有重複角色應於名稱加註足以辨識該角色之文字。 III 角色名稱除錯字得由金管會更正外,不得變更。 修正條文: 第10條(角色名稱) I 角色名稱以權利者授權或通行之台灣繁體中文之翻譯名稱為原則,無正式或通行之中 文翻譯者得使用原文名稱。但存在兩種以上正式翻譯,或同一角色有不同名稱者,經 理人得因經營之需要,報請金管會擇一使用並更正。 II 不同角色之名稱重複者,所有重複角色應於名稱加註足以辨識該角色之文字。 III 角色名稱除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報請金管會更正外,不得更正: 一、角色名稱不符合第一項及前項規定。 二、錯字。 修正說明: 一、第一項,為衡平同一角色有不同名稱或翻譯名稱時之影響,並考量經理人經營角色時 ,可能有替同一角色使用不同身分及名稱之需求,爰於第一項增列但書規定,明定得 例外擇定角色名稱並報請金管會更正之事由。 二、第三項,為避免濫用修正名稱機制,爰分款明定得報請金管會修正角色名稱之事由, 並配合第一項增列但書規定,於序文增列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報請金管會更正之規 定。 三、第二項,未修正。 當然,還是歡迎各位討論,不過如果可行的話,希望能擬具完整的文字提案,屆時一併提至投票系統處理。 https://www.ptt.cc/bbs/ACGN_stock/M.1511712162.A.1AE.html 其他提案紀錄用 -- Sent from my 3rdGunTurr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37.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GN_stock/M.1511449461.A.885.html
ztsc1219237 : 若尚未違反第二項 但為避免違反第二項而提前申請者 11/24 02:49
ztsc1219237 : 是否可以修改? 11/24 02:49
yukicon : 原則上不能,畢竟這個規定本來就是為了避免有重名才 11/24 08:11
yukicon : 特允改名的 11/24 08:11
ztsc1219237 : 溯及既往? 11/24 10:01
yukicon : No 11/24 12:21
yukicon : 已經改的不管 11/24 12:21
Littlechozy : 為了不使搜尋出問題,建議依第一項但書修改時,舊名 11/24 13:16
Littlechozy : 稱要放進tag中 11/24 13:17
Littlechozy : 另外也要限定第一項但書的使用頻率,例如同一經理人 11/24 13:18
Littlechozy : 任內只能使用一次等 11/24 13:18
yukicon : Tag是另一條,不是這條要處理的部分,要不要另開一 11/24 14:17
yukicon : 案討論? 11/24 14:17
yukicon : 或者你擬一下選項文字,到時候列成第二議題? 11/24 14:19
yukicon : 另外次數部分,一次有點少,我會一次、兩次、三次 11/24 14:21
yukicon : 跟不限制等選項 11/24 14:21
erase2004 : 一任內限制至多修改一次感覺沒啥問題 11/25 11:59
ztsc1219237 : 一個任期內一次 還是同一經理人一次? 11/25 18:10
yukicon : 他的意思應該是只要沒換經理人就是一次 11/25 22:57
Littlechozy : 我晚一點擬一下 11/26 19:41
※ 編輯: yukicon (36.231.144.114), 11/27/2017 21:38:04
yukicon : 本提案僅處理第10條修正草案,第11條修正草案請另案 11/27 21:41
yukicon : 提請討論。 11/27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