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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EE2CS 信箱] 作者: NTUEE2CS (電機轉資工) 標題: 申訴L_talkandChat駁回罷免案件 時間: Fri Jan 6 10:20:40 2023 小組長您好: 您提及 "組務這邊認為 申請罷免者文章#1ZbdTpHS (L_TalkandCha)之言論 內文對於懷孕婦女並無同理心之對待 此文在個人言語不當與針對群群歧視有判決之空間 係為本身定案判決 導致板主下此判決 組務可以理解之部分" 然群組長亦已經於公告中說 "申訴人引用當事人之推文,以其脈絡應是針對當事人無誤。" 文章代碼(AID): #1ZiF0Q1-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72540186.A.07E.html 希望小組長也能為自身斷章取義的閱讀能力進行檢討 小組長自身閱讀能力不足 並非是f板主閱讀能力不足的藉口 或是可用來替f板主閱讀能力不足的事實脫罪 因為f板主是在您判決之前進行說明與判決的 他的閱讀能力不足應該與您的判決無關 亦不可能因為您時間後面的判決影響他時間前面的判決與說明 至於您提到您判決中 #1ZgFgPzs (L_TalkandCha) " 應屬於 1、 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言詞侮辱、謾罵等)、歧視、猥褻意淫字句、威脅、挑釁、 嘲諷、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需要當事人檢舉 才得以用板規處置 所以依此駁回 如當事人有另外逕行檢舉 請貴板板主得依照此板規執行 而非用 1-3 含有對特定族群、性別、個人之上述條款內容, 來進行禁言 " 所列舉的只有1-1, 1-3板規 並沒有提及不需要遵守10-3板規 文義上 受過國民義務教育正常人的文意理解 也不會是 小組長提到1-1,1-3板規就等價於不用遵守10-3板規 況且即使該板主不知道 也已經經過多位板友提醒 以及當事人寄信提醒違反10-3板規 您說 "#1ZgMB2KS (MenTalk) 亦有其他板友對此案之判決持贊成意見 對當事者檢舉案時間點之認定也有不同之見解" 但其他板友並不一定讀過板規 板主應該讀過板規且更熟悉板規 板主應該獨立依照板規判斷 而非依照板友風向卻不照板規判斷 又您提及 "回歸申請罷免者所發表之文章 亦有過當之言論 不得完全歸咎於板主本身之責任" 就事論事 此言差矣 板主不看板規10-3 難道是罷免者的責任嗎? 板主違反板規10-3判案 何以是罷免者的責任嗎? 為何違反板規的人可以反過來檢討受冤罪的人? 現在是要說 穿著暴露被強姦是穿著暴露的人的錯嗎? 罷免者言論過不過當 跟有沒有違反板規10-3 應該是互相獨立事件 希望小組長能多想想這之間的關係 您提及 "亦可視為板主認定組務判決大於板務判決之失誤" 但就我上面所提及 小組長您並沒有在公告中提及不適用10-3板規 且就算板主不知道 經過板友以及當事人提醒 不可能不知道10-3板規的存在 "基於以上之原因 此案件外並無多數其他公告判決申訴失當 亦未達公眾議題之標準 綜前說明 恕組務不同意以上述申請原因提出罷免" 公眾議題就是有個板主的閱讀能力看不懂板規也看不懂文章 之後繼續任職可能會發生各種看不懂文章看不懂板規 然後胡亂判案 害許多板友受罪 這難道不是公眾議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35.12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TUEE2CS (175.182.22.36 臺灣), 01/11/2023 12: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