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rotec: 你的答辯是你無法確認原po是否為雙北人05/29 11:34
→ Berotec: 但1-5樓推文跟住雙北更無相關05/29 11:35
→ Berotec: 一樓在講遠雄談收費05/29 11:35
→ Berotec: 4樓在談世運座位多 室內外場地哪個比較優05/29 11:36
→ Berotec: 只有原po提及"把持久就算了 一點建設都沒有"等語
→ Berotec: 與本篇答辯之"單純問雙北這麼爛,所以綠畜怎不離開而已"05/29 11:36
→ Berotec: 在你推文前 明確說雙北爛的閱讀起來 我認為在講原po05/29 11:37
→ Berotec: 以上 維持原判
板主不以文章前後義意,僅以雙北當關鍵字認定是否指涉PO文者
稱客觀就文字來看
另一位板主也是用同樣邏輯判決
推 gerund: M的發文開頭就是我們雙北 文章後續也有提及他羨慕高雄05/29 21:48
之後我就用同樣標準檢舉
因關鍵字只有在我的簽名檔出現,
不管是藍白或畜,只有我簽名檔有,在被檢舉者下面才有第二個畜出現,
所以依板主標準,明顯就是針對本人
#1eURXEOs
板主卻不願依原先判我的標準,用同樣邏輯判辱罵我的推文者
直接認定指涉未達
在我申訴時,直接忽略不回應,瀆職板主管理業務 #1eVlfRat
回到申訴組長事由
當我由訴時,組長的理由頗牽強:
1.組長認為我的文章下推文附上多方發言貼圖,導致推文指涉對象具不確定性,
可能針對文章內容或政治群體
但是依板主判決標準,很明顯我檢舉對象就是指涉本人
組長完全忽略引用板主判決標準,僅憑個人想法臆測
一個公平公正的管理,應該是對各案件都用同樣標準才對
2.每案獨立審查,板主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
以上更是讓人覺得組長是否真瞭解管板意義
每案獨立審查沒錯, 但和判決標準一致是2件事
比如殺人案,有人用槍,有人用刀,都要主客觀構成要件獨立審查
但殺了人就是殺人罪, 不該看你立場就給你無罪
組長的判決理由完全錯誤
而後面提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更是讓人莫名奇妙
先不論犯罪者要保障公平審判的權利不說
我是被辱侮的人,還說我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
非常明顯組長在判決上的能力無法令人信服
3.溝通信中仍強調: 之前判決邏輯的案例無關本案脈絡,證據不採納。
難到組長開綠燈,開放板主不必用相同邏輯判決
可以任意看自己人就過,立場不同就水桶
被申訴只要用各案獨立審查,所以標準像變形蟲隨我高興就好?
這是非常致命錯誤的判決邏輯
而且一直迴避為何不可用相同邏輯的質疑
甚至提到推文「藍腦等」指涉不確定,這根本不是我的申訴標的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
就是我前一個申訴案 #1eaEMWX4
也是相同情形,板主又突然覺得有指涉本人了,(證2的說明)
只是認為雜質不具侮辱貶損本人的意涵
在此要求給我公正公平的判決
判決邏輯要有一致性,不得隨板主個人喜好,忽大忽小的尺度認定
因背景己有代碼,故不放入證物
證1.原文罵本人藍白畜
證2.檢舉文
證3.申訴文板主直接忽略瀆職
證4.向組長申訴文
證5,組長判決
證6.溝通信
證7.組長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8.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755019387.A.A07.html
※ 編輯: antistar (123.194.138.160 臺灣), 08/13/2025 01: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