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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想過群組長的疑慮,所以請問群組長要不要我公開,小組長之前寫有關於 知道是來做生意,還認定OK的信??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我先引用我在 #1Omys-Yb (AboutBoards) 所寫的: : 「若申訴人有進一步的證據可以說明 Paulnewman 小組長當時曾看過前述網頁, : 同時也了解該網頁當中利用 MagicWitch 小組內的發文,作為營利廣告的佐證, : 卻仍在說明當中認定這樣的作法並未違反小組組規,請提供進一步的證據。 : 若該證據中帶有不宜公開的資訊,請申訴人將該證據寄到我的信箱。謝謝。」 : 當時我提出希望補充的證據必須要能夠證明以下三點: : 1. Paulnewman 小組長當時曾看過前述網頁 : 2. Paulnewman 小組長了解該網頁當中利用 MagicWitch 小組內的發文, : 作為營利廣告的佐證 : 3. Paulnewman 小組長在說明當中認定這樣的作法並未違反小組組規 : 由於我無法處理我沒有看到的證據,故僅能從本案目前呈於本板的證據處理。 : 從目前由 gkc 板友與 Paulnewman 小組長呈於本板的證據及答覆, : 最多僅能推論 Paulnewman 小組長可能看過 pixnet 的網頁並了解當中的內容, : 但仍無法說明 Paulnewman 小組長的發言明示或暗示在營利廣告當中利用 : MagicWitch 小組內的發文作營利廣告的佐證合乎當時小組組規的規定。 : 故對於「惡意以詐欺手法違法判決」的申訴,申訴駁回。 : 國家研究院 代理群組長 sito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26.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432399.A.515.html
angel07: 這樣也一篇 文章數會不會太好衝了 03/25 17:01
canandmap: 結案 03/25 17:01
malosing: 不懂這篇再回什麼 已經申訴駁回了 03/25 17:03
bighead50405: 若該證據中帶有不宜公開的資訊,請申訴人將該證據寄 03/25 17:03
bighead50405: 到我的信箱。 03/25 17:03
canandmap: 註:樓上所言為引述小組長的話 03/25 17:04
bighead50405: 你覺得能公開就貼出來,不能公開就寄給群組長 03/25 17:05
bighead50405: 一次把所有東西都給完,不就這樣子而已? 03/25 17:06
canandmap: 更正:樓上所言為引述「群」組長的話 03/2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