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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goo.gl/JGnspe 台灣大學生物化學所教授郭明良多篇論文,遭質疑違反研究倫理,波及共同掛名的 台大校長楊泮池。楊泮池今天發表聲明,強調未涉造假,坦然接受台大組成的特別 委員會獨立、公正的調查。郭明良研究團隊多篇論文,遭學術論壇網站PubPeer質疑違 反研究倫理,有4篇波及共同作者、台大校長楊泮池。台大校內學生發起連署,要求涉 案者負起政治責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公立大學預算,楊泮池會前被 媒體追問相關事件,不願多作評論,只說聲明中都有說明。 以下是楊泮池聲明全文: 對於郭明良教授主動撤回2016年發表於自然細胞生物期刊之論文,及其對學術倫理所 引發的負面效應,臺灣大學已成立特別委員會獨立進行調查。 (一)本校已成立特別委員會,獨立進行調查 目前外界報導多引述PubPeer網站之相關訊息,其內容是否屬實,仍須經嚴謹甄別。目 前本校醫學院及生命科學院已依法分別成立調查小組,針對兩學院教授涉及之爭議, 分別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調查。 此外,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針對本案已另行成立特別委員會,聘請國內外相關處理學術 倫理問題之專家學者,該委員會將針對醫學院、生命科學院調查小組之調查結果,進行 再次審查以昭公信。前述院級調查小組,以及教評會成立特別委員會皆獨立運作,調 查結果出爐後除送交教評會依法處置外,亦將公開調查結論。 (二)本人未涉造假,坦然接受調查 PubPeer網站列出郭明良教授的11篇論文中,有4篇本人為共同作者。本人十年前與郭明良 教授團隊合作,由本人提供肺癌臨床相關研究構想,並提供一系列「肺癌侵襲轉移細胞 株」以及「肺癌轉移研究模式」,由郭教授團隊進行研究操作與數據分析。 經與郭明良教授團隊查證,本人為共同作者之論文並非如外傳被撤稿。4篇文章中有1篇 無疑義,1篇於2008年獲期刊同意勘正後登出,另1篇也已獲同意勘正,餘下1篇仍在勘誤 程序中。基於團隊成員信任,共同作者(如本人)主要檢視自己研究領域專長之部分, 之後由通訊作者(如郭教授)負責內容統合;論文投稿刊登過程中,本人為共同作者之一 ,雖有仔細檢查,但照片與圖示之真偽確實難以辨識,致生憾事。為釐清爭議, 本人願接受特別委員會的調查,如涉及蓄意造假,本人願承擔相關責任。    (三)加強防範機制,預防事件重演 在生醫領域研究,跨領域、跨團隊甚至跨國合作,是全世界的研究趨勢,各國也對此 多採積極鼓勵的態度。此次事件對生醫學界和本校未來學術合作將產生負面影響。因此 當務之急是要如何加強防範機制。為此本校將在最短時間內邀請國內外專家,針對學術 倫理議題加強研究人員訓練。 本校也會將研議成立常設學術倫理委員會,引進分析架構檢視本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學 術倫理。此外將設立規範,進一步釐清共同作者與通訊作者之分工,並規範投稿前須將 圖片原始檔提供給通訊作者檢視並永久保存。 對此事件造成社會之困擾,本人謹代表臺灣大學向社會大眾深表歉意。臺灣大學深知學 術倫理對科學研究之重要性,一定會儘快完成調查,提出可受社會公評之報告,同時也 會借鏡國外處理與防範之經驗,建立未來完善的教育與預防機制。 謎之音:借個細胞株在當時的時空背景,RPI=28x3x5=420...... 一個小PI辛苦兩年發個IF=5的paper,RPI=5x5x5=125.... 借個細胞可以得到比誠實做研究的PI獲得三倍以上的積分, 雖然RPI目前不單獨採用,但那些第一作者都已升等副教授以上... 這才是學術倫理的真相啊..... (校長大人,是要倫理課教大家十年內昇教授,選十大青年的撇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34.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79707533.A.90A.html
momo4th: 到現在還在說本人未涉造假..... 11/21 13:54
blence: 他的通訊很多,想要他下台,還是抓他的通訊比較快 11/21 13:59
Lamu: 連我這外行都看得出很多複製貼上的圖,還說未造假真的很瞎 11/21 14:10
hepatomasu: 「本人代表台大....」哈哈台大哈哈 11/21 14:52
Smoltzy: 整篇你只負責掛名,名字是真的,所以沒造假。 呸!丟臉! 11/21 15:14
DIDIMIN: 只要有假數據,文章那群作者都要共同承擔吧,想切割? 11/21 15:48
moondark92: 不是不能切割,而是應該在論文發表時就要切割好, 11/21 16:25
moondark92: 最好是有像 #1OCdFzJz 那篇裡面的完整論文履歷 11/21 16:26
moondark92: 誰對哪一部分負責清清楚楚,出事後再來切割誰知道被拿 11/21 16:27
moondark92: 來祭旗的是不是真正該負責的人? 還是只是拿了安家費的 11/21 16:28
moondark92: 小弟? 科技部應該至少成立一個網站供所有作者申報每篇 11/21 16:29
moondark92: 論文中每位作者甚至未列名者的貢獻(提供細胞?實驗?找 11/21 16:29
moondark92: 文獻? 指導研究方向? 跨領域合作中哪一領域? ) 11/21 16:30
moondark92: 然後算升等分數時,依照不同角色給予不同比例加權 11/21 16:31
moondark92: 不同學校基於聘用教職需求可以到該網站下載求職者貢獻 11/21 16:32
moondark92: 然後按照不同加權找出最適任的人選... 11/21 16:32
Narcissuss: 次元斬 11/21 21:31
rintoo: 本來就未涉造假啊。就倒霉掛到一篇有假的文。 11/22 14:28
Shilia: https://goo.gl/qKPoym Cancer Cell一文之問題 11/23 01:02
WinnieDad: 他是說「本人未涉造假」,造假的是第一作者,不甘他事 11/23 08:59
allergy: 本人沒造假 造假的都是其他人以及做實驗的小弟不甘我的事 11/23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