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師)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申訴] 不服Paulnewman子玄詐騙版友的違法判決
時間Sat Mar 25 16:59:58 2017
我大概想過群組長的疑慮,所以請問群組長要不要我公開,小組長之前寫有關於
知道是來做生意,還認定OK的信??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我先引用我在 #1Omys-Yb (AboutBoards) 所寫的:
: 「若申訴人有進一步的證據可以說明 Paulnewman 小組長當時曾看過前述網頁,
: 同時也了解該網頁當中利用 MagicWitch 小組內的發文,作為營利廣告的佐證,
: 卻仍在說明當中認定這樣的作法並未違反小組組規,請提供進一步的證據。
: 若該證據中帶有不宜公開的資訊,請申訴人將該證據寄到我的信箱。謝謝。」
: 當時我提出希望補充的證據必須要能夠證明以下三點:
: 1. Paulnewman 小組長當時曾看過前述網頁
: 2. Paulnewman 小組長了解該網頁當中利用 MagicWitch 小組內的發文,
: 作為營利廣告的佐證
: 3. Paulnewman 小組長在說明當中認定這樣的作法並未違反小組組規
: 由於我無法處理我沒有看到的證據,故僅能從本案目前呈於本板的證據處理。
: 從目前由 gkc 板友與 Paulnewman 小組長呈於本板的證據及答覆,
: 最多僅能推論 Paulnewman 小組長可能看過 pixnet 的網頁並了解當中的內容,
: 但仍無法說明 Paulnewman 小組長的發言明示或暗示在營利廣告當中利用
: MagicWitch 小組內的發文作營利廣告的佐證合乎當時小組組規的規定。
: 故對於「惡意以詐欺手法違法判決」的申訴,申訴駁回。
: 國家研究院 代理群組長 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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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angel07: 這樣也一篇 文章數會不會太好衝了 03/25 17:01
噓 canandmap: 結案 03/25 17:01
→ malosing: 不懂這篇再回什麼 已經申訴駁回了 03/25 17:03
→ bighead50405: 若該證據中帶有不宜公開的資訊,請申訴人將該證據寄 03/25 17:03
→ bighead50405: 到我的信箱。 03/25 17:03
噓 canandmap: 註:樓上所言為引述小組長的話 03/25 17:04
→ bighead50405: 你覺得能公開就貼出來,不能公開就寄給群組長 03/25 17:05
→ bighead50405: 一次把所有東西都給完,不就這樣子而已? 03/25 17:06
→ canandmap: 更正:樓上所言為引述「群」組長的話 03/2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