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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stMaiden (Nikita300 入手)》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FrostMaiden 信箱] : 作者: pbwang1203 (波勒貝王) : 標題: 組務您好 : 時間: Fri Dec 16 22:44:44 2016 : 關於startwinkle的發文 : 以下為當事人PO文: : 抱歉打擾了,有一件事情想請教 : 段宜康放話要求許毓仁委員和時代力量撤案,而尤美女又反對國民黨撤案以免正當性不足 根本沒有這個新聞,希望許毓仁撤案的只有國民黨立委而已 假借問卦散播假消息挑撥同志對尤美女委員的信任,造謠生事 黃字的部分是板主針對我文章的回覆 真的很神奇,我在申訴文當中於12/1日就提出新聞舉證了#1OFNEP3- (L_BoyMeetsGi) 甲板板主12/16號還可以說根本沒有這個新聞? 對於所有對自己不利的證據都可以視而不見,睜眼說瞎話是怎樣? 段宜康確實是有要許毓仁、時力放棄同婚提案,以下是新聞證據 https://goo.gl/iBUATF 怕反對者指鹿為馬 段宜康要許毓仁、時力放棄同婚提案 : 所以到底這兩個不分區立委要不要這兩個版本撤案以免反同婚方在稱謂上製造爭議? : 是段尤這兩個沒喬好,還是原PO捏造? 意圖誣指原PO造謠是非,非常高端的引起板內爭端 順便騙取板主一個爭議判決以抹黑板主濫權 今天板主在一個無視對自己不利的客觀證據前提下,指控我是意圖誣指 事實上我是合理懷疑,因為段宜康確實是這樣說過 況且這僅是針對甲板板主個人的質疑,怎麼會不是用人身攻擊板規來判 而是使用針對特定群體的攻擊的引戰板規來判? 難道甲板板主是代表甲板板眾這一個族群,質疑他個人的說法是對整個同志族群的引戰? 根據這些理由判決當事人引戰 並根據板主能夠依照情況處置 予以水桶一個月外加退文一篇 無視當事人是否在甲板為初犯 麻煩組務您了 小組長FrostMaiden能完全無視我所提出的證據是確有其事 而選擇性相信板主回信所預設的錯誤前提 把我舉證過段宜康確實有說過的新聞說成是沒有 若今天板主與小組長,連最基本的客觀事實都能無視並且扭曲 確實發生過的新聞別人都舉證過還要硬凹成說是沒有 那我們要怎麼信任他們的判決是具有公正性? 必須要說甲板板主真的很誇張,從12/7拖延到12/16號11天的時間才做成的回覆 還要以【根本沒有這個新聞,希望許毓仁撤案的只有國民黨立委而已】 這樣的謊言做為主張自己判決正當性的前提,自己所有論述才能站的住腳 為了硬凹不惜造謠說謊了,更可悲的是小組長FrostMaiden在護航這樣的謊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26.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82110692.A.C1F.html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86), 12/19/2016 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