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ngrboda: 人死了還是會被告 你要幫打官司? 02/24 03:11
→ Angrboda: 不是講一句免責台灣人就會突然長智慧 02/24 03:12
推 taipoo: 辛苦了 02/24 04:44
推 Yenfu35: 請原po向那位提供意見者轉達敬意。但是有關一樓的噓文, 02/24 07:09
推 a780411: 辛苦了 好人有好報 02/24 10:04
推 fman: 辛苦了,一樓只是搞不清楚狀況亂噓而已,不過將客人放入衛生 02/24 11:12
→ fman: 袋的過程不是很麻煩嗎?機上空間又不大,又會被其他旅客看到 02/24 11:13
推 hyk99885ggb: 沒有資格我記得也可以喔 緊急醫療14-2 02/24 11:20
推 cheer16max: 不知道在噓什麼,抵銷一下 02/24 11:23
推 Alica: 沒有資格的反而不容易被告 有資格的還是裝死優先 02/24 11:47
推 cenames: 台灣鯛 造成這種情況 唉 02/24 13:21
→ dosoleil: 還是會被告呀 叫你去偵查庭或法庭確認有無符合「避免緊 02/24 15:16
→ dosoleil: 急為難」或甚者咬你說你的救助動作 程序有瑕疵(未盡善良 02/24 15:16
→ dosoleil: 管理人注意)所以真要完全杜絕糾紛就是矇著眼裝傻 02/24 15:16
推 temu2035: 台灣人的劣根性不值得你挺身而出,明哲保身比較好 02/24 15:26
推 PsMonkey: 這事跟族群沒啥關係,就是人性... 02/24 15:36
→ PsMonkey: 只是有些國家已經亂過然後立法保障,如此而已 02/24 15:38
推 Cedef: 人性加法律系統的問題導致有能力者都裝沒聽到 盡力還會被台 02/24 18:12
→ Cedef: 灣鯛告 沒辦法 這種環境是個理智的人都會選擇不去幫忙 02/24 18:12
推 danic: 前不久 不是有壓斷肋骨 還反被告的新聞 歷歷在目阿~~~~ 02/24 22:31
推 Kazamatsuri: 最早是玻璃娃娃300萬事件啊...... 02/24 22:43
推 Enota: CPR超累的 有做過就知道 02/25 09:08
推 michaelgodtw: 沒醫生資格,去用一下,都算你的,更何況在飛機上 02/25 09:47
→ michaelgodtw: ,要算哪國國籍 02/25 09:47
→ michaelgodtw: 才有資格?不過遇到這,運氣只能說不好 02/25 09:47
推 evita40221: 沒事很沒事,有事的話頭很痛 02/25 10:01
推 meimeiamy: 推,還是有很認真+值得尊敬的空服員 02/25 10:04
推 gama: 被告就算無罪那個耗的時間跟心力成本就不知道多少去了... 02/25 10:32
噓 oc4r: 笑死 哪個職業沒有認真+值得尊敬的? 02/25 12:15
→ oc4r: 這樣也想洗白 02/25 12:15
→ oc4r: 嘔嘔嘔 02/25 12:16
推 stratuss: 樓上噓屁? 02/25 13:08
→ Alica: 玻璃娃娃的案子是本來他不動就沒事 但熱心幫忙者揹他卻摔倒 02/25 14:28
→ Alica: 結果患者重傷不治 所以患者之死和好心者有因果關係 02/25 14:29
→ Alica: 跟飛機上這些 如果沒人去救可能就死了的情況還是不同 02/25 14:33
→ Alica: 有資格的是因為有可能成立業務過失 比起一般過失更嚴重 02/25 14:34
→ Alica: 所以才建議裝死 02/25 14:34
推 sj4: 你去看看現在濫告醫師的程度 就不會意外人家不幫忙了 02/25 16:49
推 Kamov: 白癡才出去幫忙,之前不是有醫師救完被擋下留資料? 02/26 11:16
→ blueview: 你怎麼知道是台灣鯛不是中華民國鯛呢 02/26 15:23
→ zeta: 飛機上不是只有 沒人去救可能就死了 的狀況...... 02/27 20:13
→ zeta: 很多徵求醫師協助的情況,還是有可能因為好心卻建立因果關係 02/27 20:14
→ zivking: 不說日內瓦醫師宣言,單是我國醫師法第21條就明定醫師的 03/07 13:03
→ zivking: 身分義務,尤其在國籍航空器或於我國領空內發生的緊急醫 03/07 13:03
→ zivking: 療事故;熱心助人本來就是人的本性,除非故意或重大過失 03/07 13:03
→ zivking: ,否則縱造成後遺症,醫師亦把患者從更高的生命風險,減 03/07 13:03
→ zivking: 低成其他危險,更何況,這種緊急情況一般都基於行為人的 03/07 13:03
→ zivking: 熱情而非對價,本來注意義務即是減輕,而玻璃娃娃案最高 03/07 13:03
→ zivking: 院與更一審也重申「出於熱心無償助人且攸關公共利益者之 03/07 13:03
→ zivking: 特性,應從輕酌定,以免傷及.....生愛心之滋長」;至於 03/07 13:03
→ zivking: 玻案學校部份是未提供身心障礙設施而違反保護他人法令而 03/07 13:03
→ zivking: 需負擔賠償責任。故什麼死亡與熱心者有因果關係、業務過 03/07 13:03
→ zivking: 失可能,根本不是這回事 03/07 13:03
→ foreverwings: 免責又怎樣 能保證不用跑法院嗎 03/13 01:08